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政策文件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189号 |
发文部门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
申报条件 |
组织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或第三方培训机构。 |
支持方式 |
补贴支持: 一、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在职职工参加《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培训或企业、机构参照当地特色职业(工种)开展培训的,补贴标准按照《目录》执行。(渝人社发〔2019〕124号)执行。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31号)执行。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给予培训补贴,对于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6000元/人.年的标准执行。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取得证书拨付剩余补贴资金。 三、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后: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24号)有关规定执行,该目录外的工种补贴标准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43号)的规定执行(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渝人社办〔2020〕251号)执行。 四、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渝⼈社办〔2020〕154 号)执行。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可按 1500 元/人次的标准申领培训补贴。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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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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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渠道 |
培训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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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主管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咨询电话 |
区就业中心(023-79233849)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