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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日期:2024-11-06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申报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支持方式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

申报时限

至2027年12月31日起执行

申报渠道

免申即享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区级主管部门

黔江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

黔江区税务局,023-793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