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1〕86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
一、纾解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
1.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款。2021年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应缴纳的税费),实行阶段性部分税费缓缴。其中,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实现的前述税费全部缓缴;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至4亿元(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前述税费按50%缓缴;缓缴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至2022年1月申报期结束,期限为3个月。(牵头单位:黔江区税务局)
2.实施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企业可提前享受的研发费用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扩面到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牵头单位:黔江区税务局)
3.支持能源电力保供稳价。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稳价。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
4.延期补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已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从2022年2月5日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期间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且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2021年10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应依法足额交纳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5.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信用保险资金池使用范围,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简化报损和理赔程序。保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的稳定性。(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黔江银保监分局)
6.实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市、区财政统筹安排储备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给予全额贴息。(牵头单位:区畜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加强金融惠企
7.运用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以及单户授信3000万元(含)以下的民营企业,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优惠利率贷款。(牵头单位:人行黔江中心支行)
8.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延期贷款本金1%的激励。(牵头单位:人行黔江中心支行,责任单位:黔江银保监分局、区金融办)
9.实施融资担保奖补。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担保倍数和风险容忍度。按照累进激励方式实施担保费补助,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三、促进就业稳定
10.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继续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1.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支持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开展“共享用工”期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间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共享用工”期间员工劳动报酬、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等。(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2.巩固产业链合作体系。围绕全市工业企业33条重点产业链,配合全市制定“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和“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围绕汽车芯片等紧缺材料,积极参与全市行业协调会,提供产品信息清单,积极为全市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做好配套。(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13.促进通关便利。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模式,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措施,保障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通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牵头单位:黔江海关)
五、优化涉企服务
14.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由处罚单位指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开展信用修复(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5.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
16.落实落细惠企政策。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提高政策兑现效率。认真落实全区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积极帮助解决政策、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执行。(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促办,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中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按规定执行;以往区级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国市后续出台相关政策的,遵照执行。
附件:《黔江区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服务指南
附件
《黔江区落实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服务指南
二○二一年十二月
1.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款
2021年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应缴纳的税费),实行阶段性部分税费缓缴。其中,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实现的前述税费全部缓缴;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至4亿元(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前述税费按50%缓缴;缓缴自2021年11月 1日起实施,至2022年1月申报期结束,期限为3个月。
【对象范围】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
报税环节办理: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正常进行申报。成功提交申报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框,纳税人只需要点击选择“享受优惠政策”按钮,即可由系统自动完成延缓缴纳税费业务的办理。
网上申报网址:https://etax.chongqing.chinatax.gov.cn/
【咨询方式】
税收业务咨询:黔江区税务局,023-79312366
涉税软件操作咨询:黔江区税务局,023-88812366
2.实施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企业可提前享受的研发费用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扩面到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象范围】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
【办理流程】
报税环节办理: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不需报送税务机关),该表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网上申报网址:https://etax.chongqing.chinatax.gov.cn/
【咨询方式】
税收业务咨询:黔江区税务局,023-79312366
涉税软件操作咨询:黔江区税务局,023-88812366
3.支持能源电力保供稳价
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稳价。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代理购电优惠政策,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10千伏以下用户,2023年1月1日前代理购电价格维持在原10千伏以下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
【对象范围】
未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
【办理流程】
无需申请,由电网企业按政策规定执行代理购电优惠政策。
【咨询方式】
能源电力稳价:区发展改革委,023-79237791
能源电力保供:区经济信息委,023-79228085
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023-79222026
4.延期补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已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从2022年2月5日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期间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且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2021年10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应依法足额交纳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对象范围】
全区2021年10月18日以前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银行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内)。
【办理流程】
具备提取条件的旅行社持相关资料到区文化旅游委办理。需提供的资料:
(1)旅行社关于质量保证金提取的申请(红头文件)。
(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提取情况表。
(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回单(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5)旅行社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6)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注意: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咨询方式】
区文化旅游委:023-79237986
5.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扩大信用保险资金池使用范围,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简化报损和理赔程序。保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的稳定性。
【对象范围】
外贸企业。
【办理流程】
①在中国信保重庆分公司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②凭借保单与下列合作银行建立银保企三方合作,办理专项保单融资业务。
