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
近日,黔江区印发了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
按照国市相关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切实解决“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区已建成投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消防设施方面: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
“生命通道”方面: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隔离桩、固定摊位、广告牌等各类障碍物或停放车辆等被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或登高作业;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标牌未设置或损坏;配建车库违规改变使用功能。
用电用气方面: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被破坏或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
日常管理方面: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堵塞;建筑外墙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墙面防护网或影响灭火救援的装饰、广告牌等。
外墙装饰方面: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消防设计方面:改变原消防设计且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记者 徐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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