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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300/2021-00042
  • 发文字号 黑溪府发〔2021〕60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9-18
  • 发布日期 2021-09-18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1〕60号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站所、镇级各部门,相关单位:

近期,全国范围内各类重大、涉险、典型事故多发频发,中秋、国庆大小长假马上来临,各类风险交织叠加。为进一步强化要求、落实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27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重点行业风险研判

中秋国庆期间各类安全风险点多面广,各村(社区)、办站所、镇级各部门要紧紧盯住道路交通、消防、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研判,发现问题、抓准问题、解决问题。要紧密结合中秋国庆特点,抓住关键要害,查清查透各类风险,精准研判深入排查,落实落细针对性措施,找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落实力量重点监管、重点防控,特别是重大风险,务必要把责任措施切实压紧压实压到位。对排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风险隐患,要坚决逗硬,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重点企业责任到人

各村(社区)、办站所、镇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十条措施”责任到人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在节前对责任企业开展检查督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落实管控、消除隐患。要对责任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责任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

三、强化重点时段“三在”要求

节日期间,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的“三在”要求。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在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灾情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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