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2〕5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谋划全区“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黔江区“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工作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工作基础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黔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尽锐出战,强力攻坚克难,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最伟大的成就: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全区65个贫困村全部销号,2017年历史性摘掉30年以来国家贫困区县“帽子”,群众认可度达96.87%,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1741户45132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3%降至0,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成为重庆市及武陵山连片贫困地区中首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的摘帽区县之一。
最可喜的成果:大幅提高了脱贫群众收入水平。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为基础,在全区实施了稳定收入、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饮水安全和日间照料“六大行动”,全面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12月,2845户6672名建卡贫困户享受城乡低保,237人次贫困人口享受临时救助57.87万元。原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4万元,是2014年7878元的1.78倍,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万元,较2014年的4835元增长171.1%。
最明显的变化:极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全区“一机场一普铁一动车两高速”实现“铁、公、机”联运,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加快建设,黔江机场航线增至15条。硬化村道1612公里、新建村道275公里、改扩建村道294公里,硬化村社便道911.2公里,贫困村通畅率、村民小组通达率均达100%。新解决及巩固提升了42.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农村人口实现饮水保障、饮水安全“两个100%”。实施“互联网+扶贫”行动,建成渝东南电商产业园、1个区级电商服务中心、30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16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互联网物流体系基本建立,广播、电视、通讯全覆盖。改善117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条件,贫困村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最深远的影响:有效提升了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全区95个驻村工作队、285名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5605名结对帮扶干部扎根一线,65个脱贫村都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有效提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夯实。
最深刻的改变:显著提振了干部群众精气神。广大扶贫干部舍小家为大家,把心血和汗水洒遍千山万水、千家万户,涌现出王贞六等一批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带头致富的先进典型。全区累计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7个、先进个人25名,获全市脱贫攻坚奖的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7名,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广大脱贫群众激发了奋发向上的精气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传播,文明新风得到广泛弘扬,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精神在广大贫困地区蔚然成风。
第二节 形势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期”。从顶层设计来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明确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从投入力度来看,全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必将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必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从政策举措来看,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也必将为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来更多机遇。从黔江自身来看,我区脱贫攻坚交出满意答卷,为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增添了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的信心和底气。
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从国际环境来看,当前世界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供应链受到冲击,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从我国国情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种优质资源大量集中到城市,乡村发展普遍缺乏人才、资金、信息等支持,虽然国家出台了众多优惠政策鼓励城市反哺农村,采取了多种举措吸引人才向农村聚集,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农村地区发展,但总体来看效果仍待显现,农村发展动力仍待增强。从我区发展现状来看,脱贫地区基础设施瓶颈依然明显、后续运行管护机制有待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重,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渠道较窄,农村供水保障总体还处于初级阶段。脱贫地区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教师结构性缺员、优质资源配置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突出,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偏弱、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难,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较为缓慢,脱贫户整体素质有待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基础仍比较薄弱,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深加工能力不足,仓储物流、冷链运输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和规范。乡村治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脱贫群众对脱贫攻坚实施的惠民、兜底政策等产生依赖,缺乏自主发展的信心和动力,部分脱贫群众生活环境脏乱差,部分陈规陋习仍普遍存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围绕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体制机制、政策、工作等衔接要点,着力实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及饮水安全成果、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完善多层次帮扶合作机制等“十大任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显著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奋力打开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新版图,合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按照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部门主管的要求,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确保五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完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坚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全社会扶志扶智力度,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引领人民群众形成对美好生活和品质生活追求的新风尚。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有效衔接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的优先位置,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现有脱贫攻坚政策、资金、项目等,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平稳推进乡村振兴转移接续。
坚持政府引导、协同发力原则。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坚持政府推动引导作用,做好规划引领、打好政策组合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五年过渡、十年进步、十五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到2025年实现“一个确保、一个提升、一个同步”,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坚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在“一个确保”和“一个提升”的基础上,脱贫地区全面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变、全面进入乡村振兴发展轨道,与全市其他地区同步向农业农村现代化迈进,实现新一轮更宽领域、更高质量的发展。
“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实现无劳动能力、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注重强化后续保障力度,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饮水安全保障方面的突出短板得到有力解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农村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5%、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2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十四五”期间总上升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
