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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307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21﹞68号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规划
  • 成文日期 2021-12-20
  • 发布日期 2021-12-2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黔江府发﹝2021﹞6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成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

《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区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等编制,是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本次规划范围为黔江区行政辖区全域范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一、全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最具战略指引意义的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重庆视察并对重庆提出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是,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黔江建设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被提升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高度,为黔江赋予了战略使命、带来了重大机遇。市委高度重视黔江发展,市委主要领导两次深入黔江视察,两次主持召开座谈会,为黔江经济社会发展加油鼓劲、把脉问诊、指点迷津。

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上下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团结奋进、克难攻坚,稳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建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发展思路更加明晰,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住有所居目标加速实现,消防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1.住有所居目标加速实现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商品房市场平稳运行,“十三五”期间,全区住宅商品房交易233.96万平方米,年均交易量上涨5.2%,年均单价上涨5.5%;二手房交易192.70万平方米,年均交易量上涨6.1%,年均单价上涨6.5%。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增商品住房产权登记共计190.98万平方米、17930套,套均建面106.50平方米,人均新增商品住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居住条件持续改善。

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20年底,全区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1813套,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1.56亿元;已配租入住9467套,配租率80.14%,对未配租的6199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累计发放3059.86万元。完成4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水电整改、一户一表安装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公租房项目6.27万平方米、廉租房项目33.7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入21188万元,涉及公共租赁租房套数11813套,惠及群众9000余人。

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制定了《黔江区脱贫攻坚行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编制了《黔江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参考图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68户,创建美丽庭院1635个,创新提出通过农村“五改”、置换闲置农房、租赁闲置公房、子女赡养、入住敬老院、保障性住房、长期租住安全住房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户住房安全,累计开展全区住房安全大排查大鉴定6次,出具鉴定报告20000余份,张贴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20000余块。

2.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市道路交通体系逐步健全。建成新黔大道、舟白复线隧道、规划一路、马鞍路、党校段道路、河滨东路东段下坝中学段道路、松岭路西段道路等城市道路;拓宽黔永大道、正舟路等城市主干道;改造凌云寨至西客站、城东片区、城西片区、城南片区道路及高速公路西互通、南互通及北互通。完善城市公交港湾建设,完成迎宾大道隧道群、正阳隧道群城市化改造;完善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标线,施划城市道路标线7900余平方米;改造升级现状道路,完成1.20万余平方米城市道路白改黑,完成6万平方米城区道路及人行道维修改造,完成谭家湾、陶家堡等城周22条泥泞路硬化。

城市排水系统持续完善。截至2020年末,黔江区城市排水管网总长度达到346.08公里,其中:污水管网长度为178.40公里、雨水管网长度为124.21公里,综合管网长度为6.07公里,雨污合流管网长度为37.40公里。完成盛黔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完成邬杨桥头、城南路路口等城区易涝点整治,保障汛期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和城市安全。

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完成海绵城市自评估,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51个,其中,水生态项目3个,水环境项目42个,水安全项目5个,水资源项目1个,完工总投资约为11424.10万元;达标海绵城市建成区(主要包括老城组团城西片区、城南片区及城东片区)面积约为6.50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比约为22.42%。

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显著。开展了黔江河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黔江河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黔江区黔江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总投资约2.33亿元,完成整治项目17个,黑臭水体已消除。2017年4月以来,黔江河水质稳定达标,未发生黑臭现象。

(二)“十三五”存在的问题

1.住房保障体系亟需完善

商品房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洋房均价呈两位数上涨趋势,大平层、“四房”户型需求旺盛,商品房开发建设需适应市场需求,实现转型升级。商业地产持续低迷,受电子商务和线上销售的冲击,线下商业活跃度有所降低,原已出让的商业(商住)项目用地,包括武陵山商贸批发城、东轮汽车城、武陵山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国际建材城、林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单位均申请对原商业用途或商住比进行调整。在疫情影响之下,面对商户呼吁免租、减租的形势,预计商业办公类项目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会更加困难。

新城公共服务配套短板需加快补齐。新城缺乏优质教育资源、商业综合体、文化体育等基础配套设施,小区入住率不高,购房业主投资预期高于入住预期,老城人口向新城转移动力不足,不利于疏解老城城市功能,导致老城现有配套基础设施无法满足人口需求,新城区房屋空置率较高。

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不足。我区公租房均由廉租房并轨转换而来,配套基础设施按廉租房标准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未同步规划建设,部分廉租房周边道路、燃气、市政排污主管网、农贸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卫生、教育、金融网点等公共服务未能及时跟进,室内装修简单、配备设施简易,小区活动空间和停车位不足等问题突出。转为公租房使用后,按公租房收费标准收取租金,部分入住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大,要求按公租房标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配租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现有管理模式较为落后,一是未能实现与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数据共享,不能动态掌握廉租房申请人收入、家庭人员等信息变化,存在极小部分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的住户未能及时清退的情况;二是部分企业破产停产或承租人搬走等情形时有发生,欠租、转租等问题突出,租后管理难度较大。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强化

