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2〕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黔江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成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好全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关于制定黔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黔江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区人力社保事业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力社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统筹谋划和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局势总体平稳,民生之本持续巩固。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健全机制,硬化措施,推进落实,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十三五”时期,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镇新增就业10.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3.0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9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职业培训3.65万人(其中创业培训0.58万人),发放贷款5451户、65978万元,建成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4个,打造乡镇创业街31条,回引农民工返乡创业3142人次、带动就业7855人。
社保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民生之基不断夯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十三五”末,城乡养老保险参保35.97万人、领取待遇9.44万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人事人才工作积厚成势,发展之要日益凸显。深入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加大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专家智库等途径柔性引进中、高端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人才和技能培训,健全人才发展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崇尚创新、惜才爱才的氛围更加浓厚。“十三五”以来,通过考核招聘、区外引进等渠道引进优秀紧缺人才825名,兑现引进人才和中、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400万元。“十三五”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12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权益充分保障。坚持“预防”和“处置”双管齐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有力维护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夯实社会安定和谐基础。“十三五”时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65件,结案539件,追索工资19639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持在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7%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5.3%。
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民心之盼及时响应。完善全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推进“重庆人社”APP推广应用,构筑人力社保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服务渠道;深入推进“清、减、压”,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取消各类证明材料195项。办事材料平均精简比例达60%,压缩办理时限达8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脱贫攻坚责任全面压实,人社扶贫圆满收官。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增收入、技能扶贫强素质、社保扶贫保生活、人才人事扶贫促发展、对口扶贫增实效等人社扶贫政策措施。“十三五”时期,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7万人,其中2.14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应转尽转”;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代缴“应缴尽缴”三个100%。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
2015年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2020年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9.2】 |
【10】 |
【10.24】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5.7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3 |
≤4.5 |
4.5 |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
— |
— |
【11.7】 |
5.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 |
— |
≥90 |
≥90 |
6.发放扶持创业贷款(亿元) |
— |
【3.5】 |
【6.6】 |
7.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家) |
— |
4 |
4 |
8.就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
— |
【1.5】 |
【3.65】 |
9.协助重点企业招工(人次) |
— |
— |
【2.14】 |
二、社会保障 | |||
10.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93 |
95 |
>95 |
11.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8 |
30 |
35.97 |
12.社保基金总收入(亿元) |
4.45 |
6 |
10.5 |
三、人才队伍 | |||
13.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2.35 |
3.1 |
3.12 |
14.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0:40:50 |
10:40:50 |
— |
1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6 |
1.9 |
1.95 |
四、劳动关系 |
|||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60 |
80 |
96 |
1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99.8 |
>90 |
>90 |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9.8 |
>90 |
>97 |
1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
95 |
95.3 |
20.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 |
— |
>95 |
100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十四五”时期,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度优势明显,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为做好人力社保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轮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纵深推进,为人力社保事业开拓视野、集智汇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为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黔江作为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枢纽日渐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日趋完备,产业基础日益坚实,为人力社保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应当清醒认识到,新冠疫情的广泛影响以及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长期短期矛盾的相互碰撞,将给人力社保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就业矛盾更为凸显,“招工难”与“就业难”将长期并存;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才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难以满足发展需要;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发展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积极通过改革破除事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上新台阶。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高水平打造“中国峡谷城·武陵会客厅”目标,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均等更加优质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略导向、全局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将人力社保工作最大程度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市“一区两群”发展格局高度契合,促进区域间产业、人才、劳动力资源优势互补和交流互动,为加快我区发展创造机遇、增添动力、集聚资源。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作用,既做到尽力而为,又做到量力而行。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再分配的调节功能,使人民群众都能依法享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安排。
坚持结果导向、推动改革。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人力社保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深化人力社保领域制度改革,构建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时期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
——就业总体局势更加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作用,就业潜力充分挖掘,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局势更加稳定可控。“十四五”期末,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实现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职业培训8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
——社会保障功能更加完善。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平稳。“十四五”期末,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0万人、10万人、5万人。
——人才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有效,良好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近悦远来”的人才环境基本成型。“十四五”期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4万人、17万人。
——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在96%以上。
