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
政策来源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 |
申报条件 |
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 |
支持方式 |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
申报材料 |
免申即享 |
申报时限 |
暂无 |
申报渠道 |
免申即享 |
申报流程 |
免申即享 |
咨询电话 |
黔江区税务局(023-793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