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乡村产业全产业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效应更加凸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差异化、规模化、品牌化、绿色化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更加强劲、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日益完善,产业带贫益贫、增收致富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农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乡村环境和乡风文明水平明显提升。乡村建设行动成效明显,外联内通的交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美丽宜居的乡村风貌不断彰显,勤劳淳朴的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带头引领的村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运营水平不断提高,交通、供水、能源、信息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补齐、更加完备,实现具备条件的村民小组通硬化路的比例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 5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保持到100%。
就业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水平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系统化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现代化技能培训实效不断增强,城乡低保、各类救助和供养等兜底措施更加精准及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率达到 90%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率达到85%,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进一步优化。
人民生活品质着力提升。脱贫户内生发展动能显著提升、增收致富渠道明显拓宽,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并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下降到2.35:1,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达到13%。
表2-1 “十四五”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1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
2 |
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 |
95 |
>96 |
约束性 | |
3 |
医疗保障巩固 |
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 |
95 |
95 |
约束性 |
标准化村卫生室比重(%) |
100 |
预期性 | |||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14.6 |
27 |
预期性 | ||
4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5 |
85 |
预期性 | |
5 |
农村人居环境 |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 |
86.56 |
90 |
预期性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常住人口 200 户或 500 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基本完成 |
约束性 | |||
6 |
就业保障 |
公益岗位脱贫人口就业比重(%) |
11 |
10 |
预期性 |
培训比重(%) |
100 |
100 |
预期性 | ||
转移就业比重(%) |
85 |
预期性 | |||
7 |
产业发展 |
农业增加值增速(%) |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
1.5:1 |
2:1 |
预期性 | ||
8 |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通七有覆盖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
9 |
具备条件的村民小组通硬化路的比例(%) |
96.5 |
100 |
预期性 | |
10 |
返贫人口帮扶率(%) |
— |
100 |
约束性 |
备注:带*为规划期平均数。
展望到2035年,全区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与全市一道同步基本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三章 抓好政策稳定和衔接要点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持续做到“五级书记一起抓”,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协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机制,推动区与乡镇继续签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书。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稳定兜底救助类政策。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继续深化财政专项资金“五改”到户试点,继续实施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等政策。农村基建、用地、社保等政策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做到不减存量、合理倾斜增量。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以脱贫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为重点,持续分类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完善选派制度、确保选优派强、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开展脱贫攻坚对象和成果“回头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机制。
第二节 抓好衔接要点
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两者在领导机构、工作班子、人员队伍、体制机制上的有效衔接,清单化明确衔接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向乡村振兴全面平稳过渡。按照“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部门配合”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对各部门、各领域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各行业部门切实加强各自领域衔接工作的调研指导。脱贫村党组织的带头引领和传帮带作用持续增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调研督导制度。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机制有效衔接,完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点。
做好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留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做到不减存量、合理倾斜增量。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对脱贫攻坚实施以来的帮扶政策进行逐项研究、系统梳理、优化调整,分类提出衔接意见,推动符合发展需要的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一批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探索创新一批衔接政策包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项目包、资金包,着力激活农村“人”、“地”、“钱”要素。
做好工作衔接。完善乡村振兴局职能和定位,确保原有机构级别、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把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举措全面衔接到乡村振兴,在产业发展方面,由重点解决一家一户的脱贫问题向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转变;在促进就业方面,由重点解决脱贫户就业难、生存难向就业稳定、多样转变;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由重点解决搬得出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转变;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重点解决脱贫人口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等向更加通畅、更加优质、更加宜居转变;在公共服务发展方面,由主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等向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转变等。
第四章 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
坚持“保底线、保基础、保民生”原则,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为重点,持续优化政策举措,持续强化常态保障,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
第一节 巩固拓展“两不愁”成果
兜住兜牢基本生活底线。持续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联合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健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农村低保“单人户”政策。扎实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开展以空巢、留守、散居特困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加强困境儿童保护、留守妇女关爱。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保住保牢基本收入底线。及时足额向参与以工代赈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强化就业帮扶车间、乡村振兴车间等带贫益贫能力,重点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务工,保障长期稳定收入。创新防贫返贫投保模式和渠道,引导脱贫人口参加“巩固脱贫保”“防贫返贫保”等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
