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黎水镇2023年山坪塘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黎水府发〔2023〕8号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黎水镇2023年山坪塘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
《黎水镇2023年山坪塘运行管理制度》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黎水镇2023年山坪塘运行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山坪塘是我镇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的重要水源,是农业抗旱的首选水源工程。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立足我镇实际,围绕民生工作“五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我镇辖区内山坪塘管护工作,发挥山坪塘在解决农村饮水和农田灌溉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环境改善奠定坚实的水利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村社实施”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尽为”的要求,实现“无病险、能蓄水、真管用”的目标。
三、管护内容
山坪塘实行管护责任人制度,管护责任人由各山坪塘管护人员担任负责山坪塘日常监管、汛期防洪监管以及日常用水管理等内容,对山坪塘的用水安全负责,负责日常的小面积维修。
其主要职责为:
1. 保持坝身整洁,定期清除坝上及溢洪道内的杂物和杂草。禁止在坝顶和大坝内外坡垦植。
2. 保持放水设施完好通畅,严禁堵塞放水卧管通气孔。
3. 保持溢洪道通畅,严禁溢洪道内安装拦鱼设施等影响泄水的障碍物,确保正常泄洪。
(一)开展经常性检查
管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视时间、线路、内容、顺序和要求对山坪塘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日常巡视检查。在汛期高水位时,应增加为每星期一次。对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
(二)开展定期检查
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对山坪塘应进行全面专门的检查。每年检查两次。
三、山坪塘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兴建影响山坪塘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围塘造地、围垦种植;
(三)爆破、打井、钻探、采石、取土、探矿、建坟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四)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
(五)损毁、破坏山坪塘设施和设备;
(六)违反规定在山坪塘范围内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过设计承载能力的车辆;
(七)未经山坪塘所有者同意擅自架设电线杆、放水、挖坝、拦堵放水设施;
(八)在堤坝、进出水渠道上垦植、铲草、破坏或砍伐防护林;
(九)其他影响山坪塘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十)危及山坪塘安全及污染水体的爆破、打井、钻探、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活动。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