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黔江府发〔2019〕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区政府决定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要根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细化完善工作细则。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根据对应市级部门制定的审查工作细则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立即开展审批业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应调整网上行政许可事项。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处理 决定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1 |
船员注册及服务簿签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区交通局 |
取消 |
取消审批后,对通过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的船员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区交通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船员适任证书管理,厨师、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人员范围。2.对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符合船员健康要求、经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考试者,在签发相应船员适任证书时,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3.新的《船员服务簿》作为船员个人持有的法定文书,主要承载船员档案功能,记录船员履职情况。加强船员持有《船员服务簿》和记录船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
2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区交通局 |
取消 |
取消审批后,区交通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2.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相关标准,推动站(场)建设运营标准化。3.加强与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关于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相关信息共享。4.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业户的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开失信企业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
3 |
名称预先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取消审批后,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自主申报名称,区市场监管局在企业注册登记时核准名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以下措施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向社会公开企业名称库,引导企业自行拟定符合规则要求的名称。2.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明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名称使用的监督管理。3.简化优化工商登记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企业登记办理效率,保障企业自主选择名称。 |
附件2
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市级审批部门 |
我区承接部门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 注 |
---|---|---|---|---|---|---|
1 |
主城区以外毗邻区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级交通部门(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区交通局 |
承接后,区交通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行业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及时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更新行政许可信息,并逐级上传至交通运输部联网系统。2.督促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健全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加强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发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平台作用,强化车辆运行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纳入企业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4.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酉阳县、彭水县毗邻区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5.加强信用监管,对渝运集团黔江公司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服务质量和信用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运力申报和投放挂钩。6.完善服务质量投诉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畅通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服务质量投诉案件。7.加强审批、监管等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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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条例》 |
市卫生健康委,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 |
承接后,区卫生健康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继续推进护士电子化注册,实施护士执业动态全程在线追踪管理。2.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不良执业记录记分管理、行业监督和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方式加强监管。3.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审批权限,市属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除市属医疗机构外,按属地管辖,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由区卫生健康委审批。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