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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7456/2021-00018
  • 发文字号 中塘委发〔2021〕46号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2-20
  • 发布日期 2021-03-1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塘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中塘镇
  • 有效性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塘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中塘委发〔2021〕46号


中共黔江区中塘镇委员会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塘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镇级各部门,各企业:

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塘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黔江区中塘镇委员会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塘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为加强镇党委、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人大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镇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班子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或联系行业(分管)、总支、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干部。

二、镇政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每年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总结考核,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安全生产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中塘镇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镇党委书记(潘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政策措施、责任追究等重大问题。

(三)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班子成员职责清单,推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六)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每年组织相关学习和培训不少于1次。

二、镇长(石新弘)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巡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五)组织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在政府 "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六)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七)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八)领导安委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专业安委会(专业小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庞松)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除履行岗位职责外,具体负责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定期向党委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委会日常工作,定期向政府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督促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八)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以及科技支撑、平安创建等工作。

四、镇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岗位职责

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督促所联系单位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每季度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段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一)人大主席(张永洲)岗位职责

1.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实施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 二 ) 党委专职副书记(胡云发)岗位职责

1.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办。

(三)纪委书记(罗培荣)岗位职责

1.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依规查处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四 ) 宣统委员(徐小琴) 岗位职责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年度宣传重点,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事故,妥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舆情;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3.指导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监督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的宗教、非公企业、工商联等统一战线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 五 ) 政法书记(庞松) 岗位职责

1.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2.按照要求,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有关责任追究。

3.在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过程中,运用相关职能和手段,配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行政案件

4.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平安创建活动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权重。

( 六 ) 武装部长、副镇长(韦兵) 岗位职责

1.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队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办理镇政府提出的民兵支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行动协调、报批事项。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预案体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指挥所属民兵队伍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七)组织委员(何川)岗位职责

1.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及干部提拔任用内容;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安全意识强、专业素养高、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

2.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支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

(八)镇长(王娜)岗位职责

1.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推动构建分管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2.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五、结合工作分工具体负责的安全工作

潘东(镇党委书记)

1.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履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党委领导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检查安全不少于1次,暗访暗查和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2次。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督促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石新弘(镇长)

1.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检查安全不少于1次,暗访暗查和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2次。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督促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张永洲(人大主席)

负责农业、农用物资、农村道路、粮食、农机、沼气、畜牧养殖安全;塘、库、堰、河道及防洪、森林防火;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胡云发(党委副书记)

负责地质灾害安全、"一事一议"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电力安全;

罗培荣(纪委书记)

负责安全生产效能督导工作;督促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徐小琴(宣统委员)

负责校园安全、文物古迹、文化娱乐场所、广播电视、通讯安全;敬老院、医疗及卫生防疫、旅游安全;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韦兵(武装部长、副镇长)

生态移民后扶持、易地搬迁项目(脱贫攻坚)、道路建设、天然气、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庞松(政法委员)

负责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与培训、特种设备、食品药品;自然灾害救援求助;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王娜(副镇长)

机关办公、镇政府食堂安全;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中塘镇党政部门、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党政办

督促、协调各办、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的记录、通知和备案,对镇政府各部门拟定的安全生产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备案审查监督。

二、纪委

对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三、党群办

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发布,正确引导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舆论;负责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措施。

1.镇工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配合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竞赛活动,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权利,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镇团委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科技知识列入共青团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动员企业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

3.镇妇联积极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和减少影响女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维护女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社会事务办

指导、协调社会救助、福利机构(含民办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临时性救助工作。

五、平安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将安全生产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负责指导、协调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镇食品药品工作的综合指导。

六、应急管理办

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督促、协调镇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做好本行业领域(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对工矿商贸经营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执法,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和开展日常监管及简易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八、 财政办

负责审核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年度预算,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九、经济发展办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在技术改造中鼓励和支持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项目,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和产能,不断提升本镇安全水平。

十、规建环保办(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对镇政府实施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对镇域范围内建设工程、城镇燃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危房安全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做好全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

指导、协调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镇农业机械、农药经营使用、农业(包括休闲农业)生产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利行业、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道路维修养护,农村道路维修整治和农用车辆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二、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指导、协调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镇特色产业发展,粮食经济作物比例调整等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旅游、脆红李、猕猴桃、茶叶、油茶、中药材、烤烟、蚕桑等特色产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指导、协调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乡村规划、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服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和产业发展有关的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网吧等娱乐场所相关安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落实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十五、卫生院

负责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处置职业急性中毒事故的紧急救护和医疗工作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处置、救护。

十六、中心小学

负责学校安全生产(教学)监督管理工作,在教学计划中列入安全内容,制定相关安全预案;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十七、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做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工作.

十八、派出所

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的安全监管和事故抢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同时配合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

十九、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并严格落实;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上报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并切实加以防范,确保安全;所辖区发生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安全责任分工以村(社区)报政府应急办备案资料为准。

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按照所分管或联系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由所分管或联系的部门、站所和总支负责人为联系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除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外,协助镇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当好镇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助镇领导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协助镇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定时向分管或联系镇领导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为镇领导准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事项提供服务。

(三)及时向分管或联系镇领导汇报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内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协调解决;协助镇领导做好向镇党委会、镇政府工作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四)拟定镇领导年度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调研方案并协助实施,按职责依法牵头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做好镇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调研检查、应急救援等工作资料的收集建档,协助建立镇领导安全生产履职台账,每季度向平安办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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