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 |
政策来源 |
《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
申报条件 |
市内市场主体 |
支持方式 |
实施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投资新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其配套费缓缴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应缴配套费达到规定数额后享受配套费缓缴优惠政策。 |
申报材料 |
1.黔江区城市建设配套费申请缓缴审批表(附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申报时限 |
即日起至文件失效为止 |
申报渠道 |
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楼B区7号窗口。 |
申报流程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科提交有关资料; (二)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科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配套费审批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配套费审批表签署意见发出之日起2日内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3楼财务室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缴费完毕后,将配套费凭证传至区住建委审批科。 |
咨询电话 |
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科(023-7922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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