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政策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政策 |
政策名称 |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的通知》(渝公积金委发〔2022〕3号) |
申报条件 |
我区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
支持方式 |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
申报材料 |
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见附件1 降比:需提供比例调整申请表、企业经营困难情况说明。见附件2 |
申报时限 |
长期 |
申报渠道 |
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困难情况说明提交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黔江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
申报流程 |
1.企业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 2.申报缓缴的企业通过职代会或工会讨论并签署意见,申报降比的企业还需企业经营困难情况说明。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
咨询电话 |
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023-79230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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