——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上下联动、内部一体、外部协同、过程可控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慧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社保卡应用广泛普及,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优质。
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为:劳动者就业更加体面,劳动者技能素养普遍提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的作用更加巩固,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人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与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专栏2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创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37 |
【10】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5.7 |
≦5.5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
≦5 |
预期性 |
4.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0.9 |
【8】 |
预期性 |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0.7 |
【1.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预期性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3 |
5 |
约束性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8 |
10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 | |||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3.12 |
4 |
预期性 |
10.其中: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人) |
7872 |
13500 |
预期性 |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1200 |
【5000】 |
预期性 |
12.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人) |
5500 |
【30000】 |
预期性 |
13.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人) |
500 |
【4000】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7 |
>98 |
预期性 |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97 |
>98 |
预期性 |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3 |
>96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90 |
≥95 |
预期性 |
18.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15 |
≥60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并持续强化,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加强就业对经济的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良性互动。统筹实施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促进平等就业。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机制,推进产业、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优先支持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多的行业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行业带动就业。以乡村振兴为牵引,拓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提供一批就近就地就业新岗位;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新业态的支持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持续加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稳定拓展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等服务业就业岗位。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创业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打造区级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特色化、功能化、多层次的创业就业平台载体,推进就业实名制,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保障各用人单位、求职者同等享有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支持劳务品牌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成渝地区、东西部对口支援地区的劳务协作和重庆驻外劳务办事处的劳务合作,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劳务品牌。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新就业形态用工监测,推行就业失业调查统计分析制度,提高就业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全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推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全力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深化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青年提升职业发展能力,加大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帮扶力度,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分类引导、个性指导、专项培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求职补贴、就业见习、就业创业培训、实名制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结合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帮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人员、退捕渔民长效帮扶机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第四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鼓励支持“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定期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创建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就业示范乡镇(街道)和创业就业示范村(社区),打造创业者“圆梦加速器”。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合理安排贴息资金,推进创业项目跟踪扶持,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升初创企业成功率。实施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创业生态,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和灵活就业促进项目行动,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相关劳动保障制度,强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
专栏3 就业“聚力增效”行动计划
1.重点群体就业扶持计划。实施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青年群体开展全方位就业帮扶,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覆盖,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帮扶1000名登记失业人员、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渝创渝新”创业促进就业计划。推动建设一批创业服务平台,培育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个,区级创业孵化基地3个,扶持创业5000人,带动就业1万人;创建区级创业就业示范村(街)15个,市级创业就业示范村(街)3个;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加速计划等专项活动,每年遴选3–5个优质创业项目进行1对1跟踪扶持。 3.大学生创业计划。整合各方资源,每年以贷款贴息、用工奖补、社会风投等多种形式扶持1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 4.返乡农民工创业行动计划。创建1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培育3个农民工劳务培训基地,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3000人。 5.“职引未来”职业指导服务提升计划。建成职业指导服务线上平台,建立职业指导专家库,开展网络主播及职业指导培训,举办职业指导模拟大赛。“十四五”期间,提供职业指导服务3.5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1.5万人次,创建区级职业指导示范基地3家。 6.“智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对接市级“智能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区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实现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全覆盖、智能自助终端设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全覆盖。 |
第五节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推行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参训范围和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按规定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培训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建设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开发引进高层次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实施高级师资交流培育培养计划。支持社会力量和优质资源参与发展技工教育,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模式。
专栏4 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1.“巴渝工匠”高质量发展计划。举办10场次新职业、区域性、区级技能大赛,推动建立1个市级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2.全民技能提升计划。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培训8万人次,充分发挥渝东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训基地示范辐射作用。 3.产教融合发展计划。实施技工院校发展计划,力争建成1所技工院校。 4.新型技能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新职业推广计划,推动建立1-2个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培养培训2000名以上符合新经济、新业态和我区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 |
第三章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持续精准扩面。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对缴费困难群众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数据共享,加大政策宣传,完善制度规定,努力推动参保质量提升。
