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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日期:2024-08-23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连日持续高温,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防止一切野外用火,隔离一切未经批准擅自进山车辆和人员,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2024年8月24日零时起至2024年8月28日。

二、封山区域:黔江区国有林场所辖区域和黔江区内八面山、正阳山、灰千梁、麒麟盖、五福岭、武陵山、三塘盖区域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79226284)、区林业局(7922271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