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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5-00003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4〕60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12-17
  • 发布日期 2025-01-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4〕6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

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做好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建成区用地性质及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黔江区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包括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舟白街道、正阳街道、冯家街道的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及阿蓬江镇、鹅池镇、黑溪镇、黄溪镇、金溪镇、黎水镇、邻鄂镇、马喇镇、石会镇、石家镇、小南海镇、濯水镇、沙坝镇、中塘镇、白石镇、五里镇、太极镇、水市镇的城镇建成区范围。

二、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

(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订)

(4)《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6)《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

(10)《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

(11)《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函》(渝环〔2023〕106号);

(1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 —2025年)〉的函》(渝环〔2024〕24号);

(13)《重庆市黔江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黔江府办发〔2022〕89号);

(14)黔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指为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影响,将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边界线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五)昼间和夜间。“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六)工业噪声。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七)建筑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八)交通运输噪声。指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九)社会生活噪声。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四、划分原则

(一)坚持与声环境功能区有效衔接。0类和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剔除一定规模的湖库、公园、绿地、空地等以外的区域整体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二)坚持以城市建设现状为基础。以建成区用地性质、建筑物属性以及用地现状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类型划定。对于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和机场周围区域范围内用地,剔除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等用地,以及一定规模的湖库、公园、绿地、空地等以外的其余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三)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以声环境质量改善实际需求为依据。综合考虑噪声敏感建筑物占地面积、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声环境质量的改善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区域定位,为发展留出弹性空间,因地制宜开展划定。

(四)坚持以降低噪声污染影响为依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米范围内,如存在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则该范围自动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并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设备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自动取消。

五、划分结果

(一)城市规划区。黔江区共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54个,面积合计9.65平方千米。其中5个集中区域位于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面积合计1.22平方千米;45个集中区域位于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面积合计8.23平方千米;4个集中区域位于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面积合计0.2平方千米。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分布情况见表2,划分结果详见附件。

表2 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分布表

1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

数量(个)

面积(平方千米)

数量(个)

面积(平方千米)

数量(个)

面积(平方千米)

5

1.22

45

8.23

4

0.2

(二)建制镇。黔江区建制镇包括阿蓬江镇、鹅池镇、黑溪镇、黄溪镇、金溪镇、黎水镇、邻鄂镇、马喇镇、石会镇、石家镇、小南海镇、濯水镇、沙坝镇、中塘镇、白石镇、五里镇、太极镇、水市镇,建制镇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居住、教育、机关团体等用地地块统一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按《重庆市黔江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黔江府办发〔2022〕89号)要求统一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标准。

(三)临时扩展区

1.临时扩展区划定: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存在建筑施工工地,则于该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边界外扩200米自动设置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执行该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应的声环境功能标准。若建筑施工工地同时影响两个或多个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则执行相邻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中较严的声环境功能标准。

2.临时扩展区取消: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设备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自动取消。

六、管理要求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八条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七、区划说明

(一)严格方案修改程序,确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发生实际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本方案由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结果

附件

黔江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结果

编号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描述

所属

街道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面积(平方千米)

是否设置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

MGQ01

行署街-彩虹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区域

黔江区民政局、凤翔苑、金地花苑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西街道

2

0.15

MGQ02

彩虹路以南,行署街以北区域

黔江区人民政府、黔州花苑小区等

城西街道

2

0.09

MGQ03

城北河以西,文体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区域

鸿苑小区、黄家湾小区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西街道

2

0.12

MGQ04

石峡路以东,行署街以南,城西一路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隆鑫玫瑰湾、西西里等

城西街道

2

0.08

MGQ05

城西一路以东,行署街以南,城西六路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城嘉苑、工行水井湾小区等

城西街道

2

0.13

MGQ06

城西六路以东,行署街以南,城西九路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黔江区档案局、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黔江区科学技术局、武黔医院、怡景苑、广电家属院、工行小区、电信花园等

城西街道

2

0.17

MGQ07

城西九路以东,行署街以南,文体路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大通悦府、丹峰奥苑、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城西街道

