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0〕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6〕50号)、《黔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江府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污染地块和农用地治理修复,切实推进黔江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黔江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近年来,黔江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提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不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1.加强空间布局引导,增强土地集约水平。近年来,黔江区注重加强空间合理布局,完善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保护。按照“产业以工业为主导、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开展“渝东南工业核心集聚区”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入园集中发展,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通过“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建设,开展绿色招商、促进集约发展,明确了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极大降低了全区土地大面积污染的风险。
2.开展污染治理,实施工业地块调查修复。强化污染地块治理,扎实开展污染场地排查工作,建立了全区疑似污染场地数据库和档案清单。编制实施《黔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安排资金9.23亿元实施土壤监测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农业污染面源防治等工作,降低了土壤污染风险。建立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逐步实施建设用地用途改变及流转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和分用途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污染地块的风险评估,目前重庆恒星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优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天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正阳油库等地块已纳入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计划。
3.逐步实施生态农业,强化农用地保护。结合“三品一标”、农业土壤肥力监测、农产品检测等工作,加大对农用地的环境状况调查,全面常握了黔江区耕地重金属污染状况。结合武陵仙山现代农业示范园、仰头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蒲花河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及各大种植基地的建设,加大了对辖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交易场所和农资经营户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建成了渝东南地级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居全市前列。四是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大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布置沟渠路,实现沟渠路一体化布局。着力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开展“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等多项土壤方面的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全区土壤环境的基本情况,为识别土壤污染修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关注污染物提供了数据支撑。布设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90个、例行监测点位19个,逐步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和详查工作。先后与重庆市中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博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丰采多有机肥有限公司、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土壤风险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
(二)土壤污染治理挑战重重。
1.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信息不详。由于调查的目标、内容和范围不同,调查取得的信息也各不相同,存在总体点位少、时间跨度大、调查精度不够、点位现状情况变化较大等问题,土壤数据的时效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都有差距。土壤数据信息离散分布在各个部门,未能实现整合和有效管理利用,仅了解土壤污染总体概况和大致特征,对建设用地、农用地的污染特征、污染分布和污染面积等缺乏精准掌握,对土壤污染的危害不能做出准确判断。
2.土壤治理修复形势紧迫、任务艰巨。黔江区在产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主要为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处置等4类,对土壤环境存在一定风险。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经济增长的步伐加快,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紧缺,工业增长与土地资源环境制约矛盾日益加剧,土壤污染呈现出新老并存、有机、无机污染交织的复杂局面。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等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农用地存在环境质量风险,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任务较重,距离相应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相对全市其他区县而言,黔江区农用地修复任务较重,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修复任务艰巨。
3.土壤环境监管及修复技术欠缺、能力薄弱。黔江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机构成立时间较短,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农用地污染修复技术没有统一标准。尽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有自己的监测队伍,但土壤环境管理人员、技术、装备不足,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人员匮乏,科研能力较弱,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单兵作战,未建立协调一致工作机制,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合力尚未形成。
4.土壤污染治理资金匮乏、模式单一。与全市其他区县一样,黔江区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商业模式、市场化程度均不成熟。全区土壤污染主要为农用地和矿区用地。启动治理修复是由于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较大,从而引导资本进入修复。相比之下,全区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修复还无成熟可循的经验,更无民间资本主动进入农用地修复的范例。从当前土壤修复资金筹措模式看,修复资金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政府,尚未形成多元的投资主体,由于没有稳定的投资体系,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土壤治理和修复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
(三)土壤污染治理迎来新机遇。
1.国家顶层科学设计,保护土壤环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明确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近年来,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土壤污染防治提出具体要求,为土壤环境依法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和制度基础。“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金投入,推动全国范围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2.全市整体推进,部门联合推动落实。重庆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切实开展了主城区大量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退城入园”后遗留重庆钢铁集团、重庆农药厂等污染原址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污染场地管理,积累了治理经验。出台了《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多个地方标准;新修订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增加了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发布了《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规范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为扭转当前土壤治理财政资金占主要投入、其他民间投融资匮乏的窘境,全市将进一步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土壤治理修复,推动土壤污染治理机制体制建设,构建有利于土壤污染治理的筹资和运营模式。黔江区作为重庆市融入主城发展的重要一员,将受惠于全市土壤防治工作的投资、技术和政策红利。
3.黔江区坚持绿色发展,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近年来,黔江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托正阳工业园区打造“材料、纺织、环保、食品”四大产业园,突破发展清洁能源、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突出发展新材料、轻纺服装、节能环保、卷烟及配套、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及配套六大骨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1+6”支柱产业体系。产业体系的不断转型升级,为土壤治理修复提供了可能。随着“退城入园”工作的不断深入,现有的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业企业地块闲置,为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提供了条件。生态农业保护区内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明确了各个区域的功能划分,有助于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实现黔江区农用地分类管控。生态旅游的快速发展倒逼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推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任务。
