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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7456/2023-00014
  • 发文字号 中塘府发〔2023〕5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5-19
  • 发布日期 2023-06-07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中塘镇
  • 有效性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塘府发〔2023〕51号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市、区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黔江安委〔2023〕8号)文件要求,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简称2023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领导责任,以“安全事故零发生”为目标,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统筹

成立中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专班,由邢祖军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李海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各村(居)、镇级各部门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明查暗访、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项工作。

三、重点任务

聚焦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属地责任强化行动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以下工作。

1.树牢红线意识。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项目规划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居)、学校、辖区内各企业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宣传“12350”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工作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考核奖惩。建立镇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镇安委办把此项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目标考核和企业考核惩戒。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全岗位排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非煤矿山、建设施工、交通等重点领域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根据需要聘请行业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事故隐患。

4.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委外作业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桌面推演,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小微企业点多面广、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镇村两级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主要做三项工作。

1.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镇安委办指导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2.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

3.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一般安全问题的,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健康发展;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的小微企业,引导其搬迁入园;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报告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非煤矿山、危化品经营单位按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农村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要结合事故教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室人员要在6月底前参加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镇安委办协调相关部门到镇指导培训从而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报区安委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向区安委办报告“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两项工作。

1.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重点单位的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部门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2.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六)“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明确整治重点。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2.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3.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七)问题清单整改督查检查行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要求,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督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查排查走过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防止典型问题重发、多发与重大风险蔓延扩散。

2.查整改不作为。要对“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的整改质量开展抽查核查;对“清单库”问题,坚持区级部门行业检查与属地配合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

3.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专班要通过专项巡查督查、明查暗访、交叉督查等方式,检查镇级各部门、各村(居)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严格实行督查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追责问责。

(八)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对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主动上报区安委办,按新兴行业安全标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方位无死角,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也要按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镇安委办要对重点部门、重点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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