第二节 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
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持续保持脱贫地区学生失学辍学“动态清零”。实施定期专项行动,强化依法控辍治理,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健全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强化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帮扶措施。支持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健全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节 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依托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做好风险监测,健全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机制。持续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地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全面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综合施措合力降低看病就医成本。引导实施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短板,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风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第四节 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和数据互通共享,实施农村危房动态排查、分类鉴定,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落实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等相关技术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提升农房建设品质。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第五节 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全面推进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地方主体责任。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强中小型水库、农村防洪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水质提升项目。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在人口相对分散区域重点推进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开展农村供水动态监测和响应机制。加大问题排查力度,防止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和严重水质超标问题,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加强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做好供水工程和管网正常维修养护。
专栏4-1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成果巩固拓展重点项目 “两不愁”保障巩固拓展行动:实施兜住兜牢基本生活底线、保住保牢基本收入底线、创新防贫返贫保险等“三项子行动”,重点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持续实施基本生活困难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着力加强基本生活和收入监测力度、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等。 义务教育保障巩固拓展行动: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巩固提升“三个机制”健全行动,即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基本医疗保障巩固拓展行动:重点实施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等三项工作。 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拓展行动:重点做好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品质等三大任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基本饮水安全保障巩固拓展行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支持脱贫地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强中小型水库、农村防洪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农村饮水水质提升项目。 |
第五章 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
坚持精准化、分类化、常态化导向,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运用基层走访排查、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行业部门数据比对等手段,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第一节 明确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合理确定我区监测范围。同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实时监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失业、社区融入等潜在风险隐患,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
第三节 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
建立健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信息共享工程,进一步强化区级相关部门等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网,实现信息共享、贯通、融合和区、乡、村、农户四级联动。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进入和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健全风险消除功能、防贫预警线索分派核验功能、部门共享风险信息功能、统计分析功能、防贫预警线索发现功能等,对监测户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实时更新、科学分析,动态跟进和核实核准各类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调整和更新监测对象实时数据库。
第四节 强化帮扶政策和措施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开发式帮扶,主要通过发展产业、引导就业等实施帮扶。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对内生动力不足的,通过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专栏5-1 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重点项目 脱贫成效跟踪监测项目:抽取以脱贫户、边缘户为主并涵盖一定比例的一般农户的农村居民家庭开展定期监测,有效防止返贫、新致贫发生。具体监测内容:年度监测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户家庭及成员基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家庭教育情况、劳动力从业情况、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住和饮水情况、社会事务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活动参与情况、家庭借贷情况等。季度监测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户家庭季度情况,收入和非消费性支出情况、生活消费支出情况等。具体监测周期:每年初开展一次摸底调查,收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每季度由调查员上门对监测户开展一次问卷调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信息共享工程:有效对接整合农业农村、医疗卫生、医保、民政、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部门数据,推进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完善全区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功能,实现数据、信息联动,实时更新。 “区-乡镇-村”三级联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协调成立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项工作组,建立相关行业部门参与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专班),区和镇村分别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落实主体责任、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
第六章 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
走深走实“两化路”,坚持脱贫地区“差异化、抱团化、品牌化”特色产业发展导向,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充分挖掘脱贫地区产业基础优势资源,推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显著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农户内生造血能力。
第一节 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体系
健全特色化、差异化产业体系。以区为单位统筹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指导脱贫村依托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系统发展差异化、特色化产业,深入实施一批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乡村旅游等精品工程。立足武陵山生态优势,巩固烟草产业,提速壮大蚕桑、水果产业,因地制宜适度发展中药材、生态养殖、茶叶、特色经济林、调味品等其他产业,构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区、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设施农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装备水平,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季节性变化造成的农产品市场风险,打通农产品物流“最后一公里”。
