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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225/2024-00037
  • 发文字号 沙坝府发〔2024〕84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9-26
  • 发布日期 2024-09-26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沙坝镇
  • 有效性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坝府发〔2024〕84号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规范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责任科室: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印发规范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农业农村委发﹝2024﹞4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相关工作,经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规范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规范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动做好全国层面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相关事项,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良好肉类产品消费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总目标,自即日起,取缔所有临时屠宰点,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统一检疫,建立健全生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全镇生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按照“统一安排,分段推进,集中整治,全面规范”的目标,分阶段推进整治行动。

(一)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力宣传生产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取缔农村自宰行为,严厉打击“白板”上市交易现象。实施时间:2024年9月15日。

(三)第三阶段为持续巩固成果阶段:落实常态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口上市交易巡查监测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实施时间:2024年9月15日后。

在分段推进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协同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一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屠宰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全镇生猪屠宰行业建立从生猪养殖、销售、运输、屠宰及生产加工等全流程协同治理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对违规销售生猪产品、屠宰生猪的打击力度,对倒查出来的私屠滥宰窝点,会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

三、工作职责及整治重点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经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妍蕾镇长任组长、高攀、何洪波、杜科任副组长,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平安办、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谢海明负责日常办公。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一是负责生猪饲养、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全程的疫情监督与防控,强化生猪检疫管理。二是依法查处屠宰病死猪、私屠滥宰,注水、注入其他物质,不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

区平安法制办、司法所:负责猪肉及其制品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打击生猪屠宰、生猪产品销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生猪屠宰、生猪产品销售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发现重大线索提前参与,共同开展会商研判等工作。二是依法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打击生猪屠宰、经营领域内的犯罪行为。

各村(社区):一是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综合服务专干、村民小组长为组员的行动小组,负责对辖区违法违规销售生猪产品、屠宰生猪的行为进行排查,及时上报违法违规线索。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配合规范好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相关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协同实施本方案。三是对在本辖区内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办站所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及产品上市销售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深入村(社区)开展执法检查,尤其要前往生猪屠宰、生猪产品销售违法行为多发易发重点区域开展工作,确保方案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强化行刑衔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线索互转互递、案件互移互送、执法互补互助,强化部门间联合会商、检验鉴定、调查取证、涉案物品保管处置等方面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执法联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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