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
政策来源 |
《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 号 |
申报条件 |
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其他国有参股、民营融资担保机构 |
支持方式 |
1.担保费补助。对新发生小微企业、“三农”银行贷款担保业务额占新发生贷款担保业务总额不足80%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符合补贴条件贷款担保总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贴;占比80-90%(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2%的补贴;占比90%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3%的补贴。 2.融资担保机构绩效奖励。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业务占比达到50%的,按符合补贴条件的贷款担保总额,给予不超过2‰的奖励;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小微企业、“三农”主体首次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2‰的奖励;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费率不超过1%(含)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2‰的奖励。 3.再担保业务补助。对纳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政策支持范围单笔500万元及以下收取年化再担保费率不超过分险责任部分3‰的、单笔500-1000万元收取年化再担保费率不超过分险责任部分5‰的融资再担保业务,给予一次性3‰业务补助。 4.其他。对“总对总”“见贷即保”等批量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的30%计算担保费补贴及绩效奖励。单户融资担保机构享受的担保费补贴及绩效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
申报材料 |
1.书面申请文件 2.融资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3.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贷款担保业务补贴明细表 4.担保业务情况 5.再担保机构申报业务补助汇总情况表 6.再担保机构申报业务补助贷款担保项目明细表 7.承诺书 8.绩效目标表 |
申报时限 |
每年 2 月底前(具体时间以市局下达文件为准) |
申报渠道 |
线上系统填报+线下资料报送 |
申报流程 |
线下提交:将书面相关材料报送财政局、经信委。 线上提交:登录市财政局企业信息平台系统(http://qycw.cq.gov.cn/)进行申请表格的填报以及资料上传。 |
咨询电话 |
区财政局(023-79241450)、区经信委(023-79239715)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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