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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 成文日期 2023-01-04
  • 发布日期 2023-01-04
  • 文件标题 重庆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重庆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截至202212月,黔江区内已完成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地区为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于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的项目,可共享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区域内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申请,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事项,核定已有地质灾害评估成果是否适用申请要求,并出具地质灾害防治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函(附件1);

(二)拟建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三)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附件2)。

五、办理部门

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07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文体路33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核定--出具核定结果--根据核定结果落实防治措施。结果运用有效期为2年。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结束后,当地质环境条件改变较大或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应针对变化区域进行补充评估。

七、办理结果

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附件3


附件:1.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函

2.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3.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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