提升产业链条化、品牌化效应。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试点,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向加工业、现代服务业拓展,推动由以短平快为主的特色种养业向以二三产业为牵引的长效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积极融入全市“1+1+50+N”农产品品牌体系,打造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立得住、叫得响、卖得好的品牌农产品。通过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清洁化加工车间,注入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企业品牌。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培育一批林下经济和经济林示范基地。
促进产业抱团化、规模化发展。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强化区级统筹,促进乡镇间、村村间协同发展,打造集中连片特色产业集群。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产业发展平台。聚焦弱项短板,完善各有特色、具备基础、可持续性的田园综合体产业体系,着重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示范项目。依托旅游景区、城市郊区、特色小镇、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等,提升和规划建设一批农旅融合综合体。引导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标生产,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
第二节 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
以乡村特色产业为依托,持续强化产业带贫益贫作用,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和相关倾斜支持。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创建评选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示范组织,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体系、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成员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支持村“两委”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在供销社基层组织任职、入股,并享受股权收益和业务奖励,到2025年,各村“两委”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达50%以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脱贫群众进一步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支持脱贫群众以产权、资金、劳力、技术等为纽带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
第三节 深化多元消费帮扶机制
扩大消费帮扶规模。过渡期内继续将原有消费扶贫政策转化为消费帮扶政策,完善相应的消费帮扶指挥调度体系、帮扶政策体系、督查考核体系等。积极争取市级帮扶集团各级下属企事业单位持续加大农副产品采购力度,形成长期定向直供直销关系。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扶贫产品。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继续采购扶贫产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策划开展消费帮扶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采购对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参加全国性商贸展销交流合作活动,与全国重点消费城市搭建交流合作、产销对接平台。
拓宽消费帮扶流通渠道。加快“三专一平台”建设、优化“一中心多馆”布局,扩大消费帮扶专柜投放、加强消费帮扶专馆建设、拓宽消费帮扶专区覆盖范围。深入推进农商对接互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产销对接平台,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紧密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打造集生态生产基地、冷链配送体系、生鲜连锁超市于一体的“生鲜配送进社区”农产品流通模式。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农村电商主导产业和电商品牌,创新开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营销活动,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优化农产品市场网络布局,大力发展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和城市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强化农产品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和末端网络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养壮大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建设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继续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工作,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入驻;同时加强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帮扶产品只限于“832平台”和消费帮扶智能专柜、专馆、专区方式采购职工工会福利、慰问品、机关食堂物资等管理。
做响消费帮扶市场品牌。整合原有扶贫产品品牌包装打造帮扶产品品牌,鼓励、引导帮扶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品质品牌认定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定。建立完善帮扶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加强帮扶产品监管和带贫致富成效评估,加大品牌宣传推介,树立帮扶产品品牌良好社会形象。
开展消费帮扶宣传营销推广系列活动,促进我区消费帮扶各项工作始终保持“走在全市前列”。创新多渠道帮扶销售平台,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
专栏6-1 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重点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示范项目,深入实施“+”融合发展模式,大力推动农旅、文旅、体旅等融合发展,加强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农产品粗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支持开发一批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项目。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园、科技园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乡村旅游休闲示范工程:打造黔江阿蓬江流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带。 消费帮扶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园、物流综合园、果品初加工及冷藏保鲜设施等重点物流工程建设;完善“区-镇-村”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打造1个区域仓储冷链中心,建设若干镇级仓储物流基地、冷库、村级仓储保鲜设施等。 消费帮扶农商互联重点工程:新建或改造一批镇(街)农贸市场(含城区菜市场),创建若干镇(街)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主体。 |
第七章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以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为导向,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通过实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程、公益性岗位建设工程、以工代赈工程等,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强脱贫稳定性。
第一节 完善就业监测和服务体系
完善就业动态监测。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对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分类动态监测。推进“实名制”动态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已就业脱贫人口跟踪随访机制,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对就业转失业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优化提升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批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引导形成定期入村宣传招工政策、送上优质岗位、了解就业意愿的服务机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指导企业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吸纳脱贫人口多的企业建立健全常态化驻企联络协调机制,按规定落实该类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第二节 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脱贫人口培训体系,针对乡村工匠、返乡创业、农村电商、新一代乡村企业家等重点群体开展系列专项技能培训,创新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等培训模式,倡导乡村流动授课、在线学习、院坝田间教学等创新方式。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春潮行动”,扩大脱贫家庭“两后生”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提升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加快线上线下实训模式建设,每年培训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500人。定期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技能培训成果大赛,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养。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培育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支创业能力强、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深入推进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培育一批具有农副产品流通、农业技术推广等技能的农村经纪人。
第三节 拓宽内外就业渠道
