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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300/2021-00046
  • 发文字号 黑溪府发〔2021〕72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12-09
  • 发布日期 2021-12-0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溪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溪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1〕72号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黑溪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黑溪镇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的黑溪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以下称镇燃管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阵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参照镇级层面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

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燃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31—2月15日)。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燃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5日后)。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燃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职责分工

文服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和《通告》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党政办: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和《通告》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车辆资质及驾驶员、押运员资格的审查核发,依法查处无资质车辆和无资格人员。

应急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通过气象预警平台向全镇发送提示短信。

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规建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卫健办:负责制订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其它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镇应急办移送。尤其是政府机关、商场超市、校园医院和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液化气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守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2022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街上有公告、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派出所要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对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各办站所要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严厉执法打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村(社区)、各办站所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应急办、派出所要依托入境交通要道交通劝导站和道路交通执法检查行动,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三要严查非法燃放。应急办、派出所要组织力量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五)严格管控看护。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卫生院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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