第二节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保险政策。承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优化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深入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执行最新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落实国家规范个人计息办法,落实国家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相关规定。
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政策受益面。优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强化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功能,围绕重大战略和全区重点产业,动态调整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监测范围。
认真执行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和配套政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推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规范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统筹推进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和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持续优化基金监管机制。加强基金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控,研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和基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功能,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规范落实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探索建立工伤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积极承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与其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功能。加强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以全国、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平台数据应接尽接、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逐步拓宽“不见面”服务范围,持续完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社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营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中高层次人才、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形成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相适应,与建设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相匹配的人力资源保障体系。
第一节 促进人才有效吸引集聚和顺畅有序流动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障碍,畅通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渠道。进一步细化农业、科技推广等重点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相关政策,形成人才服务基层导向机制。
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引才政策,完善“塔尖”“塔基”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健全中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依托“重庆英才”品牌开展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招聘、引进等系列活动,促进各类人才有效集聚和流动。聚焦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需要,引进一批产业布局、园区规划、科技研发、市场开拓人才;聚焦渝东南中心城市建设需要,引进一批文化、教育、医疗、规划、园林等专业人才;聚焦工业、农业、文旅产业发展需要,引进一批玻璃纤维、茧丝绸、生物医药、康养旅游、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等专业人才;聚焦乡村振兴、农业转型升级需要,引进一批农业科技、乡村规划建设、农产品开发等专业技术人才。力争“十四五”时期,引进各类紧缺、优秀人才1500名。
加快人才服务机构发展,扶优扶强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引导向规模化、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优化“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探索个性化、市场化、数字化服务新模式,提升人才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落实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监督到位、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围绕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纺织丝绸、食品加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培养培训急需紧缺专技人才,加快构建一支与服务产业发展需求、结构需求、规模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分类分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交流研学、顶岗锻炼。持续优化完善全区专家库,加强中高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以中心医院、正阳工业园区、区内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为依托,集聚优秀创新人才创新创业,以人才带项目、以人才带技术,引导和激励专技人才帮助企事业、基层单位解决技术难题。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参照国家和市上定期发布的紧缺职业培训目录,根据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增设特色工种开展培训,按技能紧缺程度实行差异化培训补贴。结合材料、纺织、食品、旅游、家政等重点产业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针对性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融互通。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构建完善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第四节 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着眼于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落实科技成果获奖者财政奖励政策。引进创新创业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支持,在团队招聘、岗位管理、薪酬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第三方举办技术经理人高级研修班,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人才交流服务。
第五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度等级晋升制度。全面推行竞聘上岗,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逐步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聘管理机制。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招聘程序,完善公开招聘制度、聘用合同制度。充分利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节 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
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规范化考点,完善人事考试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命题专家库和面试考官库。建立人事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人事考试工作宣传、监督和检查,全面提升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涵盖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业务管理、数据管理等于一体的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十四五”时期,建成规范化考点4-5个,同时容纳8000名考生参考,培养专兼职考务工作人员1000名,命题专家30名,面试考官200名。
第七节 加强表彰奖励
贯彻实施表彰奖励政策,做好国家级、市级表彰奖励推荐工作。更新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完善表彰奖励获得者数据库。依法依规开展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加强对先进模范人物的服务,组织落实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5“英才汇聚”行动计划
1.博士后人才引育计划。依托现有2个博士后工作站,引进4名博士入站从事项目研究。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和新职业培养培训项目,力争建成2个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每年组织2期高级研修项目班。 3.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计划。每年组织1个市级、2个区级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 4.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新兴行业和紧缺技能工种,依托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渝东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训基地,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建设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
第五章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新体系,推动建设渝东南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到“十四五”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达50家,行业年营业收入达8亿元。
第一节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加快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大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业态扩容,促进产业链优化升级。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业务创新,探索研究市场化中、高端人才寻访激励措施,积极适应市场多样化、多层次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积极发展中、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从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实施业务开放战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推动市场购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
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机制。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抓住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食品、材料等产业转型升级契机,针对性开展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的相互联动。探索实施优质人力资源服务进基层、进园区、进企业“三进”专项行动,开展产品宣介、业务洽谈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的作用。
