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金溪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金溪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778488713F/2024-00059
  • 发文字号 金溪府发〔2024〕1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3-07
  • 发布日期 2024-03-1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溪府发〔2024〕17号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相关民营企业:

为全面推进我镇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决定在我镇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现将《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关于印发<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垃圾分类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及3月1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我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二、创建目标

到2024年5月,我镇成功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单元2个:金溪镇人民政府、金溪社区;成功创建17个垃圾分类先锋细胞:金溪镇派出所、司法所、邮政局、农商行、金溪镇卫生院、供电所、金溪水厂、金溪中心校、乐购超市、旭晋超市、平溪村悦心憩园客栈、6个居民点(金溪社区民生新街居民点、望岭村桂花园居民点、平溪村窄颈子居民点、平溪村宝大田居民点、山坳村新店子居民点、桃坪村田坝居民点)。

三、工作任务

(一)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从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数字化管理、基层治理、宣传教育、保障措施7个方面、53项指标。相关职能科室、村(社区)、单位对标对项,全力做好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

(二)先锋创建单位台账完善,管理规范。垃圾分类基本情况概述(如居民/员工人数、责任分工、分类设施配置情况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居民/员工签订的承诺书;四分类日收运基础台账、有害垃圾移交表等;分类指导员日巡查记录;清扫收集运输公司经营许可证;检查指导、培训动员、清洗设施、巡查翻桶等简报或图片;集中用餐区张榜公示本单位生活垃圾日分类量;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分类整理、保管妥善、随时查阅。

(三)资料报送。各相关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单元及先锋创建细胞按照责任分工,于4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文件、进展总结及图片资料报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将创建结果作为有关考核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先锋创建为契机,将先锋创建与创文、创卫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二)强化基层发动。以社区、单位为主体,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大院、模范家庭评选,引导单位、家庭及个人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等活动,抓实生活垃圾分类“最先一公里”。

(三)广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QQ、微信等新闻载体,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入户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及成果,改变居民原有生活方式,推动习惯养成,形成赛马比拼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执法力度,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对混投、混收、混运“三混”等违法行为采取“严查+重惩”的顶格式执法,用好信用惩戒机制,提升分类质效。领导小组要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回访机制,适时开展抽查,持续监督管理,确保其始终达到创建标准要求。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检验。

附件:1. 黔江区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及责任分工

           2.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街道(乡镇)创建评价指标

           3.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4.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5.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

           6.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创建评价指标


附件1

黔江区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及责任分工

序号

评    价    指    标

创建

目标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源头减量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

下降

1.制定辖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

2.采取有效措施,使得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

乡建中心

镇级各部门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2

引导小区居民、单位员工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1.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居民低碳出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措施有力,积极推行办公场所无纸化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文化站

党政办


镇级各部门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3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

1.制定减少商品过度包装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有效执行;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平安办

平安办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4

普遍推行“光盘行动”

1.督促公共机构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普遍推行“光盘行动”;

2.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餐饮行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广泛开展“光盘行动”宣传,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党政办

平安办

镇级各部门

平安办

文化站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

源头减量

落实“限塑令”有关要求,制定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措施

1.制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并有效执行;

2.采取有效措施,在旅游、住宿、餐饮等场所、禁止或者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利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3.公示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并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

平安办

规建办

平安办

规建办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6

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

比例

100%

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百分比。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

2024年4月20日前,保持长效

7

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符合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2、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产生量;3、规范农膜、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

农业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

农业服务中心

供销合作社

各村(社区)

2024年4月20日前,保持长效

8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按照相关要求,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达到“三有”(设施设备、宣传氛围、长效机制)标准。

乡建中心

文化站

乡建中心

文化站

相关单位

各村(社区)

2024年4月20日前,保持长效

11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0%

1、自然村(院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5%;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符合要求;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好;4、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憩园公司

2024年4月30日前,保持长效

12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

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结合辖区实际,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安装具有遮雨、照明、洗手、除臭等功能的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等便民设施。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财政办

2024年4月30日前,保持长效

1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整洁。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悦心憩园公司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14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标准和要求,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统一齐全、正确无误、清晰醒目。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悦心憩园公司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1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制度;

2.早晚投放高峰期集中投放点有桶边值守督导;

