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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水接入改革

日期:2024-05-08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深化供水接入改革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38号)

申报条件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接入口径为DN200及以下的项目。

支持方式

(一)供水接入环节。供水接入环节压缩为2个,即“受理踏勘审核”、“接入通水”环节。

(二)供水接入时限。

1.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包括“受理踏勘审核”2个工作日、“接入通水”2个工作日。

2.需要建设外线管道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包括“受理踏勘审核”2个工作日、“接入通水”6个工作日。

(三)供水接入申报材料。申请供水接入需提交材料精简为2项:权属证明、营业执照。

(四)供水接入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31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其供水接入工程费用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20213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供水主管道至建筑红线间的供水接入工程费用不由用户承担。供水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由政府投资建设,管道由供水企业投资铺设。

申报材料

申请供水接入需提交材料精简为2项:权属证明、营业执照。

申报时限

长期

申报渠道

政务大厅水电气讯综合办理窗口

申报流程

(一)受理踏勘审核环节。

“渝快办”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开通水电气讯联合报装系统的在线受理通道,实现线上报装、一次不跑。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开通水电气讯综合办理窗口,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用户提交申请后,供水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踏勘审核,并答复供水方案。(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各区县供水企业;时限:2个工作日)

(二)接入通水环节。

1.无需建设外线管道。行政审批方面,无审批事项。管道铺设方面,供水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通水。(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各区县供水企业;时限:2个工作日)

2.需要建设外线管道。行政审批方面,通过明确3项免于审批和2项告知承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即免于办理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核发;免于办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但应及时告知主管部门开挖信息;免于办理工程建设涉及绿地、树木审批(不含永久占绿、迁移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砍伐树木)。涉及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不破坏公路结构、不影响设施安全)等设施许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责任单位: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管廊管沟建设方面,主动靠前服务,加快建设进度,工期不超过4个工作日。建立分段验收、动态交付机制,及时将验收合格的管廊管沟交付给供水企业。各土地整治实施单位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委托相关供水企业从事管廊管沟建设,实行先委托后付费的模式,具体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时限:4个工作日)

管道铺设方面,主动靠前服务,供水企业要加强与管廊管沟建设单位的协调合作,用好管廊管沟分段交付的作业面,加快管道铺设进度,工期不超过4个工作日。供水接入工程的总工期不超过6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各区县供水企业;时限:4个工作日)

3.特殊规定。供水接入如涉及铁路、河流、高速公路、输油管、输变电网、轨道交通、国防光缆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其时间不计入总时长。

咨询电话

区城管局(023-7924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