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
政策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环规〔2022〕2号) |
申报条件 |
入驻产业园区的建设项目 |
支持方式 |
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环规〔2022〕2号)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优化简化:1.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内容。2.简化公众参与。3.优化环评分类管理。 |
申报材料 |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二份,盖公章,附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表》(一份,盖公章,附电子版,模板见附件2);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一份,含公示版及公示版删除内容说明报告,附电子版); 4.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仅限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一份,附电子版)。 |
申报时限 |
无 |
申报渠道 |
办理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为民路9号黔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楼B区14号窗口 |
申报流程 |
1.按指定渠道提交申报材料; 2.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 3.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该项目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退回申请材料并进行说明。 |
咨询电话 |
区生态环境局(023-79227903)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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