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舟白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您当前的位置: 舟白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路东社区2组大宏堡安置区157号102室,邮编:409000;电话:023—798503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舟白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动态,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第一时间传递和落实到基层的同时,也保障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持续强化主动公开力度。聚焦涉农补贴、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涉贫涉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常态化更新动态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强化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持续提高群众获取、查询信息的便利度,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5条,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公开数量显著提升。

(二)持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采取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宣传、微信及QQ群发送消息、召开院坝会宣传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接受当面、网络、信函等渠道的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管理和回复情况台账管理。依申请公开受理后,由街道党政办制作流转单,报街道主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审批后交承办部门办理,办理结果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进行统一答复。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有效沟通交流,做好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持续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坚持“谁报送、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对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按要求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归档,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未发生内容意识形态错误导向、泄密等情况。

(四)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运行与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日常维护,根据职能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动态更新机关简介栏目相关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下平台建设。一方面,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标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设施、统一管理“四统一”标准,优化设置自助查询区、政策咨询区、申请接收区、资料阅览区4个功能区,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管理,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专区体验感。另一方面,持续推进8个社区(村)村务公开。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参与形式、创新村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进全街道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务主动公开水平,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通村务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各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信息发布数量、发布类型等指标进行积分排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网上投诉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用群众监督来推动政府公信力提升。强化人员培训与经费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质量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实现动态更新,及时完善目录内容,避免出现目录、内容“两张皮”现象。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查漏补缺,补短板、锻长板,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努力推进全街道各项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