4.环保产业大发展,推动土壤治理修复。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家和重庆市大力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带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速。重庆市实施《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重点培育包括土壤环境修复产业在内的七大环保产业集群。出台激励性产业政策,发挥财税政策和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链,培育扶持土壤环境修复产业,逐步形成成熟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商业模式,以产业化发展解决土壤污染问题,也将促进黔江区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工矿企业、农业生产等土壤污染,从源头上减少新增污染。
夯实基础,分类管理。根据区内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划定土壤污染等级,对农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实施准入管理。
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土地用途等,实施分类分级的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措施,加大重点污染地块的治理力度,有针对性的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多方联动,协同推进。不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组织、管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制度等手段,协同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5)《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6月23日发布);
(7)《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令第46号);
(8)《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9)《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0)《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7〕3号);
(1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29日修订);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
(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6〕34号);
(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
(15)《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2号);
(1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208号);
(1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关停破产搬迁企业遗留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06〕59号);
(18)《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发〔2017〕28号);
(19)《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黔江府发〔2016〕22号);
(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渝府〔2013〕46号),即《重庆市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20)》;
(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渝府〔2011〕75号),即《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2)《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的通知》(黔江府发〔2016〕28号);
(2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建设渝东南工业核心集聚区“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黔江府发〔2017〕11号)。
2.标准和规范。
(1)《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2)《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3)《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
(4)《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5)《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2014年11月30日公告);
(6)《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97号);
(7)《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50/T725—2016);
(8)《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验收评估技术导则》(DB 50/T722—2016);
(9)《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 50/T724—2016);
(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渝环发〔2017〕167号)。
(四)规划时限和范围。
1.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17年。
规划期:2018年—2020年。
2.规划范围。
黔江区行政管辖区域,重点区域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五)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施全区建设用地疑似地块的污染排查和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建立污染地块信息管理数据库;完成土壤详查和农用地初步分类管控。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增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较好管控,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表1 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1 |
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率 |
% |
95 |
2 |
暂不开发利用地块环境风险管控率 |
% |
100 |
3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5 |
4 |
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 |
万亩 |
3.809 |
5 |
污染耕地治理修复面积 |
万亩 |
1.061 |
6 |
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面积 |
万亩 |
0.775 |
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5 |
表2 黔江区农用地(耕地为主)分类管控和治理修复任务
安全利用(万亩) |
治理修复(万亩) |
结构调整(万亩) | ||||
轻度 |
中度 |
总计 |
中度 |
重度 |
总计 | |
3.593 |
0.216 |
3.809 |
0.203 |
0.858 |
1.061 |
0.775 |
备注:2016年,黔江区耕地面积75万亩,轻度污染耕地任务3.593万亩,采取安全利用方式;中度污染耕地任务0.419万亩,采取安全利用(0.216万亩)和治理修复方式(0.203万亩);重度污染耕地任务1.633万亩,采取治理修复(0.858万亩)和结构调整的方式(0.775万亩)。 |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土壤污染信息采集,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成立黔江区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组,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起以正阳工业园区(龚家坝组团、青杠组团、正阳组团)区域周围农用地为重点地区,启动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开展农用地或农产品重金属超标区域的排查和监测工作,落实工作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详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全区农用地划定工作,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定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定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分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分为严格管控类。同时,全面评估全区农用地种植适宜性,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确定全区相应类别农用地分布和面积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起,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突出矿产开采和转化;以正阳工业园区(青杠组团、正阳组团)典型疑似土壤污染重点区域启动建设用地详查,2020年底前,查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2.加快实施土壤环境及农业灌溉水监测。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施例行土壤环境监测,全面及时掌握土壤环境信息。分别以农用地和污染地块为对象,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前完成国家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2020年前按要求完成市级和区级点位布设,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全覆盖。重点加强马喇镇、小南海镇、鹅池镇、石会镇、金洞乡等22个粮油、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矿企业及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区域监测点位布设。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重点区域开展加密和优化监测点位布设,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按国家要求对社会公开。推进农业灌溉水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开展全区灌溉水水质例行监测,及时掌握灌溉水的质量情况,确保农作物生长全周期的质量安全。
3.推进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土壤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共同建设区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将全区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查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评估报告等信息及时上传至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区农业农村委定期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至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统计工作,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档案,实行信息共享。
