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清单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并公开了《重庆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18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我区对外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18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79225923(区财政局)、79237791(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重庆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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