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黔江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黔江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黔江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全力推进儿童事业发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黔江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黔江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的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妇女、儿童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受制于诸多因素影响,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存在短板和弱项,如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妇女的健康、养老、关爱等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仍需持续完善等。
制定实施新一轮黔江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需要,是不断满足妇女儿童新期待新需求的需要,是不断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政策依据
新“两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编制依据。
三、目的意义
新“两规”的印发实施,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更加彰显,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广大妇女更加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有助于统筹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动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在渝东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四、规划框架及内容
《黔江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由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大板块组成。发展基础板块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了未来十年我区为更高水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总体思路板块明确了未来十年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46项主要指标,其中定量指标21项、定性指标25项。重点任务板块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八大领域,提出了8个重点任务、44条具体举措及16个重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板块提出了明确实施责任、强化规划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支持、增强实施能力、加强宣传研究、鼓励广泛参与等要求。监测评估板块提出了完善监测评估制度体系、开展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提升监测评估水平、加强监测评估成果运用等要求。
《黔江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由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大板块组成。发展基础板块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未来十年我区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总体思路板块明确了未来十年促进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34项主要指标,其中定量指标25项、定性指标9项。重点任务板块涉及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七大领域,提出了7个重点任务、44条具体举措及17个重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板块提出了明确实施责任、强化规划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费支持、增强实施能力、加强宣传研究、鼓励广泛参与等要求。监测评估板块提出了完善监测评估制度体系、开展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提升监测评估水平、加强监测评估成果运用等要求。
五、执行范围和期限
执行范围:黔江区
执行期限:2021年—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