2

0.04

MGQ08

新华大道以南,城西六路以西,黔江河以北区域

黔江区水利局、黔江区实验小学、金穗花园、西郊苑、税苑小区等

城西街道

2

0.12

MGQ09

城西六路以东,新华大道以南,城北河以西,黔江河以北区域

黔江区卫健委、黔江区商务委、黔江区交通局、黔江区民族博物馆、黔程商都小区、供销社小区等

城西街道

2

0.1

MGQ10

城北河以东、城东中心小学以南,花鼓园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区域

黔江区新华中学、黔江区城东中心小学、民生康居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东街道

2

0.24

MGQ11

城北河以东,花鼓园路以南,文汇路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黔江区体育运动学校、黔江区新华中学、伴山国际、岭秀江山、谭家湾财政小区、御景龙庭、新华苑小区等

城东街道

2

0.26

MGQ12

花鼓园路以西,光明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区域

谭家湾居民聚居点及其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东街道

2

0.09

MGQ13

光明路以北与阳光路所围区域

阳光花园等

城东街道

2

0.16

MGQ14

文汇路以东,光明路以南,长征路北段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黔江中学、渝能花园等

城东街道

2

0.12

MGQ15

长征路北段以东,光明路以南,官坝路以西,新华大道以北区域

状元府、博宏小康家园、马市角小区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东街道

2

0.35

MGQ16

官坝路以东,新华大道以北城市规划区内的居民用地地块

黔江区妇幼保健院、黔江区特殊教育学校、杏林小区、下坝社区居民点、荣丰乐城国际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东街道

2

0.24

MGQ17

新华大道以南,石城路以西,河滨东路-长征南路-解放路以北区域(南海鑫城除外)

黔江区财政局、黔江区中医院、黔江区人民小学、黔江区实验幼儿园、黔江区渝东南职业学校、城东电力小区、新禹小区及周围居民散居区域等

城东街道

2

0.23

MGQ18

长征南路以东,解放路以南,石城路以西,河滨东路以北区域

城东派出所、祥龙苑、腾龙苑及周围居民散居区域

城东街道

2

0.12

MGQ19

石城路以东,新华大道以南,新华大道东段以西,黔江河以北区域

黔江民族中学(老城)、黔江区仁爱医院、黔江新华小学、黔江区妇联幼儿园、新华苑等

城东街道

2

0.24

MGQ20

新华大道东段以东,雄鹰大道以南,黔江河以北的城市规划内区域

黔江育才中学、黔江育才小学、文峰印象等

城东街道

2

0.14

MGQ21

交通西路与新华大道交叉口以东,黔江河以南,沙坝路以西的城市规划区域

黔江民族小学、丽都花苑、福临门小区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南街道

2

0.22

MGQ22

沙坝路以东,黔江河以南,城南路-南沟路以西,三台山小区及周边居民散居点(三台山路-梨园路两侧)以北的城市规划区域(黔江卷烟厂除外)

沙坝社区居民点、烟厂小区、山台山小区及其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南街道

2

0.61

MGQ23

城南路-黔托路以东,黔江河以南,人民中学以北的城市规划区域

黔江区人民中学、黑山社区居民点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南街道

2

0.13

MGQ24

观山水以东,黔江河以南的城市规划区域

金港观山水、金龙花园、江畔大家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城南街道

2

0.09

MGQ25

包茂高速以南,渝怀铁路以北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居住、教育用地地块(青杠片区)

青杠小学、李家溪安置小区、李家溪廉租房、青杠安置小区等

城南街道

2

0.14

MGQ26

正舟路北段西侧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地块

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舟白街道

1

0.12

MGQ27

正舟路北段东南侧,武陵大道以西,舟白派出所以北区域内的居住用地地块

石城乐居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舟白街道

1

0.11

MGQ28

正舟路北段以东,舟白派出所以南,墨香街以北,武陵大道以西区域以及舟白小学地块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舟白初级中学、舟白小学校、重庆外国学校、舟白街道办事处、中央府邸等

舟白街道

1

0.41

MGQ29

武陵大道东侧杨家坝安置区,万利壹号,北辰樾府地块

杨家坝安置区、万利壹号、北辰樾府等

舟白街道

2

0.24

MGQ30

正舟路北段西侧银座小区及其北侧散居居民区域

银座小区及周围居民散居区域

舟白街道

2

0.04

MGQ31

正舟路北段以东,墨香街以南,武陵大道以西,机场路以北区域(舟白小学、国维购物中心除外)