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增加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就业岗位。支持新建、改扩建、优化整改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延续各类费用减免及优惠政策。鼓励脱贫人口返乡入乡创业,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发展“小店经济”,支持脱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设立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引导脱贫人口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来料加工。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落实落好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企业的稳岗、培训等补贴政策。稳定外出转移就业规模。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为有外出务工需求的脱贫人口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和适当交通补助,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帮扶基地等按规定给予奖补。建立形成本地区就业需求清单,做好精准组织输出对接,在外出较集中地区设立劳务工作站。将脱贫人口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培育发展特色劳务品牌。
第四节 深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围绕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从事相关工作。在项目谋划、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打造、成片推进”原则,选择开发建设条件较好、整体开发潜力较大、产业发展基础较强和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农村区域,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
专栏7-1 脱贫人口稳定就业重点项目 重点群体专项技能培育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培训500人;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实施返乡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制定专业技能培训创业课程。实施乡村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育一批行业领军、引领乡村产业转型的现代乡村企业家。发掘一批乡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小巨人”乡村企业家。定期举办就业技能培训成果大赛。 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林)场主培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快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区域劳务品牌培育项目:实施劳务品牌战略,落实市级相关奖励扶持政策,通过提升标准、规范服务、强化培训、加大宣传等措施,打造特色化区域劳务品牌,提升劳务输出质量。 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鼓励农产品加工、物流、文旅扶贫工坊、电子产品初级产品代工、服装鞋帽、玩具生产等企业申办就业帮扶车间,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对经营不佳、管理不善、吸纳就业不达标的原扶贫车间及时整改清理,推动转化为符合标准的就业帮扶车间。 公益性岗位建设项目:加大公益性岗位资金保障,积极开发和拓宽生态护林员、湿地保护员、巡河员、巡湖员等多类公益性岗位。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加强岗位统筹管理,保持同一区域内类似岗位间聘任标准、待遇保障水平等基本统一,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以工代赈工程:积极推进脱贫地区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吸引农村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内生动力,稳固脱贫成果。 |
第八章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坚持分类分层帮扶导向,做好李家溪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群众各项后续帮扶工作,实施产业可持续发展、就业帮扶、基础设施配套以及社区治理等重点项目,持续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实现搬迁群众从搬得出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转变。
第一节 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后续产业发展的规划引领。加强编制后续产业发展帮扶,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区级“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对全区10户规模以上安置点的后续产业发展进行全覆盖,分区分类实施后续产业精准扶持。对于搬迁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社或安置点,推动在编制乡镇或村规划时,对特色产业发展进行专门谋划、专章表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帮扶产业体系。支持发展特色种养、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积极引进乡村旅游、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电子商务等现代新型业态,建立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库,落实具体帮扶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安置点提升、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支持搬迁任务重、安置点后续产业集中的镇村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围绕种植、养殖和经果林建设特色产业园。依托现行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积极合作建设产业园区、创新建设开发模式。确保分散安置搬迁群众融入后续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分散安置后续产业扶持体系,鼓励和支持产业项目入户自我发展模式,将迁入群众纳入迁入地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现迁入群众稳定增收。到2025年,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
第二节 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就业帮扶
完善搬迁群众专项就业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在搬迁劳动力人口较多的村社或者安置点,依托现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创建创业就业示范街(村)。建立健全分散安置后续就业扶持体系,建立健全分散安置群众动态跟踪机制,搭建分散安置企业供需对接平台。落实降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过渡期和巩固期生活成本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围绕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挖掘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搬迁劳动力就业,推进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搬迁安置点附近建厂兴业,支持搬迁劳动力入园创业入厂就业。引导当地企业和用人单位吸纳搬迁劳动力,对于吸纳搬迁劳动力的人口较多的企业在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支持。积极发挥以工代赈带动就业作用,对于搬迁群众中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劳动力,统筹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护河护路灯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并优先为搬迁群众安排。健全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和管理服务。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菜单式”“订单式”多样培训。
第三节 完善安置点主要设施配套
完善安置点主要基础设施配套。以安置人口100户以上的安置点为重点,统筹考虑安置点规模、人口结构和未来发展需要,按照“规模适宜、功能齐全、投资合理”的原则,积极提升安置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将安置点已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纳入迁入地统一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实现持续、安全、有效使用。完善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安置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与迁入城镇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并按照同一标准同步实施,确保搬迁群众享有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以公共教育、医疗卫生配套建设为重点,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及其他各类帮扶资金,积极新建、改扩建路灯、蓄水池、健身广场等配套设施,为安置区周边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将小微型安置点和分散安置搬迁户公共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一并推进,支持迁入地根据人口规模变化,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分散安置公共服务“一户一策”。到2025年,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五通七有覆盖率达到100%。完善生态友好型设施配套。加强安置点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支持安置点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积极推行生态友好型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安置点周边建设的各类产业园区、帮扶车间、旅游设施等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更加注重资源的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有序推进拆旧复垦复绿。
第四节 打造开放融合的安置社区