老城区路网布局不合理。黔江老城区布局受地形地貌限制,呈东西向带状分布,车辆进出城主要集中在西边的黔州桥方向和东边的下坝方向,而东西向的主次干道仅有新华大道和交通路,加之南北向的道路受河流和山脉阻隔,大多是断头路,无法形成闭合路网,不利于车辆分流。

老城区交通拥堵节点较多。新华大道、交通路、黔龙街等道路沿线易出现堵点,通行效率不高。究其原因,一是现有道路资源有限,直行道偏少,车辆等待时间过长,如文汇路口、官坝路口;二是城区异形路口较多,不便于交通组织,如下坝加油站路口、黔江大桥南桥头路口;三是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缺乏立体过街设施,人车争道,降低了车辆通行效率,如宝塔路口;四是部分路口未安装红绿灯,缺乏交通管制,车辆无序通行,易发生交通事故,如儿童医院路口、城西六路路口等。

占道停车现象突出。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停车资源十分紧张,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城区主次干道、支路上施划了大量路面停车位,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但也削弱了这些次干道、支路车辆的通行能力。

城市排水系统亟待进一步完善。老城区黔江河沿线污水截流提升泵站较多,排水管网存在雨污合流现象,盛黔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黔江大桥南桥头等截流井提升泵站存在雨季溢流问题;新城区排水管网破损、存在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二三级污水管网不够完善,污水管网长期带病运行,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1/3,进水浓度低,运行不经济;冯家和青杠片区管网亟待完善,污水处理厂设计不合理,建成后长期无法运行,需尽快启动配套管网整治和建设,确保冯家和青杠污水处理厂尽快投用。

污泥处置方式单一运行不稳定。现阶段黔江仅有重庆弘龙水泥有限公司一处污泥处置点,该污泥处置点设计处置规模为100t/d,实际处置规模为100t/d,处置工艺为水泥窑协同焚烧,该污泥处置点主要接收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但由于水泥厂存在设备损坏、春节期间停产检修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停产检修期间污泥难以得到妥善处置等问题。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目前,我区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共计25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275万立方米/日,实际处理污水约6000立方米/日。乡镇污水二三级污水管网不完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水量远低于设计处理能力、进水浓度较低,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较低。

城镇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管理分离。“十三五”期间,我区城市排水行业主管部门为区城市管理局,仅承担老城区排水管网建设管理职责,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原新城管委会分别承担辖区内的排水管网建设管理职责,盛黔污水处理厂由重庆水务集团黔江排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新城污水处理厂由区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负责运行管理。乡镇污水处理厂行业主管部门为区生态环境局,由市环投集团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各乡镇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城镇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长期建管分离,职责不清,排水行业管理效率较低、存在管理不到边不到位等问题。

(三)“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条件都有新的深刻复杂变化,面临一系列老难题和新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带来巨大变量,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全市看,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仍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从我区自身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仍存在短板弱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坚持建设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建设生态宜居新典范,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区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主动融入国市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全面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锻长板、补短板、筑底板,确保黔江区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继续前进。

到2025年建立起与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住房市场平稳健康,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安全保障更加牢固,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更加有力;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人口30万人以上。到2035年,居住品质根本性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建成高品质宜居生活地,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力争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50万人。具体目标包括:

居住品质稳步提升。丰富商品住房房源供给,不断提供清水与精装、高层与洋房、刚需型与改善型房源供给;发展休闲养老住房市场,健全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休闲养老住房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创新租赁方式,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智慧管理模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基础类、改造类、完善类”对老旧小区实施分类改造,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完善城镇道路网络体系,大力实施城区交通缓堵治理,加快推进交通枢纽及公交站场建设,逐步补齐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短板;补齐城镇排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进乡镇照明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人居环境;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范城市管线建设。

城市消防和汛期安全有效保障。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快完善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强化城区易涝点整治,建立健全城镇排水设施定期维护制度,提高汛期城市驭险能力。

表“十四五”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属性

2025年目标

城市

基础

设施

城市道路通车里程

公里

预期性

300

城市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预期性

8

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

预期性

30

公交站点500m覆盖率

预期性

90

停车泊位数

万个

预期性

1(新增)

停车泊位充电桩覆盖率不低于

预期性

10

供水管网基本漏水率

约束性

1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约束性

98

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

约束性

100

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约束性

100

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比例

约束性

50

雨水资源化利用率

预期性

根据自身

条件开展

综合管廊运营里程

公里

预期性

2

住房保障

开发建设商品房面积年增长率

预期性

5

应对突发

事件

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

预期性

100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提升城市品质

(一)保持地价房价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时序

以实际需求为基础,推动供地主体多元化,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与时序,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对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提高供地计划执行率。落实土地供应主体责任,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健全政策协同机制。

2.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强化房地产市场分类管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建立房地产市场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和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进房地产信息开放共享,优化网签办理流程,提高网签服务效率,为房屋消费提供便捷化服务。健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3.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预期

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澄清误读,正面引导舆论。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

