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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天然气(含 CNG和LNG)加气站项目 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日期:2021-06-03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按照《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三章“天然气特许经营”第16条:天然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第17条:天然气管理部门根据天然气发展规划合理划定管理范围内的供气区域,或者确定管理范围内的供气站,并提出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方案作出修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向社会公布,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天然气加气站项目。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天然气行业管理,促进我区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天然气清洁能源普及利用,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区经济信息委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天然气行业发展实际, 草拟了《黔江区天然气(含CNG和LNG)加气站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安排

为满足我区车用天然气需求,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对各区县的加气站布局规划,结合《黔江区“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区经济信息委于2021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起草《黔江区天然气(含CNG和LNG)加气站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事宜,明确待《实施方案》审定印发后,本方案为黔江区天然气(含CNG/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总体指导方案,各站点建设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实施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和原则、特许经营项目和实施机构、项目特许经营企业的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关规定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合作双方意愿以及市场机制原则。

(二)特许经营项目和实施机构:主要对特许经营项目和实施机构进行了明确。

(三)项目特许经营企业的选择:主要对参与项目特许经营权竞争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依据程序等作了明确。

(四)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对天然气加气站特许经营协议应包括的总则、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取消、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加气站设施的权属与处置、供气质量和价格、供气安全、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和内容进行了明确。

(五)项目监管:主要对监管主体、监管关联部门和履约监管、行政监管、公众监管的方式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

(六)权利和义务: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天然气管理部门与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进行明确。

(七)政府承诺和保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为天然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业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协调。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不得将该加气站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天然气加气站市场秩序。

(八)项目实施的其他关键问题:主要对供气安全及应急预案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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