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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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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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黔江府办发〔2017〕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0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社区教育是我国社会进入现代化、城市化阶段的必然要求,既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又是实现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社区教育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基本空间载体,采用传统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技术手段,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社会成员对教育的不同需求为内容,提高社会成员个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整体幸福生活质量和全社会精神文明水平。

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对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社区教育工作,对于全面推进我区“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黔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按照“整体规划、全力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协调发展、注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促进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积极开发和充分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建成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到2020年,实现社区教育覆盖全体市民,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基本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搭建平台,构建网络。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依托重庆市黔江广播电视大学,挂牌成立重庆市黔江区社区教育学院,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的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师资培训、理论研究、管理服务等。各乡镇街道在中心校挂牌成立社区教育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村(居)社区教育学习中心的工作。在每个村(居)挂牌成立社区教育学习中心,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区各级各类单位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支持社区教育发展。积极整合黔江电大、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区职教中心以及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等各类资源,不断开发以提升市民生活素养、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为主要内容、具有地方特色、市民喜闻乐见的教育资源,将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思想贯穿于幼儿教育到职后教育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努力提高市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创新形式,开展活动。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结合黔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在组织课堂学习的基础上,利用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家庭教育等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四)打造品牌,培育文化。积极探索社区内现有文化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社区教育新模式。利用现已建成的“农家书屋”、“社区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面向在职在岗人员、城乡居民、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深入开展各类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周期性地开展系列重大学习活动,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推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周”、“全民健康月”、“文明市民日”等终身学习活动,培育我区市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品牌。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由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区教委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各级社区教育业务机构的组建、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负责指导、协调社区文化活动,强化社区教育的宣传、舆论导向。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协助镇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各类人员的培训。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社区教育政策性经费。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卫计委、区科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区电大、区职教中心等负责整合协调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与社区教育的统筹利用。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社区教育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和提供本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指导辖区内的村(居)建立社区学习中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社区学校开展社区活动。各村(居)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区社区教育学院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社区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以及终身教育活动,开展社区教育师资培训和社区文化建设活动,进行社区教育理论研究。

(二)加强政策保障。明确有关部门在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把社区教育工作绩效作为“一把手”及主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社区教育示范(实验)乡镇街道、社区的申报、评估和表彰,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快形成政府、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城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举办者多元投入机制。财政每年按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人均经费标准,由区教委统筹用于社区教育管理、师资培训、活动组织、考核奖励等。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承担的任务,落实相应的经费。对达到规范要求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一次性给予建设补助经费。各乡镇街道也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财政社区教育经费标准落实社区学校的保障经费。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培训。

(四)加强队伍保障。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要、富有社区特色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有专人分管社区教育工作,专职人员主要在现有的中心校和文化服务中心人员中统筹安排解决。兼职人员要根据社区教育的实际需要确定。充分整合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用于社区教育,充分发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建立激励机制,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对社区教育专职人员在职务、职称、工资和进修等方面的待遇与其他教育工作者一视同仁。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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