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市黔江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依法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通过黔江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渠道规范有序推进法定信息公开。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发布政府公报11期,其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3600余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能力不断提升。
聚焦疫情防控做好信息公开。在黔江区政府网站设立“疫情防控”专栏,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区委、区政府应对疫情的会议、措施和新闻报道,保证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公开发布重庆市、黔江区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及时发布“24条金融措施”“稳企业保就业40条措施”、黔江区各部门“六稳”“六保”访谈、“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管理办法”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宣传解读,精准回应市民关切。
聚焦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围绕黔江区“一中心一枢纽三区三地”发展目标,主动公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府信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发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后)公示”等精准脱贫攻坚信息。实时发布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生态环境公示公告等环境保护信息。围绕推进“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建设部署,发布关于打造正阳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黔江濯水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举办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打造“多式联运、多向联通立体交通网络”等工作进度和新闻动态,助力多方位展示黔江发展。
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扎实开展2013年以来市政府下放133项行政权力“回头看”工作。以打造“渝快办”政务服务品牌为契机,开展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化改革,完成“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各级行政机关公开发布个人和法人办事服务事项12000余项;公开发布138项“零材料提交”事项、1339项“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78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99项村(社区)便民代办事项、57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过程、督查结果全流程覆盖。
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解读规范性文件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政策。发布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进度情况相关信息。设置“公共资源配置”专栏,通过超链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686条。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率均达到100%。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发布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大学生村官”选聘、“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等信息55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明确办理流程,细化登记台账,统一答复文书模板,规范全流程全环节。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需求,做到了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黔江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上年结转1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办理行政诉讼3件,行政诉讼零纠错。
(三)优化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以黔江区政府网站为依托,各行政机关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等工作机制审查发布信息,持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文字、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展示相关内容。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实施细则》(黔江府办发〔2020〕37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黔江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江府办发〔2020〕56号),编制公开25个试点领域区、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全面提升平台建设。完成黔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黔江区政府网站为63个行政机关开设专属网页,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位置、统一目录,实现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覆盖。修订完善《黔江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汇编(2020年版)》,规范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则、“三审三校”、应急预案、检查通报、值班读网、安全保密、政府网站密码管理等制度。持续清理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定期检查、定时提醒、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2020年,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良好有序发展的账号2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7个,新浪微博5个,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7个);在黔江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规范设置4个“政府信息公开”专区,配备查阅设备,链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区长信箱”受理信件421件,群众满意度达97.8%,接听处理公开电话7600余次,市长公开电话接通率保持100%。
(五)切实强化全区公开机构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目标清晰明确、结果科学运用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对目标任务、核验标准、完成程度、分值权重、完成时限进行明确。依托重庆市开展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标对表查找问题,逐部门开列问题清单,点对点开展督促指导。建立“周抽查、月汇总、季通报”工作制度,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提醒、督办、通报等工作措施,做到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1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9 |
1 |
13138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17 |
-27 |
2377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16 |
-95 |
146000 |
行政强制 |
144 |
4 |
218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15700.1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2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需持续深化《条例》的贯彻执行,少数单位对于《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仍需加强。二是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有待提高,对基层公开工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条例》的贯彻执行落地落实,不断强化《条例》的纲领性作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链条全环节管理;健全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相关政府信息需求。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外,主动公开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如制定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发布对应的信息。三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在黔江区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科,全区64个行政机关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条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并开展培训1期,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培训2期,综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的检查情况制发工作通报2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工作要求,制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黔江府办发〔2020〕59号),逐项落实分解任务。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管理,促进用权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促使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四是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落实《条例》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