3.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悦心憩园公司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16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加强宣传培训;

2、建立健全桶边值守、指导制度;

3、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

乡建中心

悦心憩园公司文化站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17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1.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

2.运输车辆应标明所收运生活垃圾的类别,并做到密闭运输,不混装、冒装,无抛洒滴漏现象。

乡建中心

悦心憩园公司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18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占比

≥90%

建成区其他垃圾焚烧量占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的百分比。

乡建中心

悦心憩园公司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19

城市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1.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居民依法从家庭源头做好“干湿”分类;

2.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未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细分,并分类运输;

3.厨余垃圾(含餐厨、果蔬和家庭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三分之一。

乡建中心

文化站

乡建中心

文化站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0

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肥料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21

农膜回收率

≥95%

1、设置农膜回收站点;2、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3、规范台账、有回收利用制度、有统一标牌(农膜回收站)等;4、农膜回收点待处置的废旧地膜应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

农业服务中心

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22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有机废物的协调处置。

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3

全面推广新型智能建筑垃圾

运输车

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广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4

新能源作业车辆占比逐年加大

新能源作业车辆占比逐年加大。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5

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

符合要求

1.设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居民定点投放;

2.收运单位应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处置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做到运力充足、运行稳定。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规建办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6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98%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规建办

辖区工业企业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7

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辖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社事办

金溪镇卫生院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28

垃圾资源化回收

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45%

城市建成区内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收运量占生活垃圾(不含有害垃圾)收运量的百分比。计算方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100%。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悦心憩园公司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29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90%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否符合要求

农业服务中心

规建办

各村(社区)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50%

1.建筑垃圾主要包括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

2.采取有效措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1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75%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

乡建中心

规建办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2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0

1.“两网融合”是指实现生活源再生资源与其他类别生活垃圾的统一分类交售、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的网点数量;

2.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全区81个社区各打造1个。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3

垃圾资源化回收

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标

达到标准

1.按照每个物业小区设置一个的标准,规范建设94个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回收点,每个网点面积不得低于30㎡;

2.每个网点设计制作统一名称,悬挂规章制度,公示相关信息,接受市民监督;

3.回收网点室内应分区分类有序摆放、堆码整齐、围挡遮盖,不得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占道堆放、分拣、晾晒,更不得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4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加工企业

≥1

辖区内建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加工企业。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5

“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

≥1

辖区内打造集信息、交易、结算为一体的“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6

数字化

管理

垃圾分类信息化系统

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实行垃圾分类治理可追踪、可溯源、可执法。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7

垃圾计量信息系统

充分运用垃圾计量信息系统,做到准确、齐全。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38

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实时监测系统

充分运用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实时监测系统。

规建办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39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1.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2.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联动机制;

3.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实地查看、研究分析本行业、本辖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4.组织发动社区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不定期组织联动会议,协调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党群办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40

基层治理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推动网格员参与垃圾分类桶边值守。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1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街道占比

100%

否决性指标。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2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占比

100%

否决性指标。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3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占比

100%

否决性指标。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4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占比

100%

否决性指标。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5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1.定期组织开展敲门入户宣传,社区每周、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培训动员活动;

2.制作海报、墙标、插牌、横幅、视频等标识牌,并通过LED视频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

3.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酒店、进商超、进窗口“九进”活动,提高市民知晓率。

文化站


相关职能科室

各村(社区)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6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1.小区居民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比例达到居民户数90%以上;

2.单位员工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比例达到100%。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7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每季度开展“进家庭”“进门店”宣传全覆盖。

乡建中心

文化站

各(村)社区

相关部门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48

居民(村民)满意度

≥90%

加大垃圾分类“双改”工作力度,进一步改造分类设施,改善投放环境,及时更换维修破损脏污分类集污容器,确保集中投放点设施规范,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乡建中心


悦心憩园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49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开展有效

1.社区/社会单位按照要求每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酒店、进商超、进窗口”宣传;

2.社区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再生资源有偿回收“赶场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率。

文化站


乡建中心

各村(社区)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0

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1.建立青少年志愿服务队伍;

2.组建本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

3.编印幼儿园、小学、中学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内容。

文化站

金溪中心校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1

保障措施

责任体系健全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垃圾分类治理主要负责人;