(二)加大城镇住房保障力度

1.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

2.完善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城市配套功能建设,衔接城市、卫生、教育、金融、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纳入相关部门规划,不断提升完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同时对廉租房转公租房使用小区安装天然气,以及对超出质保期小区存在的使用功能障碍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逐步改善小区质量,提升小区群众居住满意度。

专栏1: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项目

“十四五”期末,计划建成投用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门禁系统,房源维修整改,建成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贯标系统网络服务及维护维修等。

3.统筹推进智慧公租房建设

建立智慧公租房管理系统,实现安防管理、小区服务、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在安防管理方面,将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有机结合,通过科学规划、施工、运行及维护,满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和居民要求;在小区服务方面,小区或楼宇单元出入口可设置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刷身份证认证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方式组合的门禁管理系统,提供网络报事报修服务,物业人员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有条件的小区可对水电、燃气、消防通道等进行实时智能监测,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在大数据分析方面,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的私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前提下,对人员通行数据、房源使用情况、车辆通行数据、物业管理情况、设备使用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实现公租房小区精准管理提供支撑。

(三)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

1.扩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

加大土地、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多渠道扩大租赁房源。加大力度支持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各种闲置存量房屋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允许产业类工业用地按照规定比例配套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业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2.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

建设统一公平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减轻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成本负担。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培育多元化住房租赁供应主体,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

3.提高住房租赁服务水平

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公共服务上享受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鼓励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支持项目投资研究、装修设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机构为住房租赁市场提供专业服务,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产业链。

4.加强住房租赁管理

加快住房租赁体系建设。完善并定期公布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严格登记备案管理,实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持续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

(四)持续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持居民自愿,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明确改造对象范围。要结合实际,将城区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合理确定为改造对象,重点实施老城范围内税苑、何家榜小区等7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对老旧小区实施分类改造。其中,基础类改造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的生活需要,主要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改造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主要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计划。进一步摸清既有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根据财政承受能力,按轻重缓急,优先支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元素的改造项目,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

理顺改造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群策群力促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要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改造。

强化宣传树榜样。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专栏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7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涵盖水电气、道路硬化、绿化、管网、停车场等工程内容。

2.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城市更新应当注重城市发展理念、开发方式、治理模式的更新,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活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城市更新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生活功能、补齐公共设施短板,完善产业功能、打造就业创新载体,完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绿地绿廊绿道,完善人文功能、积淀文化元素魅力,完善安全功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片区更新指引。城东片区以滨水风貌提升、三旧改造、历史文化复兴为抓手,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城西片区以重点公共空间品质和系统化为重点,提升城市活力;城南片区结合工业遗产,突出文化、创意、教育等主导功能及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面貌,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3.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与老旧小区改造、社会治理统筹推进,整合有效政策和资源,实现“物业品质提升、产业结构升级、房屋有效利用、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合理拓展实施单元,重点完善养老托幼、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分钟街道服务圈”与“10分钟生活服务圈”。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适老化改造、公共厕所建设、公共停车场和步行系统建设、“增绿添园”工程、“雪亮工程”等民生实事。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到2025年,所有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全面提高居住品质。

4.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合理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因地制宜推广应用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城市建设措施,解决内涝积水问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合理规划停车区域、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推动公共空间开展地面防滑、扶手及抓杆等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对噪声、水篦子臭气、垃圾站及其他臭气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有效治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对有条件下地的架空线实施下地,无条件下地的架空线实施规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条件的小区,要合理组织人行与车行流线,尽可能实现人车分流。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搭建智能化安防系统,推动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

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注重创建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通过专家宣讲、交流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对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从业者等相关人员定期开展绿色社区相关培训。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开放及利用,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社区,延续历史文脉,提升城市人文内涵,展现社区特色。

5.全面提升住房品质

持续优化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重点对住房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差、总体高度、建筑立面、建筑面宽、配套设施、建筑品质、公共空间等方面提出更高品质的控制性要求。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住房建造中的发展与应用。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成品住宅。大力推广使用黔江区农村居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

(五)促进住宅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住宅建筑领域高质量绿色发展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严格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

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管。

积极推动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

创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作机制。做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制定具体改造规划。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开展绿色改造。制定改造方案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面的意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条件许可并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绿色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少扰民,积极推行工业化和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绿色改造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居民对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绿色墙体材料生产、透水沥青生产。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研究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

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研究绿色建筑科技发展,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高效空调、热泵、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2.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鼓励支持企业发展。提高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产业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建筑业集中度,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培育发展总承包企业,做特做精专业承包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大力发展工程咨询服务,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产业合作,减轻企业负担。

打造现代化建筑产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强化规划引领,配套相关鼓励政策。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切实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逐步淡化本地企业家族式生产经营活动,转变经营思路,走现代化经营模式,以产权、人才、项目等为资源进行企业整合,未来五年内力争新升级两家一级资质企业,引导企业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他领域横向发展。引导企业更加注重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培养造就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产业工人队伍。通过技术创新、新材料应用,促进建筑产业化发展,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智能制造PC工厂、装配式建筑核心工法展示区、智能装备研发实验室、SPCI管理平台、中央绿地广场、展览展示中心等,规划布局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装配式建筑施工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专业队伍。

