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不同供应方式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工业用地不同供应方式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 |
政策来源 |
《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 |
申报条件 |
具备土地申请资格的要求 |
支持方式 |
(一)采取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5年, 以后各期租金标准 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二)采取先租后让的,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转出让后, 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鼓励在出让阶段实行弹性年期。 (三)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价格标底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
申报材料 |
(一)企业拟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书面申请; (二)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企业拟建工业项目入驻园区的批准文件(针对正阳工业园区范围内用地)。 |
申报时限 |
无 |
申报渠道 |
企业申报资料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
申报流程 |
1.企业按指定渠道提交申报材料。 2.区规资局拟定土地供应方案(含地价支持政策)报区规委会集体审议决定。 3.土地供应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 |
咨询电话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79236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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