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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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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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76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68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立足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求,以打造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抓手,加快建设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二)整体目标。

1.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力争到2020年,全区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区域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常住人口)达到3500/人。

2.保险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升。全区农业保险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比达全市平均水平,三农保险品种和服务对象持续增加。

3.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及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服务不断完善,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比重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实现应保尽保。保险成为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

4.保险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作用进一步发挥,构建起保险扶贫、公益扶贫、定点扶贫相结合的扶贫攻坚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职能,保障我区贫困人口脱贫。

5.保险资金运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范围内采取股权、债券、直投等方式重点加大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养老发展、物流产业、旅游产业开发、商业性开发、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支持力度。

6.保险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引进保险集团公司新设子公司落户我区,鼓励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向上争取其总部在重庆市范围投资项目在黔江出具税票。

二、统筹发展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保险,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一)加强养老保险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提高企业职工的保障水平。支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适时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发展。

(二)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各类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

(三)健全意外保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小额人身保险,积极推广外出农民工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计划。积极推动精准脱贫保实施。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补充工伤保险、建工意外险、学生平安保险、医疗意外险、城乡孕产妇及新生儿保险等业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农村居民、孕产妇等特殊群体的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

 三、加快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一)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以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为重点,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在我区的推广力度。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购买保险。支持各乡镇、街道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收益保险的试点范围、增加试点品种,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积极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和服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全区基本建成以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项目为主、区县财政补贴配套发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实现商业性农业保险加快发展。

(二)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积极拓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扶贫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及借款人意外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三)加快“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优化布局,鼓励保险机构与农业农村服务体系共建服务中心,健全保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快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保险机构与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数据共享。推进三农保险信息化建设,加强相关基础数据以及灾害风险、业务经营等数据的收集与利用。

(四)完善农业保险运作模式。规范农业保险承保主体的确定方式,保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相对稳定。细化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等农业保险各协办方的操作流程,规范工作经费管理及使用。制定我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业标准。强化信息披露,逐步实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信息公开透明。探索将农业保险相关信息在居委会、行政村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村民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功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提质。

(一)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探索推进政府向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购买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允许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要求,做好受托承办工作,规范运作模式,完善运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研究符合区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通过财政出资购买的方式为公众提供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风险保障。

(二)运用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外贸企业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稳定经营。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应保尽保,积极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大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公共食堂、大型餐饮企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强制保险试点。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质扩面,鼓励涉重金属类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展,加快实现火灾高危单位全覆盖。积极推动校园方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规范发展。鼓励旅行社责任保险、实习安全责任保险、会计师等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公租房保险等加快发展。鼓励建筑企业投保建筑质量保险。

(三)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发展科技保险、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引入保险机制,增强科技企业融资能力。启动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促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演艺及会展责任保险等新兴保险业务。

五、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鼓励保险总部建设

(一)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我区基础设施、公租房等重大建设项目。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我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养老健康、保安服务业等产业链整合及我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二)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支持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试点,积极探索通过产品分级、资产抵质押、股债结合等方式,创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结构。鼓励保险机构借鉴相关成熟经验,在我区投资或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等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作。

六、支持保险监管及行业自律,防范化解风险

(一)支持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配合重庆保监局对我区保险机构的依法监管,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黔江代表处的作用,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

(二)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建立保险消费者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稳步推进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加强信访、工商与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转接机制。探索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建设。

(三)守住金融风险的底线。支持保险机构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保险商业贿赂和政策性保险业务中的利益输送行为,推进反保险欺诈中心建设。建设机动车辆保险信息与交通违法违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保险与交通违章信息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七、建立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目标责任。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保险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金融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区政府金融办承担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组织保险机构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保险服务创新和保险资金融资等工作;区综治办牵头完善治安保险运行机制,逐步推进治安保险进社区、进网格;区经信委牵头推进产品信用保险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区教委牵头提升校园方责任保险、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覆盖面,探索开展校车承运人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区科委牵头推进科技保险工作;区公安局、消防支队牵头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机制,建立微信快撤快处道路交通事故平台;区民政局牵头开展全区农房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区财政局牵头协调区农委、区畜牧兽医局推进中央、市有补助的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探索开展区域巨灾保险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商务局牵头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加快发展;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区卫生计生委牵头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区环保局牵头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药监分局牵头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质监局牵头开展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区安监局牵头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面。

(二)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正确引导舆论,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支持新闻媒体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栏目,更好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推动保险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弘扬保险文化,宣传保险核心价值理念,提升全民保险意识,推动保险行业形象持续改善。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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