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指导和服务。鼓励设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

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产品品种和规格,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优化物流管理,合理组织配送。积极引导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提高自动化和柔性加工技术水平。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

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应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支持施工企业总结编制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能,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

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要健全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优化项目管理方式。鼓励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建设和监理等相关方可采用驻厂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完善装配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施工图审查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强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单位严格标中、标后检查,增加检查频率,检查中发现存在挂靠、串标等违法行为的,直接计入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严厉打击影响公平、公正、合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理顺招投标工作机制,优化评分标准,推行合理价格中标机制,避免恶意低价竞争。适度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好对小微企业的加分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企业收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保证金。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逐步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地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用活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建筑企业新增贷款比例倾斜力度,消除各种隐性融资壁垒,确保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应享尽享”。健全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落实差别化授信政策。开发符合本地建筑企业资产与经营特点的抵押贷款产品,创新土地租赁使用权、经营用房使用权、设施设备所有权抵押贷款模式。对有市场、有技术、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建筑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积极引进和培育产权评估中介服务机构,合理确定建筑企业授信额度。同时,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合情合理的原则,妥善解决本地建筑企业合法资产办理权属登记以便融资。运用创造性思维,督导区属平台公司及项目业主单位对已实施完结项目限期办理工程结算,加快支付本地建筑企业拖欠账款。

3.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应用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应用。以智能建设为核心,打造一体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在住房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维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智能管理。围绕提高住房质量整体水平,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在住房建设领域中的集成与运用,形成一批研发生产基地和示范建设项目。

4.积极推动“智慧小区”建设

智慧小区网络建设。实施智慧小区局域网建设,优先选用光纤到户(FTTH)技术,每户入户带宽不低于20Mbps。按GPON(新一代宽带无源光综合接入标准)建设不少于2芯光纤入户,并满足本地电信运营商FTTH线路工程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标准。接入网络入户部分建设应统一规划线路,避免出现小区网络布线建设重复混乱,数据管理困难的局面。小区网络必须基于TCP/IP协议,必须支持IPv6协议,兼容IPv4协议。小区局域网必须和运营商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家庭智慧网关系统。家庭智慧网关应作为智慧小区核心接入设备,具备智慧家居系统控制枢纽及路由功能。每户家庭的所有网络数据通过家庭智慧网关与运营商网络及智慧小区局域网络交换。家庭智慧网关连接互联网或智慧小区网络与智慧家居中的各种网络设备和网络终端。家庭智慧网关必须支持多种总线接口,如电力载波、无线技术、RS-485、以太网、LonWorks或其他现场总线;支持Zigbee、WiFi和IrDA等无线通信方式。家庭智慧网关支持PPPOE、动态IP,静态IP,PPTP和L2TP等多种宽带接入方式。

智慧小区数据管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防止因不合法使用数据而造成数据的泄露和破坏,保证数据的安全和机密。一是完整性控制,系统必须通过设置一些完整性规则,以确保数据的正确性、有效性和相容性。二是并发控制,多用户同时存取或修改数据库时,防止相互干扰而给用户提供不正确的数据,确保数据库不受破坏。三是数据恢复,当数据库被破坏或数据不可靠时,系统有能力将数据库从错误状态恢复到最近某一时刻的正确状态。

智慧小区数据传送。智慧小区使用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各子系统(智慧小区安防系统、智慧小区服务系统、智慧家居系统、门禁对讲系统等)通过数据接口与数据管理系统互连。整个小区各系统使用统一的数据封装协议传送数据。数据管理系统不同权限为不同的用户和子系统的提供数据服务。数据管理系统应能与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实现互联互通,能将海量数据送至智慧城市云计算平台进行处理。

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要求。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应整合智慧小区各类服务应用系统及服务信息资源,提升智慧小区系统的综合服务效能。统一服务平台上应包含智慧小区门户网站,智慧公共安全系统,安居信息发布系统等应用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功能子系统应提供移动终端访问服务及软件,支持Linux、WP、IOS 及Android等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访问。公共服务平台应提供开放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接口),提高平台的兼容性、功能的可扩展性。

信息安全。与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共同搭建信息安全系统,保障用户私密数据和信息的安全与可靠,避免小区用户在发送重要信息的时候被第三方截取,泄露隐私与密码,采用先进的信息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安全性。采用WiFi无线网络实现小区公共区域无线覆盖时,必须保证用户的接入身份认证和使用网络的信息安全。智慧小区网络与智慧城市数据网络、互联网相连接,应通过构筑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认证、反病毒等多种方式并用的方法构建智慧小区网络信息安全防御系统,使智慧小区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监视网络的安全情况,并按需要及时调整安全访问策略或规则。

