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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774/2021-00009
  • 发文字号 水市府发〔2020〕2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3-02
  • 发布日期 2021-01-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粮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粮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水市府发〔2020〕23号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粮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安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粮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帅仕波  乡 长

副组长:郑东斌 副乡长

成  员:樊 瑜  党政办负责人        

        李林合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伦辉 特色产业办主任

        刘玉山 平安建设办主任

        周成富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杨爱军 经发办主任

        侯 芳  财政所所长

        陈益堂 社事办主任

        曹树华 文化站负责人

        张如胜 学校负责人

        杨振东 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林合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特此通知


附1:水市乡2020年粮食监管制度

附2:水市乡人民政府粮食生产安全目标责任书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黔江区水市乡2020年粮食监管制度

为保障我乡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粮食安全领导小组。乡长对粮食安全保管工作负总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所有粮食加工厂安全落实到每位责任粮食加工厂人的身上。

二、加大粮食加工管理力度。应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本着“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积极开展百分考核活动,达到“四无”粮食加工98%以上。

三、落实粮情检查制度。一是定期检查:农业服务中心对负责管理的粮食加工厂实行周期检查。二是全面检查:每月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对粮食加工厂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四、利用技术储粮,降低成本。应根据不同季节和粮食品种储存方式,采用不同的保粮技术,对度夏的粮食采用“双低”或“三低”储存法,利用熏蒸设备对虫粮进行处理;冬季可利用机械通风设备进行降温处理,夏季可减少熏蒸次数,降低粮食的污染,相对提高粮食质量,降低保管费用。

五、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采取科学方法,提高杀虫效果,根据检查粮情的虫情、虫种、密度大小,准确计算用药量,建立熏蒸记录档案。

六、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及储粮害虫的防治工作。对仓内外卫生定期清理及检查,对环境、仓内外定期消毒,为安全储粮打好基础。

附件2:

水市乡2020年粮食生产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搞好2020年粮食生产的管理,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指导,实现粮食生产、销售安全零事故目标任务,量化百分制考核。

一、加强粮食生产的管理,建立健全粮食生产、销售、经营档案。(30分)

1、建立粮食生产(农产品)安全档案。(10分)

2、建立农产品销售档案。(20分)

二、加强粮食生产的管理,确保粮食生产、销售零目标责任事故任务目标。(70分)

1、搞好粮食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爱粮节粮宣传,到边到位。(20分)

2、粮食收购和销售全面实行量价,保证质量,保证粮食收供安全,及时支付收购款项。(20分)

3、坚决杜绝压价收购、抬价销售。(30分)

三、若出现因粮食安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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