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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0X1/2021-00052
  • 发文字号 邻鄂府发〔2021〕9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1-30
  • 发布日期 2021-12-2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邻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邻鄂府发〔2021〕93号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邻鄂镇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21〕10号)《黔江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黔江消安委发〔2021〕13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1.紧盯重点场所。要持续开展居民安置点、农村大院、卫生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农房乱堆乱放、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村(居)、邻鄂镇中心小学校、社保所、应急办、平安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在农房大院、居民点、学校、养老院、医院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应急办、平安办、邻鄂镇中心小学校、社保所、卫生院等)

2.紧盯重要节点。对全国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零点夜查”行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安全管控,提升执勤战备等级,专职消防队要严格落实等级战备制度。(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

1.加强隐患治理。各村(居)、镇级各部门、相关科室要对辖区小微企业、群众租房、“多合一”场所、自建房、居民安置点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居民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采取责令整改等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规建办等)

2.落实基层监管。应急办和派出所要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组织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力量,广泛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

3.强化宣传发动。应急办要组织驻村干部、各村(居)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对居民、老弱病残等重点群体,“走村入户”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面对面”宣讲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各村(居)委会要在农村大院、居民安置点等集中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标语和挂图,并通过广播、LED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真正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居)、规建办、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继续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开展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明确责任,跟踪整改,做到隐患件件有人管,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要广泛发动派出所民警、镇村干部等力量,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提高检查效率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各村(居)、规建办、应急办、派出所)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经发办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责任单位:各村(居)、经发办)

3. 开展电烤火箱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安全使用电烤火箱知识的宣传,同时加强对辖区销售电烤火箱的场所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动员村(居)民更换使用智能电烤火箱。(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

(四)多措并举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镇应急办要在11月份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基础之上,继续加大宣传的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冬春期间,镇村干部要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对辖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村(居)要通过微信、QQ群等向辖区群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

2. 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邀请政安消防到我镇辖区重点农村大院、居民安置点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自救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21年12月底前,各村(居)、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冬春季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二)实行清单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各村(居)、各行业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严格监管执法。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查处一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等部门,要分别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村(居)、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等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应急办组织检查考评,通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相关办站所、镇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动相关工作。各村(居)、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等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村(居)和各相关办站所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镇政府将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常态督查,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纳入对各村(居)及相关办站所中心的年终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导致发生影响较大或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从重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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