智慧小区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智慧小区系统平台要保证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平台建设应始终贯彻面向应用,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智慧小区系统平台设计既要采用先进的概念、技术和方法,又要注意结构、设备、工具的相对成熟,不但能反映当今的先进水平,而且具有发展潜力,能保证在未来若干年内占主导地位;应追求系统的开放性和标准性、可靠性和易维护性,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设备性能、系统管理、厂商技术支持及维修能力等方面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以最简便的方法、最低的投入,实现系统的扩展和维护。在智慧小区系统平台设计中,既考虑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更要注意信息的保护和隔离,因此系统应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系统安全机制、数据存取的权限控制等。

5.推动“住房+康养”深度融合

发挥住房的基础性载体功能属性,增强与旅游、养老、避暑休闲、康体医疗、商业、文化娱乐等产业融合,引导实现房地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休闲养老住房市场服务体系,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现有医疗、健康、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满足家庭和个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住房市场需求。依托邦泰天誉、万丽壹号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善房地产市场要素配置,打造康养住宅示范项目。

(六)提升住房领域治理效能

1.筑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

持续强化质量责任。坚持执行“两书一牌一档”质量责任制度,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施常态化动态监管,重点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大力执行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参建责任主体和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砂浆、工程检测机构等单位质量行为抽查,严肃责任追究,运用项目负责人记分、不良记录、黑名单、诚信评价、行政处罚等手段高压促使质量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

持续提升工程品质。深化专项检查,对桥隧项目、大型公建、超限高层建筑等重点项目、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抽查力度,严控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贯彻执行重庆市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要点,着力提升混凝土裂缝防水、安装和装饰工程等投诉热点问题质量管控水平,建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推行“工程首检制”,进一步抓好样板制度、施工质量评价、业主验收、责任追溯等工作,培育一批质量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试点示范、现场观摩,稳步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质量控制标准化。提升企业创优意识和创优能力,培育创建一批优质工程,将好的工艺做法进行总结申报市级工法。

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健全“互联网+”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合理分配监督资源,实施差别化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专业结构,对不具备执法能力的专业领域,逐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执法检查、检测。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推行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督水平。

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质量投诉热点问题,细化防治措施,对在建项目加强事前控制,实施精准监管,减少投诉问题发生。不断完善投诉处理督查查处机制,着力解决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和减少投诉矛盾纠纷。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宣贯执行《重庆市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行意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2.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健全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物业服务标准,进一步引导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完善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

3.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与重庆市有关“放管服”方案任务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把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核要件作为“放管服”改革重点,积极开展审批创新,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服务水平,审批环节便利度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优化审批流程。一是细化项目类别。在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装饰装修等6类工程建设项目基础上细化审批分类,增设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类别,将加装电梯、装饰装修、管网安装、土石方工程等只需进行部分审批流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单列一类管理。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情况备案。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环节。对列入国家和市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对部分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投资组织实施,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在已批准的划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改扩建工程项目,不再办理相关用地批准手续。三是优化审批环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预审意见可以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消规划方案预审环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并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四是优化联合验收。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和流程,统一竣工图纸和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依法组织自查验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向牵头部门申请联合验收,统一提交申请资料,统一组织现场联合勘验。有关部门分别出具现场验收结论意见,由牵头部门汇总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需整改的,有关部门一次性告知整改要求,在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限时进行复验。建设单位凭联合验收意见书及各专项验收批准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完善审批系统。推动审批系统全覆盖。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加快实现各行业部门业务的电子化,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与各行业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全面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市区两级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按照国家审批系统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效能监管等功能。对照全国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图,形成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清单和审批流程,纳入审批系统一体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效能监管系统,跟踪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和项目状态,即时预警纠错,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项目、全流程、全事项”监管。

健全管理体系。一是深化“一张蓝图”。以现有“多规合一”规划成果为基础底图,整合专业专项规划和区域评估成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一步完善“一张蓝图”数据图层,将全区控规整合成果审定并纳入“一张蓝图”,建立“一张蓝图”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根据“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工作规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监督办法,持续策划生成项目。将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区域整体评价成果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批要求。将涉及空间利用的社会投资项目和一般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多规合一”平台,落实项目空间范围、规划控制指标和行业管控要求,确定建设、出让条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一张蓝图”上生成和上审批。二是提升“一个窗口”。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统一设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综合窗口;窗口统一接件、出件;分别明确一名首席代表,牵头完成该阶段所有审批事项;完善大厅标准化建设和“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落实“授权委托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探索“规划技术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机制,为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明确区行管办统筹指导、监督全区“一个窗口”运行的职责,杜绝审批游离大厅之外。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提高申报通过率。三是优化“一张表单”。进一步理顺事项间的逻辑关系,准确划分顺序办理和并行办理事项。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取消重复提交的材料,统一规范表单中相近要素和申报材料中相同性质材料的名称,推行申请材料、审批结果、中介成果的标准化。每个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运行模式。四是完善“一套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健全“部门负责、统一监管”的行政审批效能监管体系,开展“季分析、年考评”,对审批全过程监测分析、跟踪督办。建立审批改革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和审批结果。

