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2023年度城乡低保评议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塘府发〔2023〕43号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2023年度城乡低保评议审核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城乡低保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渝民发〔2016〕80号)及《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函》(黔江民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决定成立中塘镇2023年度城乡低保评审及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一、评议审核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邢祖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文君(党委副书记)
罗培荣(副镇长)
周国庆(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先奎(党委宣统委员)
李 军(副镇长)
徐沛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海艳(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陈 静(民政和社事办主任)
邓正勇(社保所所长)
邓正波(社事办工作人员)
王麒麟(社保所工作人员)
万文军(社保所工作人员)
李建峰(兴泉社区总支书记)
黄智勇(中塘社区总支书记)
刘 盛(迎新村支部书记)
刘太洪(胜利村支部书记)
向国永(双石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度城乡低保评议及核查工作的统筹调度,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由罗培荣同志(分管民政和社会事务)兼任评议审核办公室主任,邓正勇同志任副主任,邓正波、陈静、王麒麟、万文军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由邓正勇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及时将符合对象上报评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评审核查后,提交镇党委会审定。
二、评议审核督查组
古锋(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人大全程参与并监督镇评议审核工作,听取参评人员意见及是否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全程监督镇民主评议审核小组是否严格按照评议程序展开评议,确保城市低保评议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镇纪委负责对各村居开展的民主评议以及审核查过程中是否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是否按“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乡镇审批”的程序开展审核工作,是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