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费减免
要素名称 |
要素内容 |
政策名称 |
不动产登记费减免 |
政策文件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1〕57号) |
发文部门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申报条件 |
小微企业 |
支持方式 |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二)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三)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四)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少至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
申报材料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附件1) 2. 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事项证明材料 |
申报时限 |
无限制 |
申报渠道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流程 |
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同步审定 |
区级主管部门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咨询电话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23-79222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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