以李家溪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强化搬迁群众户籍、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协调服务,畅通搬迁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通过协商表达利益诉求,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做好不动产登记等,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搬迁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和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安置点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打造一批标杆型、示范型社区。健全安置点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启动安置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构建“居委会一网格一楼栋”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安置点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根据安置点规模、治安状况等,合理设置警务室,加强安置点治安综合防控。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合理有序参与安置点社区发展和服务。面向搬迁群众积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提高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专栏8-1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重点项目 后续产业帮扶重点项目:在有条件的安置点提升、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在搬迁任务重、后续产业集中的安置点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实施搬迁安置点特色产业培育项目,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 后续就业帮扶重点项目:在搬迁劳动力人口较多的村社或者安置点,依托现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搭建分散安置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推进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统筹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护河护路灯等各类面向搬迁群众的公益性岗位。 后续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重点项目:在安置点配套建设水、电、气、路、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实施“五通工程”(通路、通电、通水、通气、通讯),开展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五化工程”(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 后续公共服务补短板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安置点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能力,统筹考虑后期人口流量流向,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安置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五有工程”(有便民超市、学校、卫生室、图书室、健身广场)。 后续社区治理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打造一批标杆型、示范型安置点社区。设置安置点基本管理单元,构建“居委会一网格一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教育培训、健康养老、公益慈善、防灾减灾、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等社区融入活动。 |
第九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原则,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便捷畅达、美丽宜居新农村。
第一节 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推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村地区外通内联水平,加快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探索支持路衍经济发展路径。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着力打通断头路、连接道,实现具备条件的村民小组100%通硬化路,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着重农村公路提质升效,建设一批特色产业路、旅游路。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扩大农村公路灾害保险覆盖面。全面加强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
加强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风能,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继续推进燃气下乡。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灌溉、排涝等生产条件,增强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能力。加强中小型水库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质量。加强农村中小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农村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进村入户”计划,基本实现行政村互联网全覆盖。积极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用好网络提速降费政策,加大信息惠民力度。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快递企业把服务网点进一步延伸到镇村,巩固拓展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成果。推进涉农服务信息共享,整合水利、气象、农业、林业、畜牧、土地、规划、商务、民政等诸多部门涉农服务信息,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
第二节 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脱贫地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增加寄宿学位,逐步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实施优质学校对口帮扶农村地区中小学校,支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强音体美和外语教师配备,强化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探索“互联网+教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思路,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持续改善乡村学校网络接入条件。支持组织乡村学生开展对外游学活动,拓展视野。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到2025年,实现至少有1所三级医院。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实现全覆盖。推进“医通、人通、财通”的区域医共体建设,组织三甲医院与乡镇医院建立稳定的帮扶关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全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配备1名乡村医生,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十四五”期间总上升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
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示范片。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90%的行政村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借助文化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养老中心等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条件。统筹利用空闲地、边角地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文化娱乐、养老、教育等其他设施资源,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
第三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
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千村宜居”计划,新建30个美丽宜居乡村、打造15个巴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探索“美丽庭院”“美丽场镇”示范试点建设。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支持农村废气废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探索实施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的农村延伸,建成 5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面整改全区推进厕所革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继续分类、分区域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万户,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污染监督指导能力和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完善废弃农膜回收体系,逐年提高废弃农膜回收比例,到2025年,实现涉农村(居)废弃农膜回收点全覆盖,废弃农膜回收比例达到90%以上。