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障城市高效运转

(一)建立畅通高效的城市交通网络

1.优化城镇道路网络功能结构

构建畅联畅通的城区路网体系。加快构建一个以主干路为骨架,以密集次干路和支路为基础的道路网络体系,以交通走廊引导全区整体发展。考虑到城区地形情况和带状发展格局,城市南北向为交通需求的主轴方向,东西向为交通的集散方向,因此在路网布局上,南北向道路等级和密度适当提高和增加,重视贯穿性主干道路建设,东西向道路加强集散道路建设,适当提高次干路和支路密度。重点开展百花园至新黔大道连接线、桐坪隧道、桐坪路东段、桐坪路东段延伸段、小南海路、人民公园南路、学府三路东段、规划二路、规划二路北段、规划四路西段、体育场路东段、朝阳路北段、朝阳路西段、正阳工业园区内海路、园区路中段、环保产业园进场道路、冯家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黔江恒大名都岭南路道路、城东小学至安置区道路、高铁站片区开发配套道路、城南片区开发配套道路等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图1黔江区“十四五”重点道路建设项目

完善集镇道路。重点对现状村镇破损道路进行整治,实施乡镇集镇道路“白改黑”后续更新工程,道路长度共计约41公里,包括63条主、次干道,涉及水市乡、中塘镇等20个乡镇集镇。

专栏3:城乡道路建设项目

持续完善道路网络体系,重视主干道路建设,重点加强集散道路建设,提高道路网络密度,完善道路配套设施。“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约22条城市道路建设,包括1条隧道、21条城市道路;计划实施乡镇集镇道路“白改黑”更新工程,总长共计约41公里。

2.建设高品质宜行城市

加强交通拥堵治理。通过路口改造、公交优先以及智慧交通建设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重点开展城南路综合改造工程、下坝加油站路口改造工程、长征北路新华大道路口交通改造工程,完成黔永大道大涵洞至冯家街道段拓宽改造,适时启动宝塔路人行天桥工程、实验中学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同时通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设置公交车专用道,鼓励步行交通系统建设,在城市主要交叉口和易拥堵路段实行公交优先管理措施,科学规划公交线路,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转变居民出行方式,进而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借助智慧交通,优化交通组织,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推广运用公交专用道、定向车道、潮汐车道、可变导向车道、共享转换车道、多车道汇入自适应技术、灯控路口溢出控制技术、智能红绿灯、红绿灯自适应控制技术、绿波带、智慧停车、车辆电子标识、交通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重点实施正舟路巨木岭路口、正舟路黔州大道路口、正舟路正阳街道办事处路口、正舟路金龙路路口、正舟路松岭路路口、正舟路香山路路口、正舟路民族医院路口、武陵大道松岭路路口、桐坪路市民西路路口、武陵大道学府三路路口、武陵大道舟白中学路口、物流大道高堡水库路口、正青大道南坳路路口、黔州大道园区路路口升级、新华大道城西六路路口等处交通信号灯安装,并完善相关标志标线。

图2黔江区“十四五”重点交通缓堵项目

专栏4:城区交通缓堵项目

持续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供给能力,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挖掘交通设施潜能,逐步改善交通运行状况,不断增强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4项交通缓堵工程,包括1项道路综合改造工程、2项路口改造工程、1项交通信号灯工程,其中,交通信号灯工程涉及约15处路口。

建设城市慢行系统。构建完善的慢行系统,打造便捷连续的慢行网络,维护步行和自行车的路权,优化街道功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通勤、运动健身、休闲旅游的多样化需求,增进社会交往,增强城市活力。为方便行人出行,统筹推进人行过街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宝塔路人行天桥工程、实验中学人行天桥工程建设。

专栏5: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项目

架设人行天桥,为行人出行提供安全保障,方便行人出行。“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宝塔路人行天桥、实验中学人行天桥等2处人行天桥建设。以听松岭公园、正阳圣境康养小镇、峡谷城景区等项目建设为抓手,逐步构建城市慢行系统

3.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设立公共停车场建设发展专项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公共停车场(库)的发展建设,适时建立停车建设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以下方面:拨入财政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每年划拨一定的启动资金,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停车场建设补偿费,对不能解决配建停车场或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单位和部门,由停车场主管部门负责收取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补偿(差额)费,纳入停车场建设专项基金;占道停车收入及违章停车罚款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中心城区占道停车,采取类似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方式予以放开经营,特许经营收入纳入停车发展基金;停车建设基金的使用,必须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相关主管部门拟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专项用于补贴或建设停车场,严防资金被挪用。

