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良好发展;按照职责范围,负责镇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镇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镇村经济,管理镇村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应急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设置5个事业单位,即: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黑溪镇2020年核定编制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待划转编制人员2人)。年末实有人数6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1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9人(含参公待划转编制人员2人)。黑溪镇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822.38万元,支出总计2,822.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90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项目和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划拨较上年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4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71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项目和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划拨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1.0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1.3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1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7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且本年增人增资,且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09.53万元,占43%;项目支出1,602.80万元,占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4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本年度加强了对结余资金的支出管控,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全部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2.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2.90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项目和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划拨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47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项目和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划拨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4.21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财政清算目标绩效奖调标、疫情防控专项等资金204.68万元,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苏维村青菜头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就业扶持等专项经费预算820.5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年终一次性奖金等追减11.0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0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5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且本年增人增资,且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6.23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苏维村青菜头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就业扶持等专项经费预算822.65万元,且本年度目标绩效调标及本年增人增资导致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本年度加强了对结余资金的支出管控,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全部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49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3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且本年增人增资及年中下达基层政权建设、疫情防控专项等经费所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51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8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及年中追加安排文化专项资金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67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所致。
(4)卫生健康支出82.0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所致。
(5)节能环保支出102.51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8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入户村道路硬化、水域清漂专项资金等所致。
(6)城乡社区支出28.5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专项经费补助所致。
(7)农林水支出882.09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04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及年中追加苏维村青菜头产业发展、农村房屋整治及环境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建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扶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未落实待遇清算、农业生产救灾等专项资金所致。
(8)交通运输支出185.57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专项资金所致。
(9)住房保障支出60.60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人增资所致。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22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4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及年中追加中央地质灾害救灾、自然灾害救助、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清算、目标绩效调标及本年增人增资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8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广告费等支出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9.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24万元,增长250.3%,主要原因是市级补助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较上年明显增加。本年支出37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8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2020年总收支较2019年有所减少(2019支出包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43.26万元和当年追加资金93.60万元,2020年支出包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9.24万元和当年收入327.8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3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0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0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车辆数定额预算,但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71批次2,8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广告费及办公费等所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0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转岗今年核定完成,新增7名事业人员转岗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1台压缩式垃圾车及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黑溪镇白合居委2组过路丘至鲤鱼池路面硬化项目和黑溪镇苏维村2、3组蔡家台至青龙嘴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等两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5.42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05.42万元,撰写自评报告2个。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其中,黑溪镇白合居委2组过路丘至鲤鱼池路面硬化项目综合评分93分,评价结果为“优”;黑溪镇苏维村2、3组蔡家台至青龙嘴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综合评分92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白合居委2组过路丘至鲤鱼池路面硬化工程总长2.181千米,路基宽度4.5米,对原路基进行补强处理,路面为厚20cmC25混凝土路面,结合地形合理设置错车道(每公里错车道设置数量不少于3个,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通达工程路面结构采用8cm厚泥结碎石面层,土质路段在水沟侧设置30cm厚M7.5浆砌片石路肩,对原边沟进行清理,路基受水冲刷较严重路段设置40cm×40m边沟,完善后采用5cm厚M10砂浆进行抹底。
该项目硬化公路2.181公里,改善了黑溪镇白合居委2组35户18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贫困户9户38人。通过改善贫困村的道路落后状况,确保达到农村通小组通畅率80%和通达率100%,使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黑溪镇白合居委2组过路丘至鲤鱼池路面硬化项目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扶贫办 | ||||||
地方主管部门 |
黔江区扶贫办 |
项目实施单位 |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5.4729万元 |
112.9430万元 |
97.78% | ||||
其中:上级补助 |
115.4729万元 |
112.9430万元 |
97.78% | ||||
当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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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里程 |
2.181公里 |
2.131公里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2019年10月 |
2019年10月 |
||||
建设 |
2019年12月 |
2019年12月 |
|||||
财务决算 |
2020年6月 |
2020年6月 |
|||||
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53 |
5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20吨 |
2015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180人 |
180人 |
||||
保障出行安全 |
180人 |
18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吨 |
吨 |
||||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人 |
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20年 |
2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黑溪镇苏维村2、3组蔡家台至青龙嘴路面硬化1.66km,其中主线起于苏维村2、3组蔡家台,止于青龙嘴,长1.205km,支线起于心机涵,止于向家,长0.040km,路基宽度4.5米。
该项目改善了黑溪镇苏维村2、3组65户35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贫困户15户60人。通过改善贫困村的道路落后状况,确保达到农村通小组通畅率80%和通达率100%,使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黔江区黑溪镇苏维村2、3组蔡家台至青龙嘴路面硬化工程项目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扶贫办 | ||||||
地方主管部门 |
黔江区扶贫办 |
项目实施单位 |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9.9508万元 |
87.98万元 |
97.81% | ||||
其中:上级补助 |
89.9508万元 |
87.98万元 |
97.81% | ||||
当年预算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里程 |
1.66公里 |
1.66公里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2019年10月 |
2019年10月 |
||||
建设 |
2019年11月 |
2019年11月 |
|||||
财务决算 |
2020年6月 |
2020年6月 |
|||||
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53 |
5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20吨 |
20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350人 |
350人 |
||||
保障出行安全 |
350人 |
35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吨 |
吨 |
||||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人 |
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20年 |
2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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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6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