专栏9-1 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 交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实施农村道路外联内畅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施农村道路桥梁后续管理养护维修专项。 能源基础设施提升重点项目:支持各乡镇、老旧小区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实现农村电网升级新一轮改造。继续推进燃气下乡工程。 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重点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其配套设施,实施防洪护岸河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支持对现有管网、管线进行后续养护、更新改造,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重点项目:积极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加大光纤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巩固拓展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成果。 教育服务提升重点项目: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实施乡村“互联网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持续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医疗卫生服务提升重点项目:持续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医通、人通、财通”的区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住房保障提升重点项目:建成1个以上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示范片。 综合服务设施提升重点项目:支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2025年脱贫地区90%的行政村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点项目:持续实施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厕所革命等重点工程。梯次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污水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程。 |
第十章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从乡村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遵循乡村社会发展规律,健全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实乡镇党务工作力量,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强化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健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把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深化“村企联建”“合村共建”“支部+协会”“产业党支部”等党建模式,探索联系服务农民新方式,努力实现乡村善治目标。
第二节 健全村民自治管理体系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完善村级议事会、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出台村规民约,持续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水平。创新村民自治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村级阵地服务功能,不断发挥政策宣传、村务咨询、社会保障、纠纷调解等作用,探索并不断完善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代办式、上门式、订单式等服务,延伸为民服务触角。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和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第三节 健全信法守法行为体系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信法守法行为习惯。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强化对乡村基层干部法律约束,形成对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和对农村各类问题处理的监督约束制度体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感受到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节 健全崇德向善民风体系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有效整合社会价值,努力形成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塑造乡村德治秩序。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持续提升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能;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优秀传统美德,深化以“十抵制十提倡”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重点治理工作,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注重树立宣传先进典型。扎实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系列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楷模毛相林等先进事迹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推介推广重点帮扶乡镇以及试点示范地区的经验做法;持续开展和创新各类先进典型积分制评选、巩固脱贫达人评选、各类积分制兑换等活动,推进设立村社“失德曝光台”、组建“美德劝导队”,深入开展“十爱进万家”“农村家庭能人”培养、“晒晒我的好家风”“孝善巴渝”等行动。
专栏10-1 乡村治理重点项目 乡村治理创新工程:每年每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不少于7天,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级后备力量,每村培养储备后备力量2名以上。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深化“美丽乡村•善美巴渝”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纯美农民、洁美农家、和美农村、富美农业”四大行动,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在农村社区深化建好梦想课堂阵地,每年开展梦想课堂活动、“家风润万家”活动。 乡村文化“百乡千村”示范工程:全区范围选择乡镇村开展乡村文化振兴试验示范,打造 “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品牌,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活动。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广泛开展“孝善巴渝”主题活动,开展乡贤培育示范,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等评选。 |
第十一章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按照“管得住、用得好、起作用”的要求,通过探索扶贫项目资产市场化运营模式、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等方式,优化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效益,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第一节 探索扶贫项目资产市场化运营
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和管理主体,对到户类扶贫资产,贫困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教育引导和技术指导,对已有明确权属单位的非到户扶贫资产,由权属单位履行管理职责,对已经形成资产但尚未明确权属单位的非到户扶贫资产,尽快依法依规确权登记,及时办理移交。探索以企业化、市场化模式统筹规划、管理和发展优势特色扶贫资产产业项目,支持扶贫产业项目实施、经营运作交由专业主体管理,经营性资产可采取委托、发包、出租、联营、股份制、合作社等方式经营,提高扶贫资产运营管理效率。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创新扶贫资产运营方式,支持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融资用于扩大再生产。针对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设立扶贫项目资产运维基金,对扶贫项目资产运行中出现较为严重损毁情况,逐级申报专项基金予以解决。
第二节 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优先用于扶持脱贫村和脱贫户,并结合实际适当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收益分配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收益权。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脱贫人口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
第三节 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
全面掌握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资金属性,逐步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做到存量资产登记不重不漏、新增资产及时准确登记。村集体扶贫资产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国有扶贫资产每三年开展一次清查,区级定期核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扶贫、财政、审计和行业相关部门以及公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全方位、动态化监管,探索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事业单位或实体进行专门管理。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扶贫项目资产聘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风险可控、有效管理。对入股到企业实行资产受益的扶贫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建立风险隐患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确权、营运、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估,对绩效制定好、运行好、评估好的资产加大补贴支持力度。
专栏11-1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重点项目 开展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试点:结合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开展一批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试点。 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支持扶贫产业项目实施、经营运作交由专业主体管理,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事业单位或实体,专门负责管理扶贫项目资产。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强化扶贫产业园带贫益贫机制,广泛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增加脱贫人口就业渠道和方式,完善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及时享受收益。 |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