以农用地污染状况、建设用地详查结果为基础,分类开展农用地污染等级和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土壤环境污染数据库。整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经济信息、发展改革、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检测、污染物排放、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工矿企业、市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等相关信息,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要求,依托全市土壤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黔江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实现黔江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集成、综合、分类、分级。
4.建立完善全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基于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把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内容融入,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应急管理和污染事故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推进正阳工业园区(龚家坝组团、青杠组团、正阳组团)重点环境风险源等土壤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及时动态更新全区土壤污染风险源环境管理档案,明确重点监管行业类型、区域、重点监测的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种类;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动态监控和监测,明确动态监测的方式、内容、范围、时间周期等。区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依据。
(二)加强污染源头防控,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优化全区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建设的发展定位和基本农田分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管控要求,结合全区土壤环境承载能力,整合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全区土壤环境功能定位。区级相关部门在重新编制或修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工业园区、国家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和划定基本农田时,根据土壤环境功能合理确定用地,确保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和承载力要求。认真落实《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强化对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重点调控工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的工业用地,适当调整城镇边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在正阳工业园区布局时重点考虑对土壤的影响,原则上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医药、化工、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应进入园区。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设施和场所,加强对农用地和农产品的保护,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新建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加强正阳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建设用地和武陵仙山—仰头山—蒲花河农业园区发展过程中农用地的土壤环境保护。
2.加强环境准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新建工业项目选址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新增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评估其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新建项目需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产业以工业为主导、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引导工业企业进入正阳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全力建设“材料、纺织、环保、食品”四大产业园,突破发展清洁能源、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突出发展新材料、轻纺服装、节能环保、卷烟及配套、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及配套等产业。推进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建设,最大可能地减少工业空间布局分散可能造成的土地大面积、分散污染的风险。
3.加强在产企业环境监管,减少土壤环境风险。结合全区供给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搬迁、技改提升或依法关闭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从源头减轻土壤环境污染。督促涉危险废物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定期筛查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和主要环境风险,将现有的有色金属、化工、医药和危险废物处置共4类“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钢铁、有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列入“土壤污染防治8类重点行业”,黔江区现有有色金属采选、化工、医药、危险废物处置等4类土壤污染重点行业)。2017年底前,确定全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名单见附表4)并向社会公布,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自2018年起,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对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完成重庆市下达的重金属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4.多方推进,严防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源土壤污染。加强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将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处置,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固体废物造成农用地污染。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重点推进农民新村、移民新村、旅游新村、农家乐等集中聚居点以及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汇水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用作肥料。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治区内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消除土壤环境污染隐患。
加强除工业源以外的重点领域周边土壤环境监管。以生活垃圾填埋场、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为重点,加强周边土壤环境监管,实施重庆市银海煤业有限公司(宏远煤矿、连铭煤矿、槽田煤矿)、重庆泰达煤业有限公司石山煤矿、重庆丰达凯来矿业有限公司炉岗井煤矿、重庆磊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罗家院子煤矿、重庆市黔江区龙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桥煤矿等7家废弃(关闭)矿山“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防止污染源对周边土壤的污染。加强矿山、尾矿库土壤污染防范,督促区内矿山、尾矿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矿产开采企业监督执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禁采矿废水直接排放,严禁向河道、农田倾倒矿渣。推进矿产开采遗留矿库和渣场污染防控力度,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措施。督促重点监管尾矿库和渣场责任人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责任人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的整治,对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渣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区危险废物从产生、转运、处理均得到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台帐,规范暂存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非法排放、倾倒、转移、处置医疗废物。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完善《重庆市黔江区污染场地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结合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突出化工、医药、危险废物处置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以已关停破产和搬迁的企业场所、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附属设施)和油品储存场所、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原址场地以及其他疑似污染场地为重点,联合实施污染场地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到位到边。同时,结合污染源普查和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持续完善和更新疑似污染场地数据库。