黔江消防救援支队舟白特勤站、磐石圣缇亚纳北区、中央府邸等

舟白街道

2

0.2

MGQ32

机场路以南,学府三路以北,武陵大道以西的城市规划区域

舟白社区医院、四季花城、新田安置区、新田廉租房、金盾华府、磐石圣缇亚纳南区、五星生活广场等

舟白街道

2

0.36

MGQ33

正舟路北段以东,学府三路以南,武陵大道以西,大通豪庭以北区域内的居住用地地块

大通豪庭、新田安置房(黔江民族风情城)等

舟白街道

2

0.15

MGQ34

正舟路北段以东,旅游职业学院以南,武陵大道以西,黔江大峡谷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教育用地地块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沸城时代、学府花苑、峡谷美地、贵丰公馆等

舟白街道

1

0.31

MGQ35

武陵大道东侧神龟堡安置区地块

神龟堡安置区、创友骨科医院等

舟白街道

2

0.06

MGQ36

黔江大峡谷以南,峡江南路以北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居住、教育、医疗及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黔江民族医院(新城)、黔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菁华小学、嘉华城、美地华府、罗家营小区等

正阳街道

1

0.27

MGQ37

正舟路南段以东,峡江南路以南,巴楚大道以西,桐坪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黔江国际山水名城、板栗山安置小区等

正阳街道

2

0.21

MGQ38

巴楚大道以东,峡江南路以南,武陵大道以西桐坪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黔江区检察院(新城)、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城)、板栗山安置房、博宏金龙名邸等

正阳街道

2

0.1

MGQ39

正舟路南段以东,桐坪路以南,巴楚大道以西,香山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黔江区社会主义学院、黔江区司法局、黔江区公安局、黔江区教委、谊隆时代小区等

正阳街道

2

0.17

MGQ40

巴楚大道以东,桐坪路以南,武陵大道以西,香山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黔江区海关、中央公园城、邦泰天誉等

正阳街道

2

0.29

MGQ41

武陵大道以东,桐坪路以南,香山路以北,黔江碧桂园地块

黔江碧桂园

正阳街道

2

0.37

MGQ42

黔江区中心医院(新城)、黔江区儿童医院(新城)、渝东南应急医院地块

黔江区中心医院、黔江区儿童医院、渝东南应急医院

正阳街道

2

0.09

MGQ43

武陵大道以西,松岭路以北恒大名都、黔江人民法院地块

黔江区人民法院、恒大名都(北区)

正阳街道

2

0.12

MGQ44

武陵大道以东,香山路以南碧桂园云樾府、黔江民族中学、天生湖万丽城、三丘田安置区地块

碧桂园云樾府、黔江民族中学、天生湖万丽城、三丘田安置区

正阳街道

2

0.33

MGQ45

正舟路南段以东,松岭路以南,武陵大道以西,金龙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教育、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武陵小学、武陵中学、恒大名都(南区)、重庆市第四人民法院、黔江疾控中心、博宏上郡新都等

正阳街道

2

0.23

MGQ46

武陵大道以东,会展路以南,金龙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黔江规划展览馆、三磊国汇小区

正阳街道

2

0.07

MGQ47

武陵大道以东,金龙路西南侧三阳岭安置小区、黄山坝安置小区、重庆交通运输执法三支队、黔江区气象局地块

黔江区气象局、重庆交通运输执法三支队、黄山坝安置小区、三阳岭安置小区

正阳街道

2

0.12

MGQ48

金龙路与正舟路南段路口以南,正舟路南段以西,包茂高速以北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居住、教育用地地块

朝阳社区居民点、正阳小学、康居花园、河坝安置小区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正阳街道

2

0.33

MGQ49

园区路以东,金龙路以南,武陵大道以西大堡安置区地块

大堡安置小区

正阳街道

3

0.04

MGQ50

黔州大道、园区路交叉口南北侧铁路局小区、迎宾丽园地块

铁路局小区、迎宾丽园等

正阳街道

3

0.04

MGQ51

正舟路南段以东,石油路以南,园区路以西,物流西路以北区域内的居住用地地块

聚心花园、石门坎廉租房等

正阳街道

2

0.04

MGQ52

园区路以东,石油路以南,天平路以北正阳白家河安置小区地块

正阳白家河安置小区等

正阳街道

3

0.06

MGQ53

黔永新居、龚家坝廉租房、中杠堡安置小区地块

黔永新居、龚家坝廉租房、中杠堡安置小区

冯家街道

3

0.06

MGQ54

袁溪河以东,阿蓬江以北,冯家街道办事处所毗邻的居住、教育、机关团体用地地块

冯家街道办事处、冯家初级中学、冯家小学及周边居民散居区域

冯家街道

2

0.33

备注: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黔江府办发〔2022〕89号)执行;其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临街建筑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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