围绕市、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样化重点帮扶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各乡镇有方向、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重点帮扶和典型培育工作,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发扬群众首创精神,面向全市、全国形成和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重要基底。
建立健全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
根据自身实际,确定3-5个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5-1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开展重点帮扶,确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全市及区内形成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原则上应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相对较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排名靠后、自然环境相对较差、基础设施条件相对滞后、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以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规模大、比例高等特征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目标。建立健全重点帮扶机制,形成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方案、指导重点帮扶乡镇村明确发展思路和重点。加大区财政资金对重点帮扶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性支持,动员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帮扶。推动市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加大对重点帮扶乡镇村的倾斜性帮扶力度,深化消费帮扶、就业创业、产业技术指导、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等方面的对口帮扶。支持区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统筹抽调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多个产业指导组,“一对一”定向支持重点帮扶乡镇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制定产业提升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帮扶、搞好产品销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重点向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倾斜。在确定的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择优选派第一书记,任务重的根据需要同时选派一定数量驻村工作队员。
第十三章 完善多层次帮扶合作机制
以深化优化东西部和中央定点帮扶、区县结对帮扶和集团帮扶、社会协同帮扶机制为重点,实施“一区两群”结对帮扶强化工程、乡村振兴集团帮扶工程、重庆市脱贫攻坚交流基地建设工程等,形成内外结合的多层次帮扶合作机制。
第一节 完善东西部和中央定点帮扶机制
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山东重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的协作,保持资金投入力度,保持干部人才选派力度,着力打造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人才交流协作“升级版”,探索建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结对协作新模式;搭建鲁渝劳务合作信息化平台,建立常态化的鲁渝人才、岗位、产品等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加强脱贫地区和脱贫地区产品在山东省的推介力度,吸引山东省产业、企业向脱贫地区梯度转移,推动共建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创新协作方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人才振兴基金,定期对鲁渝协作进行考核评价。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对接汇报机制,切实用好中央帮扶资源。主动争取中央单位把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布局放在黔江。继续加强对中央单位选派挂职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持续管好用好帮扶资金,精准实施帮扶项目,发挥最大帮扶效益。
第二节 完善区县结对帮扶和集团帮扶机制
做好“一区两群”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一区”和“两群”区县对口协作发展机制,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年度明确对口协同发展任务、助推锻造特色产业长板、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筑牢社会民生底板。做好集团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市级帮扶集团,以资源协调、消费帮扶、智力支援、产业帮扶等为重点,强化对口指导帮扶。
第三节 完善川渝和社会协同帮扶机制
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寻求川渝两地在脱贫人口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医疗教育服务、特色农业培育、农产品消费市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工作交流、信息互联和帮扶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消费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制定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的激励政策,加强帮扶公益宣传,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帮扶志愿服务。
第四节 构建多样化多类型国际合作机制
加大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重庆实际经验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全国脱贫攻坚交流基地建设,打造帮扶项目及产品对外宣传窗口,从实践层面向外展示黔江脱贫攻坚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技术、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打造中国山地特色农产品重要出口基地。积极组织参与中国西部农交会、中国西部畜博会等国际化展会,加强与周边和发达地区合作。
专栏13-1 多层次帮扶合作重点项目 “一区两群”结对帮扶工程:做好“一区两群”结对帮扶工作,深化产业协作、招商引资、科技协作等产业链帮扶协同互动,探索建立产业园区、孵化器、创新发展基金等资源跨区域精准帮扶和共享共用机制,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共建共享,继续加强干部互派培训合作。 乡村振兴集团帮扶工程:积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市级帮扶集团,以资源协调、消费帮扶、智力支援、产业帮扶等为重点,强化对口指导帮扶。 |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各级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下,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力有序推进该专项规划的实施落地。按照市负总责、区县和乡镇抓落实、行业部门主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确保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具体工作落地见效。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同责,各级党委政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形势。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结合行业发展任务,负责分管领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问题, 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第二节 做好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投入。过渡期内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财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完善金融服务,用好政策性金融资源,继续落实再贷款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过渡期内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开发防返贫致贫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为脱贫地区做好保险服务,总结深化脱贫攻坚期间“三保联动”保险扶贫有益探索,稳步推进“综合防贫保”试点工作。优化引资服务,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资促进机制,创新社会资本投资模式、集体经济融资和担保模式、鼓励乡贤筹资等多种投融资渠道,拓宽脱贫地区资金来源。
第三节 强化人才供给
延续脱贫攻坚期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健全引导人才向乡村基层流动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和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等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发展。加强乡村骨干教师、卫生健康人才等人才引进和培育,引导组织“三师一家”下乡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科技特派员培训和选派力度,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区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脱贫村。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退休人才、专家学者等入乡返聘支持乡村建设。探索建立农业大数据人才专家库,掌握本土人才与外部人才回流、培养、深造和发展情况。
第四节 做好监测评估
加强对本专项规划明确的重大政策、重点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的跟踪监督,及时开展监测评估。强化规划专项实施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建立完善专项督查、评估等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健全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监测评估体系,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并将后评估结果作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实绩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