合作银行:建行重庆黔江分行、工行黔江分行、重庆银行黔江支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浙商银行重庆分行。
【咨询方式】
区商务委:023-79241076
中信保重庆分公司:023-63107347
6.实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市、区财政统筹安排储备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给予全额贴息。
【对象范围】
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
【办理流程】
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组织→符合条件养殖企业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审核→审核结果公示→区财政部门核拨→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将结果报市级相关部门报备。详情可向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咨询。
【咨询方式】
区畜牧发展中心:023-79223579
7.运用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及民营企业发放的贷款,银行可以采用“先贷后借”的模式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
【对象范围】
普惠小微企业(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单户授信3000万(含)以下的民营企业。
【办理流程】
可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申请。线下: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按照相关内外部规定审核通过后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线上:扫描人行重庆营管部“首贷续贷中心”线上服务平台二维码提交贷款申请(见下方)。
【咨询电话】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023-64781068
8.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对象范围】
普惠小微企业(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流程方式】
在贷款到期日前,提前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电话:023-64781068
9.实施融资担保奖补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担保倍数和风险容忍度。按照累进激励方式实施担保费补助,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对象范围】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补贴标准】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发生担保费率在1.5%以下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银行贷款担保业务(单户生产经营性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市级财政按照累进激励原则给予不超过1%-1.3%的担保费补贴;对新发生单户500万元以下业务占比超过50%、首次贷款担保以及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分别给予不超过2‰的奖励。
【办理流程】
按年申报。融资担保机构登录重庆市财政局金融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qycw.cq.gov.cn/进行申报。纸质申请文件报送区财政局。【咨询方式】区财政局:023-79241404
区经济信息委:023-79239715区金融办:023-79226996
10.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①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②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范围】
区内各类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限于中小微企业,招用困难群体不限企业类型)。
【办理流程】
①窗口申报。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填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②网上申报。登录“渝快办”,搜索岗位补贴项目办理。
网址链接:https://zwykb.cq.gov.cn/qxzz/qjq/
【咨询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023-79231209
11.支持企业“共享用工”
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 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支持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开展“共享用工”期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间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共享用工”期间员工劳动报酬、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等。
【对象范围】
①岗前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服务:有岗前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需求的企业。
②工伤认定申请服务:所有企业以及与企业签订劳动关系的职工。
【办理流程】
①岗前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服务:为企业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或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提交开班申请,按规定开展培训,并申请培训补贴。按照疫情防控统一要求暂停线下集中培训期间,可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和人社部、市人力社保局确定的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将全部理论课(不低于总课时的 30%)纳入线上培训。申报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zxpx/cqzypx/。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培训平台提供线上培训与教育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4 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第一批)》(渝人社办〔2020〕237号)。政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2 年之后,按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执行。
②工伤认定申请服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企业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 30 日内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未在30天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人力社保局为方便企业和职工申请工伤,备有申请表和申请所需材料清单,企业和职工可自行前往区人力社保局领取使用。【咨询方式】
①岗前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023-79233849
②工伤认定申请服务: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科):023-79221649
办公地址:黔江正阳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311室
12.巩固产业链合作体系
围绕全市工业企业33条重点产业链,配合全市制定“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和“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及全市汽车芯片等紧缺材料,积极参与全市行业协调会,提供产品信息清单,积极为全市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做好配套。
【对象范围】
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中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
登录“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cqsme.cn,点击进入“重庆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填写产品或服务供需信息。平台可自动匹配企业的供需信息,同时也可人工查询供需信息。
【咨询方式】
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23-67517286
区经济信息委:023-79239715;023-79245317
13.促进通关便利
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模式,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措施,保障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通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对象范围】
①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进出口企业。
②“提前申报”实行范围:非海关失信企业。
③“两步申报”实行范围:非海关失信企业。
④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出口受阻的外贸企业。
【办理流程】
①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24号),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②“提前申报”:《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4号),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146/index.html
③“两步申报”:《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6号),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803698/index.html
④收国外注册、认证、合格评定、标准技术法规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导致产品出口受阻,可以向海关提出咨询。
【咨询方式】
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而出口受阻相关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黔江海关:023-87912309。
14.优化企业信用修复
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由处罚单位指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开展信用修复(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
注:该政策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15.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
【对象范围】
中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
登录“重庆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平台”,网址:https://wq.cqsme.cn/#/,点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或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注册申请,按要求提供投诉资料。
【咨询方式】
市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023-67517976
区经济信息委:023-79239715
区发展改革委:023-79230766
区财政局:023-79225902
区国资委:023-79246815
区住房城乡建委:023-79245518
区卫生健康委:023-79310528
16.落实落细惠企政策
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提高政策兑现效率。认真落实全区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积极帮助解决政策、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执行。
注:该政策由区级各部门按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