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惠企政策服务专区/费金减免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政策

日期:2024-01-11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政策

政策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申报条件

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支持方式

(一)已出让地块按照合同约定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交款,但企业未能按期支付的,交款期限可顺延3个月,期间不计征违约金;

(二)对已出让未竣工地块,开、竣工期限可按合同约定顺延3个月,期间不计征违约金。

申报材料

提交延期缴款(或延期开、竣工)的书面申请。

申报时限

申报渠道

企业申报资料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申报流程

1.企业按指定渠道提交申报材料。

2.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变更合同》。

咨询电话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7923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