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舟白街道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的通知
舟白办事处发〔2022〕77号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舟白街道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的通知
各社区(村)、街道有关部门、科室:
《舟白街道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白街道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区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完善乡镇街道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行为,根据上级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建立街道巡查监管网格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严格按照四个“明确”要求进行制定,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建立健全违法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监督网,构筑街道、居村、网格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违法防控工作格局,形成及时发现、快速沟通、迅速处置的控违共管责任机制,切实保障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街道成立违法行为网格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违法行为网格化防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政策制定、考核考评等工作。
组 长:唐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旭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张志富 党政办公室主任
段远见 平安办主任
陈培旺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赵世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育川 财政办主任
李传文 派出所所长
童龙新 司法所所长
周 扬 舟白规资所所长
刘金华 路东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培山 武陵山社区党委书记
朱记瑶 箭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学军 县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文吉 舟白社区党总支书记
罗昌琼 五台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应明 石门社区党总支书记
姚 乾 丛山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违建治理办)在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由陈培旺同志暂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违法行为网格化防控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信息搜集、通报监督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街道违建治理办首要任务是建立一张防控网络,用于第一时间发现新增违法行为,确保及时迅速处置,达到控制违法行为蔓延。街道违法行为巡查监管网格工作的主要措施是:
(一)建立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
依托原有社会管理创新中“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网格划分,将辖区分为9个大网格,即8个居村和建成区。
第一级责任主体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街道级服务团队,包居村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包居村的巡查机制和巡查制度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及时收集居村的活动情况,并向街道违建治理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第二级责任主体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居村级服务团队,各社区村书记是违法行为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居村的两委班子等对辖区控违工作负连带责任,主要职责是督促巡查员开展巡查和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惩治违法初发阶段的纠正工作,劝告制止并督促协管员及时上报控违网格办;在执行强制措施时,配合做好实施对象的思想工作。
第三级责任主体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网格服务分队,各网格级服务分队队长对该网格内发生的违法情况负主要责任,居住在各网格内物业负责人、居村干部、党代表、居村民代表、志愿者等应第一时间报告当事人违法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居村负责人、信息员,在强制执行时配合做好执行对象的思想工作。
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街道按照三级责任主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各居村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导致违法行为产生相应后果的;
2.执法主体在调处违法行为过程中,相关居村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散布不利言论或通风报信等不积极履行职责行为的;
3.居村级集体组织产生违法行为或居村干部带头违法、纵容包庇违法的;
4.其他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建立违法建设防控巡查网
街道控违网格办要划分街道专职巡查网格,每个网格落实一名执法队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担任专职巡查员,实行365日片区巡查,密切掌握新发生的巡查动态,当场制止、劝阻整改,力争发现一起当场制止一起,并及时报告上级职能部门。具体专职巡查办法和网格划分由街道控违网格办另行制订。
居村要以原有网格服务团队、分队为基础,明确控违巡查网格,落实网格巡查员和巡查信息员,在本辖区内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巡查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制止、上报,配合街道和职能部门开展惩治工作。
(三)建立违法建设防控查处网
街道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由街道违建治理办负责查处,并报告区城管局。
其他涉及农用地、林地、交通道路、堤塘水库、河流湖泊等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上级有关的规定,由相关业务部门查处。
(四)建立违法防控监督网
1.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违法情况实行即时报和月报相结合的形式,由各居村的协管员落实信息报送。各网格内一发现有新发生违法情况的,网格巡查人员及时告知协管员,由协管员第一时间致电街道违建治理办;巡查信息员每月30日前将辖区各网格内的本月新发违法情况汇总上报街道违建治理办,如不报告的认为是零报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街道级服务团队每月至少4次对包居村的新发违法情况进行及时收集,督促协管员及时上报街道控违网格办。
2.建立健全督查通报机制。街道违建治理办每季度对各居村的控违工作进行一期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巡查信息报送情况、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等,并作为该年度对各居村的年度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居村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违法行为网格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按照实施意见及工作目标,建立领导负责制,落实常态巡查和管理机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控违巡查工作。
(二)各方联动、形成合力。各居村及违建治理办要服从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合资源,顺势而为,形成违法行为网格化防控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各居村及相关办站所还要及时受理因控违拆违工作带来的各类群众诉求问题,各居村的服务团队和各网格服务分队要积极协助街道工作,分层分类、上下联动做好解释、宣传、调处、答复和反馈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广泛宣传、深入引导。各居村及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法建设的活动,积极参与违法行为防控工作,配合街道、居村两级服务团队开展控违巡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