2.推进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土地再开发利用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制度,加强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场地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委托具备污染场地调查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并报送生态环境部门技术论证,评估结果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分年度实施黔江区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2020年底前,完成重庆恒星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优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重庆市黔江区永和肉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天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场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正阳油库等5个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掌握地块污染物、主要暴露途径、风险水平、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建议等信息,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管控提供依据。根据污染地块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论,结合污染地块(含疑似地块)调查情况,对建设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每一个地块的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前,必须确保地块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
3.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用途限制。已经调查和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可采取风险管控的管理方式。由区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定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或发现污染扩散的污染地块,有关责任主体要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风险管控方案,通过帽封技术、垂直阻隔技术等工程控制措施、人群防护手段以及跟踪监测等方式及时隔离、阻断污染物,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对于已确认污染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用途限制的模式,明确其适用工业类别,在开发利用中加强环境监管和跟踪监测,防治土壤污染扩散。
4.有序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结合全区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正阳、舟白、冯家等街道为重点区域,对该区域内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将已经调查或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的且用地规划及使用功能已调整为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或者已发现污染扩散的,并且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优先列为治理修复项目。依据土壤污染普查结果,结合疑似污染地块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加强治理修复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降低治理修复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影响周边水体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四)开展农用地土壤合理利用和生态修复。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农用地详查结果,对不同类别农用地采取差异化的分类管控措施,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优化调整,在下一轮划定时可优先考虑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倾斜,以“两带三园”(“两带”即阿蓬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带、金石片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三园”即武陵仙山现代农业示范园、仰头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蒲花河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为重点区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性耕地建设工程向该区域倾斜。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布空间范围内的污染风险源排查,加强具有潜在污染的风险源治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动态监管,实施动态监测和执法监察,重点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督促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履行土壤保护责任,避免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2.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结合蔬菜、水果和粮食基地及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根据土壤污染状况、主要农作物种类品种、农作制度等情况,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调控措施,阻断或控制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的途径,降低农产品污染超标风险,确保粮食作物安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对全区受污染的基本农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和农用地修复。
加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控制,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调查评估,做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完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机制,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农艺调控措施。到2020年,完成重庆市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3.809万亩。
3.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基于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和土壤污染风险分析评价结果,配合市级部门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用途管理,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全区重度污染耕地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对威胁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农用地,要落实有关措施,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2018年起,重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应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0年,完成重庆市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任务0.775万亩。
4推进农用地污染治理和修复。基于黔江区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结合黔江区“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部门制定相关的农用地修复方案,积极稳妥推进黔江区农用地治理和修复。到2020年,完成市下达的中度和重度污染耕地治理修复任务1.061万亩。
(五)粮油主产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
1.开展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推进化肥减量使用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增施有机肥,推广精准化平衡施肥技术(包括有机肥与无机肥配施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时因地按需施肥技术等)、缓释肥施用技术等减少化肥使用量。在中塘、沙坝、水市、阿蓬江等乡镇以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作为重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推进农药减量使用行动,科学施用农药,推广农药减量增效、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技术,加强科学施药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机动喷雾器、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植保机械。加强试点示范推广和资金补贴力度,扶持一批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目前,全区已提前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积极推进秸秆还田,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农膜回收利用等措施,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推广应用加厚农膜和可降解农膜,推行农膜“以旧换新”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根据《黔江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2018年起,在仰头山、武陵仙山、蒲花河农业示范园区和粮油、蔬菜、水果种植基地范围内,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到2020年,推广到全区30%以上的粮油、蔬菜、水果种植基地,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农田灌溉水保护。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区灌溉水水质监测与管理,依托现有沟、塘、渠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改善灌溉水水质。合理规划并优化灌溉取水点,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和相关水利工程的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等部门要全面地分析检测数据,推进农灌水与不同农作物质量的相关关系研究,掌握其潜在影响、风险,制定相应解决方法。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农田,采取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提升粮食、蔬菜等农产品质量水平。到2020年,马喇、小南海、鹅池等水稻(油菜)高产创建示范片以及石家、舟白、阿蓬江、水田等主要粮油、蔬菜基地实现灌溉水水质稳定达标。
4.推行畜禽健康养殖。防范畜禽养殖粪便对农用地环境污染。完成黔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修编,严格畜禽养殖分区管理,严守畜禽养殖100万头总量红线;限养区只减不增;合理确定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布局和养殖规模,推动畜禽养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持续推进黔江区无抗优质生猪基地建设,加强畜禽养殖饲料监测,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产品中重金属、抗生素的使用,禁止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五里、中塘、石会、蓬东、阿蓬江、马喇等重点养殖区域开展沼气工程建设、有机肥车间配套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全区养殖适养区和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六)加快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体系。
