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近年来,黔江区不断加快建设,努力补短板,建设20个乡镇敬老院,完成1个片区福利院“三改”项目和1个片区福利院失能照护环境升级改造,动工新建11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在210个村(社区)建成投用226个养老服务站点。今年,黔江区计划开工建设石会老年养护院,完成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完成10个乡镇敬老院“三改”,新建7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统筹制定《黔江区2018—202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争取中央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等补助资金,投资5000万余元推进3个乡镇片区福利院建设,并纳入区级重点项目。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实现219个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全区落实资金2313万元,给予实施整改提升或利用现有场所改建的村级养老服务站每个补助4万或5万元,对利用闲置设施改建的每个补助13万或15万元,对与便民服务中心联合新建房屋的每个补助20万元。2020年底,基本实现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对新建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的选址,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进行选址,协调开展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报批后开展征地拆迁。
对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选址,选择靠集镇所在地、靠便民服务中心、靠敬老院、靠居民集中安置点等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便民服务中心闲置房屋、闲置村小、闲置烟点等现有房屋进行改建或与便民服务中心联合新建等方式建设,同时将敬老院提档升级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整合实施。
对5个村因辖区内无闲置设施资产可用于建设或辖区人口稀少,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村地区,采取利用邻近村社区已建养老服务站覆盖服务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对4个村(社区)因辖区建设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与中心合建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在15个已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村(社区),根据当地实际,因群众需求强烈又有闲置资产的,分别增加建设站点。
将片区福利院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加快推进。从2018年起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依托予以重点推进,2020年将此项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落实党委(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工作责任,做到一套班子抓到底。建立督导制度,区民政局会同区政府办督查室对项目推进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并约谈整改。
对已建成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坚持村居主办、政府支持、协会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由村(居)委主任担任村(社区)养老服务站负责人,每个村成立老年人协会,定期依托养老服务站点组织开展活动,并为已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162个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负责村(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日常事务、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台账、协助老年人协会组织开展活动、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方面工作。
配套出台《黔江区村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管理细则(试行)》,明确服务对象、服务程序、 服务内容及运行管理、监督考评方面的措施与要求,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考核制度,出台《黔江区村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与运营考核细则》,对村(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的硬件设施、组织机构、内部管理、服务成效四大类目十九个项目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对年度考核达标的每个养老服务站点每年分类给予8000—12000元运营补助,促进建成后实现规范管理、可持续运营。
为切实解决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对象、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由区政协牵头,赴河北肥乡、山东阳谷考察学习农村互助养老经验,结合实际选择在沙坝镇木良村, 依托中信互助养老扶贫中心开展互助养老服务试点。沙坝乡木良村中信互助养老扶贫中心聚焦农村有自理能力的困难老人群体,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探索农村互助养老。现入住10名困难老年人,由入住老人或其子女承担入住老人生活和医疗费用,中信集团出资兴办并承担日常水、电等运营费用,镇政府落实一名管理人员、一名炊事员、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试点以来,入住老年人互帮互助共同生活,定期组织文体娱乐、宣传教育等活动,获得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好评。同时,通过购买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拟依托专业社工机构,进一步探索当地老年人愿接受、可参与、能受益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