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村(社区)自然资源协管员及职责的通知
濯水府发〔2023〕61号
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村(社区)自然资源协管员及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加强镇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坚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现就建立村(社区)自然资源协管员队伍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村(社区)自然资源协管员名单
濯水社区 王贞胜
蒲花社区 程金华
乌杨社区 徐小东
柏杨社区 何开红
三门社区 刘辉芹
五 福 村 冯立波
堰 塘 村 范凤彩
桐 木 村 徐安明
双 龙 村 粟海艳
二、村(社区)自然资源协管员职责
(一)负责本村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
(二)负责本村自然资源动态日常巡察、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
(三)负责本村村民建房申请踏勘、选址、初步建议意见审查并向镇有关职能单位申报。
(四)负责收集本村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及有关职能单位上报险情灾情。
(五)负责本村辖区采矿(包括采砂、采石及其他矿产开采)行为的监管巡察,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搜集相关情况、证据,协助执法人员进行查处。严防发生偷采、盗采、超范围开采等违法行为。
(六)配合区镇两级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的堪仗绘图及编制工作,并负责本村的实施工作。
(七)配合区镇两级在本村开展农房发证外业堪仗绘图、权属调查、表格填写、要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代办上交。
(八)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本村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进行图斑举证,收集并提交用地批准(登记、备案)文件。
(九)协助镇村两级妥善处理涉及自然资源的各类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等的调查处理,发现信访苗头,及时向镇村报告。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激化。
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