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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14

渝规资〔2020〕676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等高对接北京、上海做法,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方位减环节、缩时间、提效率、降成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调整为免于许可事项,建设单位在获得土地并取得发展改革主管部门项目赋码后,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取得发展改革主管部门项目赋码后,对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渝规资发〔2019〕65号)要求,属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类别的,按照“渝快办”公布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属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类别的,按照一般建设项目程序办理。

三、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分为新出让土地项目和自有土地项目两种。新出让土地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照土地出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方案审查,符合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的,一次性函告建设单位。自有土地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还应复核方案设计中各类规划控制线、方案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现行详细规划和管理要求,符合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的,一次性函告建设单位。

四、取消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放验线手续办理,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不再办理《建设工程现场放线通知单》和《建设工程现场放线回单》,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通知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申请材料清单

2.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及办理流程图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631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