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黔江教发〔2021〕7号
重 庆 市 黔 江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特教学校,电大,职教中心,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了解各校(园)开学准备及运行情况,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开学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共组织7个检查组,每组由委领导带队,督导科负责统筹、协调,各科室会同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负责开学工作全面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2日前。
三、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街道镇乡中心校所辖范围内的1—2所村完小。
四、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全面自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重点是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查漏补缺,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开学条件保障、党建工作、疫情防控、规范办学、教育教学、安全稳定、服务贡献与民生实事和优质均衡发展等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3)。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充分认识新学期开局起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谋划、科学统筹、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有序、顺利开学。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学校工作计划、开学工作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亮点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和黔江区2021年春季学期师生到校基本情况统计表的电子文档通过qq邮箱583159146@qq.com上传督导科陈丰同志处。
(二)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要于开学期间深入责任学校指导学校开学工作。并于3月3日前将各校园(含民办)师生到校情况和开学情况书面报督导科陈丰同志处。
(三)各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检查学校的情况报告(主要是特色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和相关资料交督导科,(民办幼儿园学生人数统计,请各检查组务必亲临班级现场统计,经园长和检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带回原件,留复印件给民办园,指导民办园把数据录入《黔江区2021年春季学期师生到校基本情况统计表》,然后将电子档通过qq邮箱583159146@qq.com传督导科陈丰同志处;电大、旅游学院、经贸学院师生到校统计表收纸质件)。
各检查组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少对基层学校工作的影响,不得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指导,注意充分听取一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家长的合理诉求,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按时开学。
七、结果运用
本次开学工作检查情况纳入2021年学校工作综合考核,幼儿园检查情况纳入2021年资金安排考核内容。
附件:1.黔江区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分组情况表
2.黔江区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不含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量化表
3.黔江区2021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量化表
4.黔江区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师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