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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7-00886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2017〕66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7-08-18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7〕66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黔江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黔江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  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  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加旭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国家保密局、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行管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相关工作,解决问题。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区政府国家保密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

区编办:审核、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区经济信息委:引入社会力量,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

区公安局:对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加强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

区人力社保局:定期组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培训。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分级分层组织实施。

区规划局:配合区经济信息委,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文件及材料的合法性审查。

区行管办: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利用实体政务大厅全面公开服务信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开展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及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试点工作;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宣传推广和引导。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服务信息;配合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标准规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区编办、区行管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区行管办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事务;区编办主要负责人负责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梳理和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发布等工作;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要负责人负责技术支持及政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组成。

二、黔江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通胜  区政府副区长

        谢承刚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胡  江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王  永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向  东  区编办主任

       滕旭荣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任天银  区财政局局长

       张耀天  区教委主任

       何仁军  区城乡建委主任

       何福元  区交委主任

       郑清松  区公安局副局长

       易  兵  区民政局局长

       甘启飞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谭长军  区规划局局长

       蔡  皓  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翁天均  区文化委主任

       李福彬  区民宗委主任

       赵  欣  工商分局局长

       庞一胜  区旅游局局长

       袁  英  区党史和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黔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洪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志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翁天均  区文化委(体育局)主任(局长)

成  员:冉宵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社科联主席

       马广元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陶承永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余  玲  区教委副主任

       龚节尧  区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罗妍蕾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谢  华  区委农工委书记

       邓昆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远忠  区民政局副局长

       许建波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刘  波  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陈柘志  区规划局副局长

       高续进  区文化委(体育局)副主任(副局长)

       殷  明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罗  竞  黔江工商分局副局长

       冉景贵  区统计局副局长

       汪  韬  区旅游局副局长

       高辅江  区法制办副主任

       郑清华  武陵都市报社社长

       曾垂航  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董慧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唐  红  团区委副书记

       崔建明  区妇联副主席

       李正红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高续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1. 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部署;研究决定全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等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全区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定期汇总并通报全区全民健身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事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全民健身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或者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2. 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