第二节 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加强产业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不断探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积极融入市级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到“十四五”末,力争建成1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品牌企业培育。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在全国、全市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鼓励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积极参加西部人力资源管理(HR)能力大赛,依托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开展猎头、测评、外包等细分业务从业人员能力大赛,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继续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平台。
第三节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金融支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贷款支持,扩大业务贴息贷款覆盖范围,打造低成本人力资源服务战略洼地。
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市级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和实施。针对行业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创立地方服务标准。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办法,建立分类业务检查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实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遴选,完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库。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检查,探索工商登记信息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信息定期比对机制。强化市场监督信息公开,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整合,鼓励市场资源参与人力资源“大数据”开发,建设覆盖本地的求职人群自画像数据库和面向全国的人力资源引入网络体系,提升行业服务效率和能力。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探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制度。
专栏6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提档扩容”行动计划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提档扩容”计划。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构建渝东南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十四五”末,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2000人,服务机构达50家,知名品牌服务机构达5家,行业营业收入突破8亿元。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力争建成1家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第六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待遇,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深化要素分配市场化改革。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支持企业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式。推进落实最低工资正常调整政策。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积极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政策,推行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第二节 承接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进一步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探索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倾斜办法。分级分类优化完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第三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稳定工资性收入预期。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着力提高技能型人才、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促进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方法,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领域各项改革创新。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探索电子劳动合同运用。按照全国全市部署,探索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健全和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强化监管作用,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质效。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用工突出问题治理,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探索区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和方法,提升集体协商质效。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强化服务,做好调裁衔接,持续推进调解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健全调解制度,落实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巡回仲裁、驻点调解、庭审观摩活动,发放仲裁建议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和横向部门协同处理机制。深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健全仲裁与诉讼在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大调解员仲裁员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健全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社会发布。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巩固“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人力社保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劳动监察执法组织力、保障力、执行力、效能力。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主动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等配备保障,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专栏7“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1.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培育计划。每年打造市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3名。打造1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0户,服务新注册企业300户。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计划。新设1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创建示范仲裁庭、仲裁调解室。 3.深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计划。推广仲裁庭审监控系统,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线上办案。 4.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计划。强化调解员仲裁员管理,有序扩大兼职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增加持证兼职仲裁员5名,持证调解员10名。 |
第八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可持续。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完善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标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为群众、企业和相关单位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研究拟定全方位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地方标准,完善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经办服务标准化。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效应,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社保经办机构执行政策、业务流程、信息更新、经办方式、服务手段、风险控制规范统一。
第二节 推进“智慧人社”建设
实施人力社保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力社保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人力社保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信息化工程(金保三期)建设。深入实施人力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一体化融合,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综办”“全域通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全面推进线上服务,实现多渠道一体、服务标准统一、线上线下衔接整合服务。做好全市信息平台、政务平台对接工作,完善数据归集和共享机制,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用。依托部级、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强化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内部业务协同,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不断加强人力社保大数据在业务管控、经办服务、风险防范、决策分析、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探索以大数据技术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劳动合同等创新应用。运用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网络等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安全和隐私保护,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节 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