1.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增强土地使用权人的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区政府依法督促相关主体承担相关责任。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完善全区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制度。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黔江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全区污染场地评估、监测、修复治理、环境监理、竣工验收制度和管理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应加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实施全区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全流程质控。对明确需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责任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独立承担场地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编制能力的单位,确定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范围和修复周期;制定修复技术路线,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报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应加强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审查,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区生态环境局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3.完善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制度。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黔江实际情况,加强全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农业生产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根据科学的测土配方进行合理施肥,鼓励采取种养结合、农作物轮种等良好的农业生产措施。
4.推进全区土壤保护综合能力和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大检查,健全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农用地土壤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对造成农用地土壤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供销社等部门应联合加强农用化学品市场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农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商品的行为。改善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农用地土壤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条件,配备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专业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农用地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农业技术服务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规划投资概算和实施效益
(一)规划投资估算。围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目标,突出污染地块和农用地治理与修复重点任务,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重点工程主要包括4大类、19个重点项目。
(二)资金来源。经估算,黔江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重点项目总投资约4361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国家、市级)资金30530.5万元,区级财政配套以及业主自筹资金13084.5万元,两者资金的比例为0.7:0.3。其中,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依据具体任务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投资约23607万元,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重点项目投资约18808万元。
表3 规划重点项目汇总情况表
项目体系 |
项目类别 |
项目数 |
投资(万元) |
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
重点工业企业地块及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
1 |
500 |
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
5 |
200 |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
/ |
依据具体任务实施 | |
土壤污染等级划定及分类数据库建设 |
1 |
200 | |
土壤监测网络建设 |
1 |
200 | |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1 |
100 | |
小计 |
9 |
1200 | |
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 |
/ |
依据具体任务实施 |
小计 |
/ |
依据具体任务实施 | |
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农用地优先保护 |
1 |
3000 |
农用地安全利用 |
3.809万亩 |
11427 | |
农用地严格管控 |
1.836万亩 |
9180 | |
小计 |
3 |
23607 | |
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 |
2 |
1500 |
农业废弃物减量 |
2 |
6908 | |
农灌水保护 |
1 |
200 | |
畜牧健康养殖试点工程 |
2 |
10200 | |
小计 |
7 |
18808 | |
合计 |
19 |
43615 |
(三)规划实施效益。通过实施黔江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全面提升全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土壤环境保护模式,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全面发挥。
1.社会效益。通过实施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等重点项目,有效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缓解土壤污染投诉,保障群众身心健康。通过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逐步完善土壤环保宣传、教育和行动体系,居民文化素质大幅度提升,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形成全社会关心土壤环境、重视土壤污染、参与土壤保护的良好氛围。
2.环境效益。通过实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等级划定和分类数据库建设、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一批重大工程,不断提升全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保护水平。持续改善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环境支撑。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和考核。由黔江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统一领导、监督和管理规划的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协调和指导。完善有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协同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责任制,分年度对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2021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与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二)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区级财政对土壤污染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支持力度,对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基础调查工作经费等予以必要保障。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修复、损害赔偿等方面所需资金。创新农用地治理修复机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奖励,制定黔江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奖励办法,明确奖励的项目类型、规模及奖励方式、金额等相关政策措施。
(三)优选应用修复治理技术。加强实用技术研发、筛选与示范,针对区内地块污染特点,推进重金属污染地块和有机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技术吸收应用。开展化学淋洗、溶剂浸提、固化/稳定化、蒸汽浸提、热脱附等多种修复技术筛查比选,积极探索和总结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实用技术模式,解决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的实际问题。建立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技术储备库,研究制定技术评估方案。
(四)积极引导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应用,依据重庆市发布的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全区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和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开放,实现信息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农用地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公众、新闻媒体、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监督。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生态文明宣传和培训工作,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纪念日,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规划重点项目表
2.重点任务分解表
3.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类项目表
4.黔江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表
5.黔江区粮油种植基地(大户)名单表
6.黔江区蔬菜种植基地(大户)名单表
7.黔江区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分布图
8.黔江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