制定合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停车场建设,将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尽快将本属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内容的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包括: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的文件精神,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5〕373号),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运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指导意见》,对我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库)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停车场建设用地,给予按工业用地评估出让或直接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并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政府净收益部分;区财政对于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贷款资金,可根据其额度的不同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对于社会资金投入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自投入经营之日起三至五年内,给予免征或减征房产税的优惠。对停车服务收入免征三年营业税。对于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停车场涉及缴纳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园林绿化费、拆迁管理费等收费予以免缴。电力、自来水、供热、消防、通讯、排水等项配套工程和建设费,由区政府出面进行协调,给予按实际缴纳数额的50%一70%减收的优惠;根据停车区域类别划分,实行占道停车场收入补助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原则,以停车路段的不同确定每个停车泊位不同的补贴标准。同时,鼓励配建停车场对外开放,“对于配建泊位数超额并向社会开放的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建设“黔江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生态云平台”。目前,我区机动车保有量约12万辆,我区现有停车场296个(含机关院落)、37791个停车泊位,其中:配建停车场200个33426个停车位、公共停车场9个905个停车位、路内停车点87处3460个停车位。构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生态云平台,将各业态停车场信息上联至综合管理生态云平台,实现全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停车大数据的收集和应用,实现停车资源整合调配与动态交通管理的有机衔接,为城市停车场的后续规划建设提供依据。

路内停车位智能化升级改造。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模式为整体框架,基于AI智能视频识别与NB-IoT窄带物联网技术,辅以移动客户端,规划并打造全场景、全兼容的智慧化路内停车解决方案。采用行业内最先进的“AI视频识别+地磁+ETC+APP”的第四代智慧停车技术,对黔江区路内现有停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改造后系统可记录车牌号码、车辆驶入、驶离等证据,形成有效证据链,并通过“无感支付”等智能化手段,降低逃费率,达到路内停车泊位统一监管,停车资源合理调配,提升管理效率。

新建公共停车场(库)或智能立体车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在不减少停车泊位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综合收益能力。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分期实施的原则,支持以AI泊车机器人技术推动20个停车场,约10000个车位的停车场建设;后期结合相关建设条件,成熟一批建设一批。拟利用石峡、白家河、丽都花园、城南、高坎子、朝阳、阳光花园光明隧道口和盐业公司等闲置地,新建公共停车场,提高停车能力。

推动停车管理智能化创新应用。建设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整合停车设施数据资源,打通停车信息资源数据壁垒,构建行政监管、车场管理、公众服务三大子平台,实现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制定停车场(库)信息联网技术标准、智能化停车场(库)技术标准,推广停车诱导、泊位共享、预约停车、图像识别、不停车收费系统等停车智能化技术应用落地,推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库)智能化管理系统按统一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利用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对停车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在城区设置停车诱导及停车信息发布。

完善更新城市停车设施信息。建立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持续更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布局及停车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互通,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定期对停车设施总量、分布、建设和使用情况等进行普查,推行停车泊位统一编码制度。建立城市级违停监管体系。在部分区域建设违停监测设备,对在城市道路违规停车,以及在路外人行道未划线停车区域违规停车的行为进行拍照取证,作为交警违停抓拍系统的补充向交通管理部门推送信息。

启动政府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和社会配建停车场(库)智能化改造及信息接入。对政府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库)(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景区等)和社会配建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包括视频识别系统、停车引导系统、在线预约、在线导航、无感支付等,增加车位智慧化管理。改造后所有停车场信息接入黔江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生态云平台。推动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利用停车高峰时间差异,互相借用停车泊位;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合理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等资源,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4.加快交通枢纽及公交站场建设

加快建设公交枢纽站场。结合黔江区对外交通系统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等规划布局及功能,规划1个交通枢纽(黔江区零换乘综合交通枢纽)、2个铁路场站(黔江区南站和青杠站)、2个公路客运站(百花园客运站和正阳客运站)、5个公路货运站(百花园货运站、正阳货运站、机场货运站、青杠货运站和冯家货运站)。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置。根据公交线网布局规划,逐步布局公交首末站17个,分别位于舟白、窑坪、向阳路、鲤鱼池等区域,按单个首末站占地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规模计算,总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配置充电桩75座。

公交停保场设置。按照城市特点和公交运营具体情况,公交保养场应满足4-5千米的服务半径,以满足公交站场达到较高的覆盖率。为节约城市用地,满足规划期内客运车辆的停放、维修、保养的需求,并为远期发展留有一定的余地,黔江区规划布局停车保养场4个,分别位于南沟、舟白、冯家、正阳,总占地面积42000平方米。

(二)构建环境友好的市政体系

1.排水系统提质增效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区排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将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的重中之重。考虑我区城市建设情况,重点围绕南沟片区、高铁片区等新区的开发和建设,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优先安排排水设施建设,高标准实施新区排水管网建设。

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城市要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改造,补上“毛细血管”,重点开展桃子坝片区等城郊结合部三、四级污水管网建设。针对新城水处理厂进厂浓度和进水量较低,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重点结合厂网一体化改革,开展新城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新城二三级污水管网。

因地制宜开展管网更新修复和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增设调蓄设施等工程措施,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开展改造,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重点开展交通路东段、交通路西段、河滨南路东段、机场路、朝阳路、金龙路、城西片区、城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明确重点开展老旧小区源头式的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提升污水收集效能,重点开展重啤支路、雨润支路、苏家坝安置区、阳光花园片区管网等改造工程。

提升排水管网建设质量。全区排水管网建设注重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管网材质。

提升智慧排水水平。对城市排水管网开展精细化排查,建立基于GIS的排水信息系统,对主管网安装智能设备,实现排水数据实时掌控。

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在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推进全区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

