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以及适合本区情况的补充规定和细则。依法按地区、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行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发展幼儿教育。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本区所辖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含广播电视教育)、学前教育、考试中心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现设有办公室(挂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法治科(挂安全稳定和信访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科、人事科(挂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牌子)、基础教育科(挂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牌子)、教育督导科(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科、职业成人民办教育科、财务科。
(三)单位构成
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新城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法定代表人:米仁文。下辖76个二级预算单位,含教委本级及3所高完中、1所电大、1所考试中心、1所职教中心、7所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和62所义务教育学校,都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事业编制6115人,行政编制24人。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11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6090人;退休人员2027人;特岗教师44人;临时聘用保安、炊事员、宿管人员、保洁人员、幼儿园教师(临时)1946人。民办教育(国维学校)1所,民办幼儿园82所,民办学校人员未进入决算统计,对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财政拨款纳入了本次决算统计。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按照中央、市委部署,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观,不折不扣抓落实,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严守组织纪律,改革方案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或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规突击进入、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守财经纪律,我委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资金和资产。严守保密纪律,对机构改革及部门“三定”方案等有关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不传播小道消息。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23年继续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教委及下属学校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精心准备,加强人员培训,对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按照规定处置报废了部分损坏资产,做到了账实相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76145.58万元,支出总计176145.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3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本年较2022年对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加大。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761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9.76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本年较2021年对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66.57万元,占96.44%;事业收入6279.01万元,占3.5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761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3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5352.48万元,占76.84%;项目支出40793.10万元,占23.1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866.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2.72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本年较2022年对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8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72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90.83万元,增长26.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58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4.84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90.83万元,增长26.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2)教育支出132785.86万元,占79.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75.83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330.77万元,占1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60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7656.46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73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中追减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766.46万元,占4.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90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中追减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85.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灾害及应急管理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24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49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1.8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绩效调标、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调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做实中人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死亡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74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3.17万元,增长55.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学校及教委机关保证必要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采购费、工程建设费用等及学生活动费、学生保险费、实验实习用品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8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2.12万元,下降44.14%,主要原因是本年投入专项项目及工程减少。本年支出328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2.12万元,下降44.14%,主要原因是本年投入专项项目及工程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和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0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本系统没有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3万元,主要用于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职教中心、考试中心5所未进行公车改革单位的公务及教委机关应急车辆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7万元,下降17.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投资商,其他省市、区县学校到我区学校考察、调研、学术交流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102.91%,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学校接待在食堂进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6万元,增长25.45%,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学校接待在食堂进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15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区内召开会议次数增加,会场租用等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1.10万元,增长38.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学段教师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办公费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9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4.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9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0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98 %。主要用于采购学校班班通设备、学生课桌、铁床、实验实习设备、网络教室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其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经费402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2271万元、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470万元、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198万元、特殊教育市级补助资金102万元、一共涉及资金20070万元;本年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教委财务科电话:023-79233256,办公室:023-79235309。
附件:
1. 黔江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黔江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系统)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