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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33952164Q/2025-0001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1-20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光伏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舟白街道
  • 有效性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光伏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舟白办事处发〔2025〕1号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光伏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街道屋顶光伏项目建设,根据《黔江区2025年屋顶光伏建设方案》(黔江发展改革委发〔2024〕160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成立舟白街道光伏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  红   党工委书记

龚明钊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  旭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俊青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钟国芳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许亚昕  党工委副书记

李  刚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徐  军  办事处副主任

韦  兵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

尚  飞  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保办,由熊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街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指导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接区规资局和区住建委协调解决卡点问题。

二、主要工作及职责分工

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街道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宣传,推动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联系社区(村)领导和村社区书记按照《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业主完善屋顶承重、防漏,以及光伏组件、线路运行等安全管理机制。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和对接相应主管部门。规建环保办负责指导辖区规资所对光伏安装建筑所有权进行认定。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无需认定,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符合办证条件正在办理房产证的需到规资所出具相关证明后方予以认定。经发发展办负责光伏安装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数据汇总。平安法治办负责光伏安装建设过程安全监管。

特此通知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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