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
您当前的位置: 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2-00004
  • 发文字号 黔教服务〔2021〕4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9-01
  • 发布日期 2021-09-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黔教服务〔2021〕4号

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特教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号)文件精神及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象动态管理,精准识别资助对象

各校充分利用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资助系统”),从系统中下载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结合下发的特殊困难群体比对资料(附件10、11、12、13、14、15、16、17)、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网(网址: http://aaa.fpb.cq.gov.cn:8100/plbd/loginPublic),对一般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排查,精准识别特殊困难学生,建立并及时更新贫困学生数据库,做到“不重不漏”“应助尽助”。

二、如实申报生活补助,时时了解学生信息

1.学校准确、完整填报《黔江区2021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花名册》 (附件1)、《黔江区2021秋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花名册》(附件2),同时填报《黔江区2021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黔江区2021秋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

2.学校要精准掌握新入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生住校变动情况、贫困等级变动情况,并及时更新到两个资助系统。

3.本期拟受助学生以2021春季的受助学生名册为基础,删除春季已毕业的受助学生及本期已转学的受助学生,增加本期新入学应受助学生确定。本期新增的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6)。

4.国市两个资助系统中下发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必须申报生活补助(休学、转学、信息有误的学生除外)。一年级和七年级特殊困难群体学生,通过“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网”和下发的比对资料确定困难类别,并申报生活补助。

5.所有送教上门贫困学生,按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申报。

三、及时划拨资助资金,严格落实发放要求

1.区资助中心对各校申报花名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区教委划拨资金到各校。

2严格落实资助政策。各校要严格按标准发放,严禁将困难补助资金变性为奖学金,严禁拆分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克扣资助资金。特别是对一般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生,要在学校正式行课之日起免费提供一顿午餐,不得收取生活费。

3.及时兑现资助资金。各校收到指标后,3个工作日内将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划入学校食堂(送教上门建卡非寄宿学生除外,此类学生补助直接发放至银行卡中);其他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4.受助资金发放后,受助学生要在《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8)、《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9)中签字确认。

四、工作要求

1.各校于9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7电子档传“黔江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群”或“737403950@qq.com”邮箱,同时报送校长签字盖章纸质件到3306办公室。

2.及时更新学籍信息,确保11月20日前将所有学生信息录入资助系统。

3.填表时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要求填报,不得改变报表格式。

4.按要求收集资助过程资料,并在本学期结束前按要求装订成册。

5.下发的附件10、11、12、13、14、15、16、17只限于工作使用,学校要作好保密工作,不可外传。如因保密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将按相关规定追责。

6.凡审计、监察等部门发现学校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应助未助,区教委将按相关考核方案严格考核。

联系人:庞冰电话13896854466 

附件:1.黔江区2021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花名册

2.黔江区2021秋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花名册

3.黔江区2021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

4.黔江区2021秋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

5.单位编码及名称统计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生活补助申请表

7.黔江区2021秋在籍不在校学生花名册

8.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9.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10.黔江区2021年8月一般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名册

11.黔江区2021年8月残疾儿童名单

12.黔江区2021年残疾军人名册 

13.黔江区农村低保2021年8月查询名册

14.黔江区城市低保2021年8月查询名册

15.黔江区特困人员8月救助供养保障金拨款表

16.黔江区2021 年8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人员名单 

17.黔江区2021年防返贫监测对象花名册                 


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日

    (注:特殊困难学生台账涉密,不予公示)

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