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卷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6〕7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卷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净化黔江卷烟销售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烟草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黔江区卷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夏于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加旭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林 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秦晓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思杰 区法院副院长
梁利金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 涛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青华 区交委党委委员、运管处处长
袁力平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红卫 工商黔江分局副局长
胡功勤 邮管二分局副局长
陈 航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副支队长
二、主要职责
(一)区烟草专卖局负责卷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年度卷烟打假奖励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全区卷烟打假打私新形势,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寄递渠道、汽车物流行业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情报收集、分析和研判,依法对辖区内的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负责对联合查处的烟草专卖品进行检测、核价。对涉及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供联合执法、案件查处的相关保障及费用支出。
(二)区公安局负责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等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运用大情报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烟违法犯罪情报线索收集、研判、分析和共享。对重大制售假烟和非法经营网络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协调公安交巡警配合烟草专卖执法工作,做好路检路查,严厉查处利用公路交通网络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及时处理违法当事人阻碍烟草行政执法的行为,确保烟草行政执法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工商黔江分局负责规范卷烟市场主体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积极组织和配合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卷烟非法交易行为。及时将本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涉案烟草专卖品移交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处理,对发现的重大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线索和案件及时通报烟草专卖部门,并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查处。
(四)邮管二分局负责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涉烟邮件、快件的日常监管。配合公安、烟草专卖部门开展寄递渠道联合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烟草专卖品收寄验视制度和限寄制度,对涉嫌夹带限制寄递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依法实施开拆检查。加强寄递渠道涉烟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五)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运输违法烟草专卖品的检查。加强高速路通行车辆涉烟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六)区交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通行车辆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检查和汽车物流涉烟案件的查办。加强公路通行车辆和汽车物流行业涉烟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七)区检察院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及要求,对涉烟违法犯罪当事人的犯罪材料及犯罪事实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前介入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重大疑难案件,对涉烟犯罪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证据保全等环节及时进行司法沟通,为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和案件侦办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依法对判决结果明显不合理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提出抗诉。
(八)区法院负责依法对涉烟违法犯罪案件和暴力阻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案件进行公平、公正审理,依法作出裁决,维护烟草专卖法律尊严,及时办结都对涉烟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烟草专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袁力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张红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烟草专卖局、区公安局、工商黔江分局相关人员组成。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