完善乡镇排水管网。补齐乡村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并按照建设计划进行建设,重点新建乡镇污水二三级污水管网约70千米,改造污水管网约10千米,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乡镇污水收集效率。

图3黔江区“十四五”城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专栏6:排水管网建设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22项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包括5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6处管网改造工程、7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4处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启动4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乡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同时,对城市排水管网开展精细化排查,建立基于GIS的排水信息系统,对主管网安装智能设备,实现排水数据实时掌控。

2.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无害化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建设专业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在现有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处置设施基础上,积极探索碳化、低温干燥、热水解高级厌氧消化等新技术,推进污泥土地利用、建材利用及能源利用。

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应结合市级污泥处理处置相关上位规划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做好与现状污泥处理处置(水泥协同焚烧)的协调与计划。按照相对集中设置原则,布局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将盛黔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青杠污水处理厂、冯家污水处理厂以及计划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同时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污泥产生量,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应根据近期污水量和进水水质确定,充分发挥设施的投资和运行效益。

污泥运输和储存。污泥运输鼓励采用管道、密闭车辆和密闭驳船等方式,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需要设置污泥中转站和储存设施的,可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等规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和使用。

3.提升城乡照明品质

实施乡镇街道路灯亮化工程,重点对石会镇、正阳街道等27个乡镇街道进行道路亮化工程建设。

专栏7:道路亮化工程

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27个乡镇街道路灯亮化工程,共计路灯59211盏。

(三)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1.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城南片区开发、高铁站前片区等新区开发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统筹推进老城区海绵城市改造,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重点实施黔江城区机场路、武陵大道及黄山坝片区易涝点整治。

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加快海绵城市典型排水分区监测系统建设,对涵盖源头、过程、末端的典型项目与设施、管网关键节点及其对应的受纳水体进行系统监测,为下一阶段海绵城市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保护城市山体,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恢复并增加水空间,扩展城市及周边自然调蓄空间,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划开展蓄滞洪空间和安全工程建设;在蓄滞洪空间开展必要的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时,要依法依规严格论证审查,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结合空间和竖向设计,优先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沟渠、园林绿地、广场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

城市层面治理措施。以江、河、湖、海等自然径流路径分析为基础,明确城市排水出路,针对不能满足排涝要求的,应制定排水出路新增、拓宽等优化方案。并结合用地布局、竖向特征等,优化排水分区。新建区域应结合内涝风险评估结果,构建有利于城市排水的竖向格局,难以进行竖向优化的,应提出用地调整建议。下凹桥区、城中村、棚户区等低洼易涝区域可结合城市更新,合理调整场地或道路竖向。

实施排涝通道建设。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占生态空间,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河道,加强城市外部河湖与内河、排洪沟、排水管网等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等方面的衔接,确保过流顺畅、水位满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绿地、植草沟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

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内涝防范相关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等级内涵。加强流域洪涝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等动态信息,做好城区交通组织、疏导和应急疏散等工作。加大城市防洪排涝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探索综合管廊建设模式。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政府主导、公益为主、规划统筹、因地制宜、社会参与、有偿使用为原则,探索建立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制度,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管廊建设。

建立健全综合管廊管理制度。完善管廊入廊制度,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明确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管理权限及职责分工分工。

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十四五”期间,以高铁站前片区开发、主次干道延伸为重点,统筹各类管线建设,探索适合我区发展实际的管廊断面形式,强化管线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确保具备统一建设条件的通信等管线,与城市道路等同步建设,减少道路重复开挖。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线规整、管线下地和综合管沟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人口较为密集、管线复杂的等地段,加快实施既有架空线入地工程。

4.积极推进园林绿化惠民系统建设

提档升级绿化景观,打造花园式城区,刷新城区“颜值气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总量,完善绿地系统,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休憩、活动空间。增加城市绿地20万平方米以上,实施城区重要节点景观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城市街头绿地提质和城区坡坎崖绿化美化,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的目标。

专栏8:绿化提档升级项目

提档升级园林绿化景观,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总量,完善绿地系统,逐步提高公园绿地覆盖半径覆盖率。“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至少1个城市公园建设,实施1个老旧园林设施和绿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城市坡坎崖绿化美化4万平方米、裸露地绿化2万平方米。

五、坚持夯实城市防灾体系,切实增强人民安全感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消防、防雷、防空、抗震、防火等设施建设,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提高城市综合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编制相关规划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标准。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加快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注意加强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要重视发挥继续教育作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中小学要在相关课程中落实好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充分依托公安消防专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扎实推进落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切实把战略要求转化为战略行动、战略成果。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依法依规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项目支撑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御险能力等方面,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强项目协调调度,切实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对重大项目,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全方位服务。

(四)健全考核机制

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对部门履行社会管理、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职责方面的评价,着重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评估,适时开展中期和期末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办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规划任务和工作重点,使规划更加符合发展实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五)强化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税务、金融等部门要深化落实住房相关差别化税务、信贷政策,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性行为,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和居住类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宣传引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本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市场预期。广泛征求并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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