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保卡过渡换发。大力推广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的协同并用,增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人力社保业务用卡场景体验。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记录、自助查询、金融支付等方面功能。推动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信用服务等民生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专栏8基本公共服务“强基提质”行动计划
1.人力社保信息化计划。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和要求,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领域信息系统,实现人力社保全业务领域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2.“智慧人社”项目计划。按照“一库、一系统、一平台”总体框架思路,全面推进人力社保业务流程与信息系统再造重塑,构建线上“一网受理”、线下“一窗受理”、后台业务经办模式。通过数据共享、智能监控、决策分析、可视化等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推行“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实现智能化服务与监管。 3.社保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计划。按照“一卡通”“一码通”模式,升级换发第三代社保卡,推动社保卡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城市服务的广泛应用,逐步拓展在商业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 4.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人力社保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 |
第四节 加强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
坚持队伍建设、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建设并进,着力促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满意办”服务。积极推进程序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重点压缩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伤认定、培训补贴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事项办理时限,不断提高“零材料”提交事项比例,实现“能减尽减”。打造名称标识统一、服务制度统一的人力社保服务窗口,加快形成规范有效的服务管理制度,推进“一站式”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实现全业务“一窗通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满意度第三方评价,确保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推动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人力社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行风建设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投诉各类渠道。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应对行风舆情。
第五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促进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吸引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就业和自主创业。充分挖掘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依托农村经济、乡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新兴产业和新就业业态等就业载体作用,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吸纳和引导农村劳动者就近就业。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援助服务,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和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特色工种培训。面向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新就业业态,推进“智能+技能”新职业培训项目,助力乡村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养老保险扩面提质行动。引导灵活就业务工人员、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继续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现农村法定人群养老保险全覆盖,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励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专家服务团基层服务活动,建立完善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创建乡村工匠驿站,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加大乡村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化乡村人力资源培训机制。加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育。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课题攻关、专家服务、指导咨询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选派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青年干部到帮扶镇村挂职,紧密结合帮扶镇村拟定农业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破解制约基层生产发展难题。
专栏9“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
1.建设就业帮扶车间计划。依托农村经济、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建设10-12个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近就地就业300人,其中脱贫人口100人。 2.东西部劳务协作计划。持续推进东西部对口支援地区劳务协作升级版。利用援助资金培训脱贫人口1000人次,转移脱贫人口外出就业和就近就业1000人。 3.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开发3000个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4.脱贫人口培训及转移就业计划。推行“智能+技能”新职业培训,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市内对口支援等协作机制,培训脱贫人口3000人次以上,转移就业100000人次以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人次以上。 5.社会保险提质行动计划。继续对低保、特困人员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动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代缴率、待遇领取率100%。 |
第九章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融入“川渝合作”协同发展
按照“政策共商、资源共享、活动共建、信息共通”总体思路,围绕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协同、构建相互衔接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体系等重点任务,不断拓展跨区域、跨省市交流与合作,实现人力社保领域服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共享求职用工、就业监测、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深化就业协同。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推动实施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互认,失业保险待遇异地申领,推广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深化社会保险协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发展,推动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劳动力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落实相应职称、技能评价标准互通互认办法,强化人力资源高效配置,促进人才协同。深化农民工服务协作,推动两地互设劳务办事机构打造劳务品牌,加强根治欠薪协作。加强“川渝合作”政策比较研究,及时跟进完善人力社保政策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协同。
第二节 融入“一区两群”加快发展
按照“全域参与、一体发展”要求,重点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推进“一区两群”人力社保事业协同发展。统筹协调做好渝东南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转岗培训、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积极开展渝东南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作联动,促进区域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有效链接。实施“一区两群”人才协同发展行动,制定人才协同发展支持措施,建立校、地、企多元“结对”合作模式,推动“一区两群”政策共享、平台共建、人才共育,推动“一区两群”和渝东南区县与周边毗邻地区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协作。着眼渝东南人力资源服务一体化发展,积极培育一批立足重庆、辐射周边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为食品加工、丝绸服装、烟草及配套等传统骨干产业升级发展,推进文旅融合、城乡融合提供人才支撑。加大技能人才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兴办区域技工院校,大力培养区域产业发展所需的家政服务、康养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环境保护、特色种植养殖、非遗文化等方面的技能人才。
第十章 支撑保障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加强干部法治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创新方式方法,落实人力社保“八五”普法规划。打造普法特色品牌,创建人力社保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精准普法信息平台。
第二节 强化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人力社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障,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业务能手。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夯实宣传工作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方式,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人力社保重大政策宣传,推进宣传解读便捷化。做好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活动宣传,积极打造人力社保工作品牌。健全完善舆情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舆论引导。
第四节 强化统计监测
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倡导用数据决策、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加强统计数据协同共享,完善统计数据会审和内控监督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实现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和管理应用的现代化。
第五节 强化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实施责任体系,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规划重点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预警机制,有效保证规划落实。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