2.党政一把手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导检查垃圾分类,并研究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2

保障措施

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

1.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健全,专人负责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部门联动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督促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垃圾分类。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3月20日前,保持长效

53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街道、社区、小区、单位分别配备专(兼)职分类指导,专人专事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4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1.建立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年(月)度工作目标,常态长效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监督;

2.依法查处各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3.定期反馈督导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乡建中心

乡建中心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5

保障措施

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建立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财政办

财政办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6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1.本单位垃圾分类基本情况概述(如居民/员工人数、责任分工、分类设施配置情况等);

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3.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居民/员工签订的承诺书;

4.四分类日收运基础台账、有害垃圾移交表等;

5.分类指导员日巡查记录;

6.清扫收集运输公司经营许可证;

7.检查指导、培训动员、清洗设施、巡查翻桶等简报或图片;

8.集中用餐区张榜公示本单位生活垃圾日分类量;

9.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分类整理、保管妥善、随时查阅。

乡建中心

先锋创建单元、先锋创建细胞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57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监管执法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落实专人,组建执法队伍;

2.每周在辖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法宣传、监管执法,实现月度全覆盖;

3.每月联合辖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开展一次以上收运车辆、餐饮门店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

乡建中心

平安办

文化站

派出所

执法大队

2024年2月28日前,保持长效


附件2

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街道(乡镇)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


2

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3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


4

普遍推行“光盘行动”


5

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6

落实“限塑令”要求

符合要求


7

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

符合要求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8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9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0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11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

符合要求


12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3

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4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5

建成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16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7

行政村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置率

≥8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8

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9

农膜回收率

≥95%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20

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

符合要求


21

工业危险废物收运利用处置

符合要求


22

城镇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符合要求


23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2


24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25

落实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


26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符合要求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27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8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9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社区(行政村)占比

≥75%

否决性指标

30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31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32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3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34

居民(村民)满意度

≥90%


35

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开展有效


36

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37

保障措施

责任清晰明确


38

垃圾分类机制完善


39

资金保障长效充足


40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41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和监管



附件3

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推行“光盘行动”


2

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3

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4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6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8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0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1

辖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12

桶边值守


13

楼层撤桶率

100%


14

大件垃圾分类收运

符合要求


15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

符合要求

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

16

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


17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8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


19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20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1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2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单位)占比

≥85%

否决性指标

23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24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5

推行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


26

推行“门前三包”“五长制”和“一员多岗”


27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制度


28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9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0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31

居民满意度

≥90%


32

保障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33

多渠道筹措资金


34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35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附件4

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推行“光盘行动”


2

厨余垃圾采取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置


3

农家乐、民宿等经营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4

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

符合要求


5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自然村(院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5%


6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备、完好


8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0

规范建设或提标改造厨余垃圾处置设施


11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2

大件垃圾规范收运


13

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14

农膜回收率

≥95%


15

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


16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7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


18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19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符合要求


20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1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2

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23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积分制”管理


24

将垃圾分类纳入“最美院落”评选和“传统村落”建设等


25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26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7

“一员多岗”和公益性岗位参与垃圾分类


28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模范庭院建设


29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30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1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32

村民满意度

≥90%


33

保障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34

多渠道筹措资金


35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36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附件5

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引导居民绿色低碳生活


2

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4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5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6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7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8

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9

桶边值守


10

楼层撤桶率

100%


11

大件垃圾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12

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

13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4

小区管理

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


15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协调推进垃圾分类


16

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17

推行“一员多岗”


18

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19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选


20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制度


21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22

多渠道筹措资金


23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24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25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6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27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28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29

居民满意度

≥90%



附件6

重庆市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引导员工绿色办公、低碳出行


2

推行“光盘行动”


3

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4

落实“限塑令”要求


5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


6

推动产生大宗工业固废行业绿色转型

用于生产企业

7

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8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9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0

各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11

各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12

各类垃圾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3

大件垃圾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14

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和建筑垃圾等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15

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

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

>75%

用于产生单位

16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规范暂存

用于产生单位

17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处置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8

单位管理

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


19

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0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21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经费充足


22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23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24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5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26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27

员工满意度

≥90%


28

落实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用于学校评估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