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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

日期:2022-06-09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建立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

政策文件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十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8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申报条件

辖区内被确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环保领跑者”企业

支持方式

一、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树立行业标杆;

二、允许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期间适当减少错峰减污时间;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大气专项财政补助,并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中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

一、企业被确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环保领跑者”文件;

二、申请资料。

申报时限

申报渠道

办理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区生态环境局502室

申报流程

一、指定渠道递交申请资料;

二、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

区级主管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

区生态环境局(023-7922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